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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中教育 > (浙江专用)2020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第二十二课时 法律救济讲义增分练(含解析)
-1-第二十二课时法律救济[考点扫描悟规律]瞄考纲有的放矢析命题探寻规律考点展示学习目标真题分布考核素养高考频率不打官司解决纠纷①识记:调解5年8卷0考②理解:仲裁5年8卷0考③理解:行政复议选择:2018·04,T36综合:2019·04,T40(2)法治意识5年8卷2考心中有数打官司①识记:诉讼与诉讼权利选择:2018·04,T36、2018·04,T37法治意识5年8卷2考②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选择:2019·04,T36、2016·04,T38综合:2018·11,T40(2)法治意识5年8卷3考诉讼的基本程序①理解:管辖5年8卷0考②识记:起诉与立案5年8卷0考③识记:开庭审理5年8卷0考用证据说话①理解:诉讼证据及其种类5年8卷0考②应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选择:2019·04,T36、2015·10,T38综合:2018·11,T40(1)、2016·04,T42(2)法治意识5年8卷4考命题分析预测1.高频考点:解决纠纷的途径、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2.命题预测:结合具体案例或创设情境,考查本课的相关知识-2-真题回放【例1】(2018·04,36)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③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②④适合题意;①③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C。答案C【例2】[2019·04,40(2)]一天,某商家发布一则商业广告:“原价5000元的××牌餐车,现半价出售!今天下单,保证供应,明天起恢复原价。”当日,看到广告的赵先生用2500元从该商家购得××牌餐车一辆。几天后,赵先生开始经营流动小吃摊,生意兴隆,收入不菲。不久,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赵先生所售小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摊贩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将赵先生的餐车与违法所得一并没收,并处罚款1000元。如果赵先生认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除提起诉讼外,他还能如何依法维权?请给出建议并说明理由。解析解答本题,需要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在此案中,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赵先生所售小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摊贩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将赵先生的餐车与违法所得一并没收,并处罚,这是对赵先生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所以,赵先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答案他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是对赵先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识破天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及其结果的法律效力-3-非诉讼解决纠纷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对结果仍有争议,可继续申请仲裁或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裁决或判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一裁定终局诉讼两审终审,最高院一审即终审母题变式1.张大妈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乡政府也给了一些补偿款,但张大妈嫌太少,多次到乡政府要求增加补偿,但都没得到答复。为此,张大妈可以()A.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到县政府请求行政复议C.到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D.到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解析对乡政府的补偿不服,张大妈可以到其上级行政机关,即县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故选B项;A、C两项与题干不符,D项说法错误。答案B2.A公司委托B公司处理废弃物,双方约定:B公司应按专业要求对废弃物进行环保处理;若产生纠纷,可同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为节约成本,B公司未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直接将废弃物倾倒在山坡草丛中。受高温暴雨影响,废弃物腐烂殆尽,植被遭到严重污染,很多农户的鸡吃了受污染的草后死亡。农户找到A公司要求赔偿,A公司赔偿农户后,要求B公司承担法律责任,B公司以高温暴雨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纠纷产生后,调解无果,A公司和B公司未达成任何协议。判断A公司与B公司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是否有效,并指出理由。解析本题要求考生判断A公司与B公司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是否有效,并指出理由。可分为两步解答。第一步,判定A公司与B公司的约定无效。第二步,说明判定理由,考生可从仲裁基本制度、仲裁的条件等角度分析作答。答案无效。根据我国的仲裁基本制度,实行或裁或审制度,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本案中双方关于纠纷解决方式可同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无效。真题回放【例3】(2016·04,38)2015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4-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也可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①③正确;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需双方当事人同意,李某不能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②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题干涉及的是民事诉讼,而非刑事诉讼,④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B。答案B温馨提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除了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外,其余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均可称为诉讼代理人。【例4】[2018·11,40(2)]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解析败诉方有上诉的权利,因为根据民诉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答案有上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母题变式-5-3.王老汉与邻居张大妈因宅基地问题产生纠纷,张大妈将其告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张大妈无意间发现审理此案的法官是王老汉的亲戚,遂要求换法官。张大妈的要求()A.合理,因为当事人说了算B.合理,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C.不合理,公民不得干涉法院的审理D.不合理,这损害了王老汉的权利解析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王老汉的亲戚是审理此案的法官,这可能会不利于公正审理,故张大妈行使的申请回避权利是合理的,故答案选B。答案B4.陈杰与李亮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陈杰把自己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楼房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李亮,房款分两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清后,陈杰搬出房子,使其正式归李亮所有。在李亮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陈杰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但遭到了李亮的拒绝,陈杰遂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时,陈杰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亮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陈杰必须履行合同。陈杰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1个月以后他回来,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他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陈杰因忙于生意而失去了公民的哪项诉讼基本权利?解析本题以日常生活中的一个案例为背景,考查公民诉讼权利的知识。本题涉及上诉权。回答时着重把握这项权利的法律规定,以此为依据作答。答案陈杰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本案中的判决已经生效,已过了上诉期限,因此陈杰丧失了上诉权。真题回放【例5】(2019·04,36)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6-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解析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有林女士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题肢①说法正确;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要求,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题肢②说法正确。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题肢③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则不可以上诉了,题肢④说法不准确。本题选择A选项。答案A【例6】[2018·11,40(1)]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计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解析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材料中原告不能举证,则属于举证不能,依据有关法规,应当举证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一方当事人无法提出确凿的证据而要承担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答案①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本案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温馨提示:决定官司胜负的因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其原因之一在于决定打官司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母题变式5.B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10万元。B公司则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5万元,A公司否认B公司已支付5万元的事实。于是A公司把B公司告上法院。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是()-7-①A公司应承担B公司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②B公司应承担自己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③A公司应承担B公司未付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④B公司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A.①
本文标题:(浙江专用)2020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第二十二课时 法律救济讲义增分练(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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