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民事诉讼法 主管与管辖 3
第八章主管和管辖第三次课教学内容:第五节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本次课涉及到裁定管辖。在实践中,除了法定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以外,法院也有权利对管辖进行裁定,主要涉及到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此内容在本章中属于次重要,主要给学生介绍这三种管辖具体的适用情形本节重点:1.移送管辖的构成要件2.恒定管辖3.指定管辖的情形4、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异同本节难点:管辖恒定移送管辖的构成要件教学目的通过本次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裁定管辖的三种情形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讲述法、对比法教学进程:一.复习地域管辖---案例分析10分钟二.案例引导,引出本节的裁定管辖5分钟案例分析三鹿奶粉民事赔偿的管辖法院,(侵权的地域管辖规则,但是最后在石家庄新华区法院管辖,为什么?----指定管辖)三.具体展开裁定管辖的三种情形---案例教学40分钟1.移送管辖2.指定管辖3.管辖权转移---对比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四、补充讲述:管辖权争议15分钟五、总结本章内容–10分钟课后分析:1.基本完成了教学目标2.具体的管辖规则需要学生继续巩固3.用案例分析法学习管辖问题效果比较好第五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课前复习1、下列哪些那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行驶而与其它车辆相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之诉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接触收养关系的诉讼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相撞,途经此海域的丙公司的客轮对两船人员进行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救助费。2、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答案及解析:B《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34条第(三)项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管辖因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而无效,本题中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丁县法院管辖,所以B项是正确选项。一、移送管辖(一)概念: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裁定。(二)要件:1、法院已经受理案件。2、移送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3、受移送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移送管辖产生不得再自行移送的效力。练习8-7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两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住房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为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乙区法院审理更为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二区都对本案有管辖权B.向何法院起诉由原告选择决定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管辖,如果认为没有管辖权,应报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答案及解析:ABCD《民诉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甲乙二区分别是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民诉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同时,根据第35、36条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到其他法院,因此ABCD都选。2、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答案:abc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侵权行为地是甲市a区,被告住所地是甲市b区,所以a和b区法院都有管辖权,李某可以向a区或者b区的法院起诉,a和b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当选;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甲市b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所以其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的说法正确,当选;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d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三)实践中注意的问题——管辖恒定人民法院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以起诉时为准。案例8—71996年3月,家住在某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住所地的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1996年,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住所所属的街道划归正义区。而在199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迁至下铺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问,该案哪个法院有管辖权?A.由丹阳法院继续审B.由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正义区法院C.由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下铺区法院D.由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2000年3月,王某受到本县居民赵某的殴打和侮辱,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赵某承担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10万元,法院予以受理。在受理3天后,王某因感到精神损失费太少,因而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赵某赔偿损失共60万元。法院收到其增加诉讼请求的文书后发现本院作为基层法院按规定只能受理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标的额在50-100万元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县法院该怎么办?继续审理二、指定管辖(一)概念:是指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二)情况:1、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了的,报请他们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练习8-8以下哪些案件应当适用指定管辖?A.甲地法院受理某案后,认为该案应当由乙地法院管辖B.乙地法院接到甲地法院移送来的案件,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而应当由丙地法院管辖。C.甲地法院因建办公大楼欠建筑工程款,建筑公司以该法院为被告向该法院起诉D.某法院因为受到自然灾害影响无法办案,不能对应当由其行使管辖权的案件行使管辖权三、管辖权转移(一)概念:是指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转移案件的管辖权。(二)情况:1、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可以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报请上级法院审理。(三)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异同首先,适用前提不同,适用移送管辖必须是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而发生管辖权转移则是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其次,性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了移位,而移送管辖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非管辖权。最后,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补充,因此管辖权转移只限于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之间和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补充8-1一管辖权争议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共同管辖,即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纠纷案件均享有管辖权。选择管辖,即当事人可以在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之中选择其一作为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共同管辖是从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角度出发的,选择管辖是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角度出发的。共同管辖是选择管辖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选择管辖是对共同管辖的落实和实现。共同管辖中管辖冲突的处理。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3、如果发生管辖权争议,则由法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之间对地域管辖有争议的案件,有关人民法院均应立即停止进行实体审理。5、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如对管辖权有争议,在争议未解决前,任何一方人民法院均不得对案件作出判决。对抢先作出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以违反程序方面为由撤销其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自己提审。司法考试案例8-9李某与刘某、王某、赵某是朋友,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合伙做生意,三人共同向李某借款6000元,言明半年之后还,并写了借条,由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共同签名(借款人)。半年之后,刘、王、赵未按约还钱,李某向他们索还,三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李某准备向法院起诉,现知李某住A市东区,刘某住A市西区,王某住A市北区,赵某住A市南区。1、李某如果到法院去起诉,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2、李某如果到A市东区法院起诉,又到西区法院起诉,哪个法院有管辖权?2、李某如果同时到三个法院起诉,该由哪个法院管辖?3、如果管辖权争议尚未解决,西区法院就对该案件作出了判决,该如何处理该判决和该案的审理?解析:这是个债权债务纠纷,属一般地域管辖,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李某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本案是连带债务纠纷,共同被告有三个,他们分别住在A市西区、北区、南区,因此,这三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即李某选择了哪个法院,案件的管辖权就由哪个法院行使。如果李某向三个法院都递交了起诉状,那么哪个法院最先立案,该案就由哪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三个法院立案的先后时间无法区分,由这三个法院共同进行协商,确定其中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这三个法院经协商,未能确定出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则得由这几个法院共同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指定管辖,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哪个法院行使管辖权,该案就由哪个法院行使管辖权。5上级人民法院以违反程序为由撤销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审理,或者自己提审。二、管辖权异议1、有权提出的主体-----1)一般为被告;2)原告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提;(起诉后案件被移送或者指定管辖)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2、提出时间:第一审当事人提交答辩状期间(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3、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裁定到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案例8-10王某以赵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履行合同,赵某受到起诉状副本后,认为合同中约定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且赵某认为诉讼标的额大,不应当由县级法院管辖,因而提出管辖权异议。A.赵某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B.赵某只能对案件的地域管辖提出异议而不能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C.赵某可以在一审开庭前提出管辖权异议D.赵某可以在对本案的上诉中对一审
本文标题:民事诉讼法 主管与管辖 3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4787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