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综合/其它 > 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授课PPT5税收基础
《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第5章税收基础1税收基础知识2与个人理财有关税收政策《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本章提示重点相关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难点了解与理财有关的所得税、流转税和其他税种了解各种政策的税务筹划空间《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3第一节税收基础知识主要内容税收基本概念税种介绍《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4税收的产生社会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产生→生产资料私有制出现→阶级产生→国家出现→税收产生《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5国家是税收产生的直接原因,有了国家就有了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当国家不直接所有统配生产资料,不生产物质财富,而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法人占有制之间形成利益差别甚至尖锐矛盾时,税收的产生就成为必然的历史现象。《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6税收产生的条件1、社会条件——国家(国家公共权力)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是国家公共权力建立,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首先,税收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基础;其次,税收是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一种产品分配方式。《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7税收产生的条件2、经济条件——私有制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是私有制的存在。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则有两种权力,国家凭借其自身的财产所有权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收入,是国家的公产收入。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分配。国家征税实际上是对私有财产行使支配权。《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8我国税收的起源税收的起源是一个过程的概念,而不是时点的概念。夏(贡)——两种:一种是王室对其所属部落所强制征收的土贡另一种是平民因耕种土地向贵族或王室交纳的贡纳商(助)——是与井田制相联系的一种力役课税制度周(彻)——每户农奴或平民耕种的土地,在收获之后,要以其中一定的产量交纳给王室。《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9我国税收的发展我国税收在西周至春秋的井田制时期处于萌芽状态,在鲁宣公“初税亩”时期随土地私有制的确定成为成熟的、定型的财政分配形式。第一阶段是萌芽期:夏、商、周的贡、助、彻三种低级形式。第二阶段是发展期:“初税亩”首次从法律上承认私有制并按田亩征税,成为税收发展的里程碑。第三阶段是嬗变期:清朝灭亡,新中国建立之前,我国的税收是一种畸形又复杂多变的半封建、半买办、半殖民的税收。第四阶段是过渡期: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0新中国税收的改革发展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今天,我国税制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改革开放以前的税制(1949~1978年)第二、改革开放初期的税制(1978~1993年)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以后)《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1第一阶段、改革开放以前的税制改革(1949~1978年)—1950年建立新税制1950年1月30日,周恩来签署政务院通令,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共设立14种税收;—1958年、1973年简化税制1958年,新中国第二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1973年,新中国第三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试行工商税,至此,中国的税制一共设立13种税收。《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2第一阶段成果(1978年):全国的税收收入519.3亿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5.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2%。税收收入结构情况是:货物和劳务税收入434.3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83.6%,所得税收入54.0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4%,财产税收入1.2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0.3%,农业税、牧业税收入28.4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5.5%。《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3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税制改革的酝酿和起步从1978年底到1982年期间,是中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准备、起步时期;—“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的实施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4第二阶段成果(1993年):1993年,全国税收收入4255.3亿元,比1978年增长7.2倍,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97.8%,比1978年提高51.9个百分点,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0%,比1978年降低2.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结构情况是:货物和劳务税收入3054.9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71.4%,比1978年降低12.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入756.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7.5%,比1978年提高7.1个百分点,财产税收入150.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4%,比1978年提高3.1个百分点。此外,农业税、牧业税收入90.2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1%,比1978年降低3.4个百分点。《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5第三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以后)—1994年税制改革(1994年-2000年)主要内容:第一,全面改革货物和劳务税制,实行规范的流转税;第二企业所得税改革;第三。改革个人所得税制;第四,大幅度调整其他税收;至此,中国的税制一共设立25种税收。《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6第三阶段(1994年-2000年时期)成果:2000年,全国税收收入12581.5亿元,比93年增长200%,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93.9%,比93年降低3.9个百分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12.7%,比93年提高0.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结构:货物和劳务税收入8952.8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68%,比93年降低3.4个百分点,所得税收入2439.5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18.6%,比93年提高1.1个百分点,财产税收入528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4.1%,比93年提高0.7个百分点,农业税、牧业税收入298.9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3%,比93年提高0.2个百分点。《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7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展望——税制应改革和完善的两个方面:1、完善地方税制2、统一城乡税制——开征新税种1、环境保护税2、社会保障税——其他税种改革1、城市维护建设税2、证劵交易税和印花税3、取消过时税种《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8税收知识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我国财政收入的95%来自税收纳税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责任《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19税收知识税收法律关系国家征税与纳税人表面上表现为利益分配关系,但经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税收的法律关系构成权利主体(当事人)权利客体(征税对象)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0税收知识—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固定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的区别)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免征额、费用扣除、税收抵免)《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1税种中国税制体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关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农业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农业税牧业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遗产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或已停征《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2应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简称应税所得,是自然人或法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劳动、经营或投资而获得的连续性收入,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后的余额。广义上包括一切收益;狭义上只包括有连续来源的收入,如经营利润、工资、股息等,扣除相应费用后的纯收入。应税所得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以连续性所得为主以净所得为主为货币所得,是能够提高纳税能力的所得《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3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课征的一种税。纳税人: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在华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人:有居所,或无居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就境内境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境内所得纳税。《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4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5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奖金、中奖、中彩)其他所得《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6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和税率费用减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按年减除3500*12=42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7个人所得税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在境内的外籍工作员工在境内的外籍专家在境外取得收入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上述适用范围内的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与2011年9月前后没有变化,均为4800元。《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8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的确认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29个人所得税—纳税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奖金、中奖、中彩)《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30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一)(十届人大五次会议2007年3月19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税范围: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税率:25%〔20%(非、小微)、15%(高新)〕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31流转税类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32财产、资源税类资源税类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财产税类房产税遗产税(未开征)继承税(未开征)《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33目的、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附加契税车船税《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34第二节有关税收政策主要内容金融投资住房投资退休养老计划其他相
本文标题: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授课PPT5税收基础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49144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