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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二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1自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关于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促进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承接落实省、州取消下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一)精简审批事项。我县紧扣省州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这个重点,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清查,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在此基础上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部门内部管理事项;对下放到县级的审批项目,明确承接部门、实施依据、办理要件和办理时限,做好承接落实工作。(二)完成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一是认真自查梳理,摸清权力底数。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的原则,认真梳理核查现行行政权力,明确责任事项。二是认真学习,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部门权力清单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围绕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权力界定进行培训学习,为认真梳理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奠定了基础。二、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一)优化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类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类项目的审批流程分别进行并联审批,并按照“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机制实施,同时将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并行推进,确保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二)入驻大厅集中管理,优化综合服务。我县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落实到“优化服务”上,不断提高企业及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的问题。我县紧抓行政审批“集中进驻”、“并联审批”和“充分授权”三个关键环节,解决群众“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目前相关单位已入驻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配备工作人员,受理相关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做到了事项进驻、窗口授权、人员配备“三到位”,实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二是做到办理业务公开透明。全县各单位将涉及审批内容和办理细则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杜绝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三、完善审批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完善“五个一”工作,健全审批体系。通过“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加速项目生成,实施统一管理,提供综合服务,整合申报材料,规范审批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无缝衔接,确保改革工作取得成效。(二)推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县将随机抽查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的有利抓手,加强各单位、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划分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通过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改变原有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当前部分存在的检查随意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四、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虽然我县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有序推进,但也遇到了亟待协调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务服务运行方式有待改变。虽然我县政务集中服务工作在持续推行,但也只是实现了“空间集中”,多年形成的以部门为主体的行政审批体制没有实现根本改变,审批事项并没有全部放到政务大厅办理,很大程度上服务窗口只起到了收发作用,简政放权的效果不明显。二是精简审批事项不够彻底。在取消的审批事项中,部分事项只是取消了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由行业部门建立专项核查机制,或是将-些相关的事项进行合并办理,最后看似精简了,但实际“瘦身”效果不明显。三是仍然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个别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服务观念没有转变,仍然把行政审批紧抓不放,增加或变相增加行政审批流程,在工程项目审批的各环节中存在“体外循环,两头审批”的现象,没有真正达到简政放权的改革目下一步,我县将以工程项目审批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省州级部门沟通衔接,根抓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现全覆盖及分类管理项目。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覆盖政府各部门的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同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类别及规模进行全面分类,改变原有“一刀切”的审批管理模式,实施分类管理。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各部门联动,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理流程,科学设置办理事项的办事步骤和审批流程,力求使流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真正做到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加快我县系统平台的建立和运营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一个系统”的运营、“一个窗口”正常服务、“一张表单”审批方式等的建设,真正实现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四是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事中事后监督作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力抓手,提高认识,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广随机抽查,强化监管职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2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O19〕11号)精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对照《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义安区实际,6月27日以两办名义印发了《铜陵市义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落实审批平台。根据《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区需自行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经多次与市数据资源局、市多规办对接,明确我区不再单独建设审批系统,利用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在区政务中心设立分厅审批,同时,积极配合市多规办完善“一张蓝图”建设。目前,我区分厅审批平台已建设完成,同时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参加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培训并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平台实际操作运行培训。已上报审核人员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帐号已分配到位可以运行。12月1日,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平台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三项申报功能已停用,我局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二个阶段事项办理已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义安区分厅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二个阶段的办理从市平台推送。二是梳理审批事项清单。我局对照《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清单,经汇总整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市政公共服务事项共74项,其中属市级审批事项13项,区级初审市级审批事项13项,区级审批事项35项,政府部门内部协作事项1项,市政水、电气等公共接入12项。涉及我区审批部门11个审批单位及市政公共服务企业。其中审批主流程涉及区数据局、区发改委、区自规局、区住建局4个主要部门,其余单位为辅流程。三是制定办事指南及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各阶段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住建局)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结合市里出台的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图(含申请材料清单等),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了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流程图,部分辅流程正在加以完善。四个阶段的办事指南已梳理完成,由区数据资源局统一印发。四是设立“一窗受理”窗口。为合理设置窗口,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审批事项测算出“一窗受理、集中并联审批”所需窗口和人员数量。经初步测算约需在政务中心设立15个窗口及部分后台。目前,区数据资源局已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区。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已安排人员入驻,其它审批单位待人员确定后即可入驻。二、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压缩审批时限。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采用并联办理方式,大幅压缩全流程总审批时间,财政投资房屋建筑和线性工程为67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工程为65-70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工程为45-50个工作日、工业类项目为38-40个工作日。二是落实推进“承诺即开工”。根据义安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承诺即开工”工作规程,对铜陵义安区经开区工业类项目最大程度简化前置审批条件。目前,义安区经济开发区安徽富乐德年产180万枚半导体硅片再生项目按照“承诺即开工”模式进行建设,有效促进了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我局将按照承诺事项督促企业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三是深入推进“容缺发证”。根据市住建局施工许可办理相关规定。将施工许可申请材料从17项压缩至7项,具备4项核心材料(用地、工程规划、图审合格、施工监理合同等)即可发证,其余3项(施工场地已具备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在开工前补齐。简化了特殊工程申请材料,对市政园林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变动的线性工程、房屋二次装修等特殊工程的土地、规划申请材料,做出了免除或替代的规定(免于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用审查通过的方案代替工程规划许可证),化解了想办证却办不了的难题(没有土地证办不了工程规划证和施工许可证)。今年以来,我局办理施工许可32件,其中2个项目提出了容缺申请均得到满足,加快了建设项目落地步伐。(二)推行全程网办目前我局共有12个事项已按要求调整为全程网办,并通过了区数据局审核,均为自然人法人共有事项。
本文标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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