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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关于当前农村妇女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8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组织动员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建功立业”,体现了新时代下妇女工作的重要性。然而,在基层工作中,农村妇女仍是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农村妇女的维权问题,也是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之一。2018年,XX街信访办共接收了关于股份分红的信访案件,均已办结;街妇联收到妇女反映协调解决的婚姻家庭援助案件12宗,均联系区妇联、司法所和第三方专职律师协调解决处理。一、存在问题一是农村集体经济收益中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主要体现为每年股份分红和征地补偿费,个别村在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定了一些不合法的“土政策”,造成了外嫁女及其子女股权固化工作上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婚姻家庭权益中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等传统陋习还没根除,夫妻感情纠纷、传统婆媳关系等矛盾,引发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是时有发生,并导致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妇女生活困难等问题。二、对策建议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为妇女工作提供根本性保障。属地镇街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开展的各种活动,引导妇联干部增强“四个自信”,落实各项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措施。基层妇联要承担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把握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针对性地做好联系妇女、服务妇女各项工作,加大力度开展重点关注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妇女的关怀工作,为她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镇街加强指导属地村在推动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坚持公平合法为原则认定“外嫁女”户籍和股东身份,保障法律赋予农村妇女因婚姻状况选择户籍或居住地的权利,以及不同情况下享受土地利益的基本原则。二是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妇联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深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把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把妇联打造成为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的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妇联干部队伍;强化妇联干部队伍作风,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畅通联系妇女的渠道;镇街、村居党组织要加大重视、关心、支持、保障力度,重视培养妇女干部,重视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为妇女事业健康发展、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弘扬好家风,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基层妇联要坚持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同时,通过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妇女群体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深入推进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扩大性别平等教育的普及面;进一步加强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共建共享的家庭环境,以好家风支撑起社会好风气。
本文标题:基层反映:关于当前农村妇女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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