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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章程:11章53条严密组织体系确保战斗力党员党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党的组织体系(中央、地方、基层)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与共青团的关系党旗党徽党员(第一章1-9条)党员的性质入党条件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入党宣誓及誓词预备期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员教育管理退党、劝告退党,除名、自行脱党1、党员的性质---(第2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2、入党的条件---之最基本要求第1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思想条件、组织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自然条件、法律条件(1)思想条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并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统一思想---保证党组织纯洁性的最重要的条件一大纲领:“凡接受我党的纲领和政策,愿意忠于党,不分性别、国籍。经过一名党员介绍,均可成为我们的同志”(2)组织条件: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列宁同马尔托夫争论的一个焦点:党是有组织的部队党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党是俱乐部党的组织上不定型,允许自由出入,党员可以不服从党的纪律五大之后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议决案)规定“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缴纳党费”此后,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思想条件)、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组织条件)和缴纳党费(经济条件)作为三个基本条件成为历届党章关于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列宁:凡承认党纲,在物质方面帮助党并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者,才能成为党员(3)经济条件:愿意按期交纳党费党费---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标志: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认定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组织批准,予以除名(第9条)(4)社会条件: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1931年11月,中央苏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规定:在党的发展中“必须特别要执行向工人雇农苦力开门的路线,地主富农分子完全不能容许入党。对小资产阶级分子入党必须有严格的条件。要防止一切投机分子混进党里面来。但是吸收半无产阶级的贫农中先进觉悟分子入党仍然是很重要的工作。”1935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瓦窑堡会议)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加入共产党。一切在民族革命与土地革命中的英勇战士,都应该吸收入党,担负党在各方面的工作”。对于不同社会成份和身份的人在入党手续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党的八大:执政党要提高党员条件要求“党员必须是从事劳动而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人”取消了不同社会成份适用不同的入党手续的规定九大党章改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交纳党费,都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十二大党章:“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5)自然条件:年满十八岁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第一次规定: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凡年龄在二十岁以内而以内而愿入党者,必须经过青年团;但青年军人不在此例”七大党章:年满十八岁者,方得被接收为党员刘胡兰(1932-1947),1946年6月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牺牲时未满15岁(6)法律条件有中国国籍的公民非执政时期“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执政党对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代表性愈来愈强,党员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愈来愈重要,这种责任的基础是公民责任八大党章:“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井在其中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并且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都可以成为本党党员”柯棣华(1910-1942),印度人。1942年7月7日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由于癫痫病发作,在前线逝世,年仅32岁1949年将他和白求恩大夫安葬在石家庄华北烈士陵园伊斯雷尔·爱泼斯坦(1915-2005),国际著名记者、作家波兰犹太人。1933年开始为中国革命工作,1957年加入中国籍,196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海德(1910-1988),原名乔治·海德姆,祖籍黎巴嫩。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底加入中国籍入党的条件---之基本标准(第2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3、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体标准: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第3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4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合格党员的标准:第1-3条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第31条)4、如何加入中国共产党---程序(第5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预备期(第7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入党宣誓及誓词(第6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1847年6月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的党章——《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采用19世纪欧洲非常流行的问答载体,其中有三个问题:a.你是否确信财产共有制的原则是真理?b.你是否愿意承担义务,始终不渝地以言语和行动为传播财产共有制的原理并促其在实践中得到实现而努力?c.你是否甘愿服从同盟的决议?红军时期的入党誓词(24字)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抗战时期的入党誓词(43字)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解放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84字)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作如下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做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建国初期的入党誓词(56字)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5、党员管理(第8、9条)第8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6、退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第9条)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组织制度(第二章第10-17条)要求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发挥党的战斗力和实现党的任务的组织保证组织制度包括:党代表和委员会的选举,党组织的建立,上下级组织的关系,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和讨论问题的方法等我们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第10条)列宁:“党应当是组织的总和(并不是什么简单的算术式的综合,而是一个整体)”刘少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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