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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商网络平台建设费用会计处理的实务探讨作者:潘嗣芬来源:《商情》2016年第12期【摘要】随着网络技术发展,“互联网+”成为2016年度热词。但是从财务角度,将线下线上结合涉及大量的费用支出,账务上如何合理处理这笔费用,成为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头疼的问题。从某一被审计单位的处理及审计调整出发,抛砖引玉,与大家一起简单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关键词】互联网+;网络平台建设;会计;实务探讨该被审计单位为新设企业,对线下零配件及装饰的配件销售与配件采购业务实现“互联网+”;即建设网络平台,在此基础上将配件采购商(修理厂等)与销售商(配件厂家直营、批发商等)联系结合,并由其提供同城配送服务。企业将网络平台的开发建设与维护外包至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约定产权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截至审计时,网络平台建设初步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耗资近1600万;而以后的网络平台建设与维护、数据安全监测管理等涉及的投入预计同样所耗不菲。企业财务体系比较完整规范、账务处理清晰干净明了,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企业处理犹疑不决:最初,企业按照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将网络平台界定为无形资产,将相关支出作为资产核算并摊销;而后,财务人员又因每一次支出形成的资产的存在性难以界定(如网络平台功能界面调整,这涉及到后台数据大量修改,耗费不菲,而之前的界面不续存在),基于此企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将相关支出全部费用化。在笔者审计时,企业利润表的营业成本不完整、销售费用畸高、营业亏损,而资产负债表体现为轻资产,取得收入的必要资产未能在账表上体现。实际上,对于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处理,一直是会计实务的争论热点,亦是实务处理常见的难点。技术时代,技术为王。从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2009年创业板推出,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研发费用的会计实务处理问题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热点。2007年实行的新会计准则针对自主研发出新规“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新准则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加大研究投入的支持,顺应时代潮流。但是,正是这“满足条件”,使得企业在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上无所适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可比、谨慎、明晰,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却是偏向主观与未来,可操作性较弱。具体而言,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一)技术研发的专业性较强,从财务角度去划分界定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是难点;(二)研发活动作为非财务信息,在此基础上界定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是难点;(三)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以及减值的测算时难点。以该公司为例,企业财务对新规定的理解不细致,未能抓住重点,又缺少与技术部必要的内部沟通。最初,企业将网络平台建设的费用支出未作区分,囫囵计入无形资产资本化。而在后续网络平台建设与维护支出的财务处理时,企业认识到这样囫囵整体确认资产的弊端,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将支出全部费用化。笔者认为,这家企业在研发支出的财务处理上问题非常典型,用现在网络上流行的表述来说:这两种处理方法都成功的避开了所有正确选项。笔者在审计过程中知悉企业对于该事项的处理困境后,与企业的技术部进行沟通,向企业的技术部人员普及的基础的财务相关概念,在充分细致的交流后,了解到:(一)该企业网络平台开发建设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已经完成,整体框架成型。所以网络平台开发建设阶段实际就是具体的平台建设实施阶段,已经是属于支出资本化阶段。该企业财务处理的问题并非在于未区分研究/开发阶段,而在于资本化阶段中的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未做界定,走了两个极端;(二)网络技术开发专业性非常强,作为外行的财务人员能看到、能理解的只有具体版块与功能;作为线上交易平台的网上商城建设工程量大,涉及用户繁多,数据处理复杂,每一细小功能都需要大量的技术代码支持,在外行看来一个细小的功能结构或数据处理的变化,实质上后台涉及的代码变更非常大;而被取代的功能结构或数据处理以财务角度,似乎顷刻丧失价值,但从专业开发人员来看,他们看到的是被取代功能背后的代码支持,且代码依旧具备“有用性”;(三)从财务理解的角度,企业的外包合同按照合同具体的约定条款与内容,结合可行性分析中整体框架的构设,网络平台的支出可分两类:①模块、版块、功能的设计构建委托合同;②平台维护、优化、检测委托合同。(四)2014年某月,平台整体上线试运行成功,整体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并初步验收;预计后期对网络商场平台的支出,既有功能的设计与构建,又有检测维护服务等。在了解上述信息的基础上,笔者将企业每一笔付款与合同对应,将合同根据具体内容划分为①或②,对每一份合同的执行、完成及验收情况与技术部一一确认,此处不细表寻求外部专家帮助以及搜集支持资料的过程。最后,笔者的调整处理原则是:第①类合同支出计入资产,第②类合同支出计入费用。归属于资产的支出,在平台上线前发生的予以统一归集计入开发费用,上线后转入无形资产,按照合理期间分摊;在平台上线后发生的①类合同支出,按照每一单合同,在验收后确认为无形资产,在合理期间内单独摊销。归属于费用的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分期计入费用。正是由于研发的财务处理涉及技术专业性以及处理标准的弱操作性两个特点,在实务处理时,笔者认为企业一定要处理好两个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研发活动内部控制,这是科学管理研发项目、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的前提;二是企业财务与技术部门等加强交流沟通,彼此了解与理解,这是保证会计处理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前提。参考文献:[1]中国证券市场IPO审核财务问题800例[2]企业会计准则
本文标题:关于电商网络平台建设费用会计处理的实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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