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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及解读2010年1月“国十一条”出台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2010年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出台19条土地调控新政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2010年3月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2010年3月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2010年3月各地暂停出让住房用地2010年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2010年3月国资委要求78户央企退市2010年3月23日,国资委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2010年4月缩小首购普通房契税优惠范围2010年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2010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2010年4月银监会要求银行评估贷款情况2010年4月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贷款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称房地产风险敞口大,要严控炒房行为。银监会表示,银行不应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银行已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2010年4月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税收政策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将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坚决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2010年4月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出台具体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010年4月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2010年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2010年4月新国十条颁布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就有关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即《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0年4月可暂停第三套房贷2010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2010年5月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2010年5月26日,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2010年6月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0.5%提高到2%2010年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通知》抬高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限。国税总局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市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市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市不得低于1%。《通知》确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2010年6月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数认定二套房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2010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35.1%。土地市场火爆,地价飞涨,地王频现。至2010年4月,全国主要城市住宅售价较2009年阶段性低点累积增长约60%。受到流动性过剩及供需矛盾突出的影响,全国多个热点城市,如深圳、北京、上海,住宅市场出现恐慌性抢购,投机再度泛滥。自2010年5月“新国十条”颁布以来,市场观望情绪浓重,交易锐减,新建住宅、二手住宅市场交易量极度萎缩。深圳交易量下降超过90%;上海、北京下降80%;广州下降50%。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势头遏制,价格持平,个别项目出现少量优惠;二手住宅挂牌量增加、部分单位挂牌价格下降约10%,议价空间加大,成交价格出现5%~10%的跌幅。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一条措施。这十一条措施是: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地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也接踵出台。我省也于2010年6月17日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57号文)。意见提出五个要求:一、增加面向城市普通居民的住房供应;二、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四、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从2009年年底和2010年年初政府连续出台的这些政策,我们可以勾勒出政府2010年整个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思路:即增加供给为主要手段,遏制过度投资、遏制过度热炒土地和增加保障性住房为辅助手段。管理层将会从综合角度考量整个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而不是仅仅一个方面出发,搞好综合平衡。因为房地产产业是当前经济的支柱,如果在没有新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增长点出现的情况下,打击房地产投资客势必会投鼠忌器,为了避免“惊群”现象发生,主要采取增加供给的措施;另外,在地方政府财政已经得到补充的情况下,遏制地王行为也应采取增加土地供给和打击囤地相结合。总而言之,从最近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来看,主要是搞好综合平衡,既不想过早地扔掉拐杖,也不想让房地产过热尾大不掉,挟持整个经济。对于2010年的房地产市场,业界已有一个基本共识:像2009年下半年那样疯狂是不现实的,市场没这么傻,政府也不会答应,因此房价调整势在必行。但反过来想似乎也有道理:在经济结构调整依然艰难、实体经济恢复缓慢、外需不振内需疲软、仍然需要宽松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为经济增长保驾护航的宏观背景下,在城市化催生旺盛住房需求、房地产对国民经济拉动巨大、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房地产公司“不差钱”的行业环境中,房价又能跌到哪儿去呢?涨跌的两难反映了形势的复杂和微妙。可见,政府调控房价并非易事,任重而道远。当然,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阶段决定我国房地产业仍有广阔发展空间。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保持整个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少人似乎都在为中国经济发展对房地产较大依赖痛心疾首。而实际上这是任何处于快速城镇化和重化工业阶段国家都无法逃避的一个过程。因此,房地产对经济的巨大带动作用,其实并不是我们当前要回避的问题。我们关注的重点应是,如何尽可能延长房地产对经济巨大的带动作用,从而使我们能够顺利走完城镇化和重化工业阶段。这意味着,我国房地产业还有大约15年至20年的黄金发展期。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期待我国房地产业从2010年开始步入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里程。
本文标题:XXXX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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