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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情緒的發展林亮吟(高雄市鹽埕國小附設幼稚園教師)有關幼兒情緒的發展,心理學家認為嬰兒首先知覺到自己的感覺;然後發展表達能力;至幼兒時期可以有目的的表露情緒,最後達到情緒的穩定性。嬰兒在三個月時,原始的生理反應分化痛苦(dis-tress)、快樂(delight)和激動;到六個月時,痛苦又進一步分化出害怕(fear)、厭惡(disgust)和憤怒(anger);一歲時,快樂又分化出高興(elation)和喜愛(affection);十八個月,痛苦又分化出娭妒(jealousy);到二十四個月左右,可以快樂的情緒狀態區分出較穩定的喜悅(joy)來,到了幼兒期的情緒則呈現更多樣性(Sroufe,1995)。以下就情緒表達、情緒區辨與理解兩部分做相關研究的介紹與探討。一、情緒表達(emotoionalexpression)(一)情緒表達的概念在嬰兒時期,由於嬰兒不會用語言表達情緒,因此我們可以透過生理的變化(呼吸、心跳加快,及面部表情),和外在的行為表現(注視、不惀快的哭、笑等)瞭解嬰兒的害怕、陌生人焦慮之情緒反應。到了幼兒時期,幼兒由於語言能力的進步,情緒便可以透過語言作清楚的呈現。幼兒透過情緒的表達,讓他人瞭解自己的狀態,情緒的表達除了語言,還有面部表情、姿勢。情緒的表達與社會文化有關,不同文化種族,情緒表達亦不同。(二)相關研究Odom和Lemond(1972)以5和10歲兒童為研究對象,探討孩子產生及知覺正、負向情緒的情形,以Izard設計之成人演員的情緒照片為研究工具,測驗兒童模仿情緒的能力。研究結果發現二組年齡的兒童產生正向情緒要比產生負向情緒的正確率高。另外,Buck(1975)以錄影帶記錄4到6歲兒童在觀看愉快及不愉快的幻燈片時所出現複雜詭異的表情,並要求他們擺出正向及負向表情,在產生情緒正確率方面有許多的個別差異;兒童產生愉快較產生生氣和害怕來得正確。Ekmam,Roper,和Hager(1980)要5、9和13歲兒童模仿簡單及複雜的臉部表情(錄影帶中,男模特兒的表情),隨著年齡及練習增加而更進步,其中害怕、傷心和生氣是較困難產生的(其中傷心實質上並未隨年齡增加而更進步),而愉快、吃驚和厭惡是較易產生的。Feldman,Jenkins,和Popoola(1979)研究一年級以及較大兒童的誠實和欺騙時的臉部表情,結果發現一年級比較大兒童更易於被泂悉其欺騙的情緒。這些研究結果也說明了,隨著年齡的發展,其情緒表達的形式愈詭異複雜。Saarni(1979)為了解兒童情緒表達規則(displayrules)的知識,研究對象為6、8、10歲等三個年齡層的兒童,研究方法為描述有關社會表達規則的簡單故事,有關兒童收到不滿意的禮物,要兒童選擇適宜的表情圖片。研究結果發現,年齡的差異性很情楚,10歲比6或8歲兒童表現更多詭異複雜的情緒表現。後來,Yaylor和harris(1980)也研究7-8和10-11歲男孩對情緒表達的知識,結果與Saarni的研究發現一致─隨著年齡增加,兒童愈多使用複雜詭異的表達規則,隨著年齡增加,兒童也愈知道情緒是可隱藏而不表現出來。研究結果說明了,幼兒對於情緒的深思熟慮的計劃較少,對於內部心理的掩飾也較少,換言之:隨著年齡的增長,受到文化或個人規則的影響,兒童能內外不一致的表達情緒,或隱藏情緒,而較少完全自由的表達情緒。王怡又和余思靜(民89)以2歲幼兒研究對象,探討二十四小時由祖父母照顧的幼兒在不同情境下如何表達自己的情緒,以及從祖孫互動方式來探討祖父母的照顧方式與幼兒的情緒表現間之關係。研究共進行二十次觀察,針對父母、祖父母有許多非正式的訪談和平均一次的正式訪談。研究結果發現:1.幼兒情緒的表達方法:(1)共同的負向情緒表現:生氣、討厭、不耐煩、矛盾、痛苦、傷心、驚嚇等,這些情緒共同的行表現,有哭鬧、打人、否定、違拗。(2)共同的正向情緒表現:同理、自主、高興、愉快、期待、新奇、親密、滿足、喜歡、依附、得意、開心等,行為表達多是笑容滿面、哼歌及手舞足蹈。2.祖父母照顧與幼兒情緒表達間的關係,獲得下列幾結果:(1)當祖父母採用要幼兒「什麼都聽他的」的教養方式時,容易造成孩子害怕、焦躁、痛苦、生氣、厭煩等負向情緒的表現。(2)過度幫助孩子做事的祖父母造成孩子自主行為的降低。(3)採讚美教養方式較能產生愉快的情緒,與孩子互動的祖父母則增加幼兒喜歡、高興、同理、正向情緒及行為。(4)最後,研究發現幼兒的情緒表達方式,是利用模倣成人對幼兒的反應,及成人的教導等方式來學習家庭文化下的情感表達規則。每當幼兒要表達情時,他們會評估自己現處情境,該用哪一套規刖,最能有效達到自己的目的。簡淑真(民90)以101位四至六歲的幼兒為樣本,探討幼兒情緒臉譜的辨識、情境中的情緒反應、表達情緒的語彙和身體反應,以及分享情緒的對象與內容,以情緒臉譜、15個情境圖及記錄表、感受分享調查表為研究工具,進行結構式訪談。研究發現:1.幼兒對情緒的察覺及表達,會隨年齡增長漸趨豐富與精緻。2.幼兒情臉譜的辨識與描述,在五歲左右即能以喜怒哀樂四類核心情緒來區別。若將之放置情境中,大部份六歲左右兒能細分11個臉譜的差異。3.幼兒在各情境中的情緒辨識和表達,在五歲左右即能做相當清楚的描述,六歲左右幾乎都能完成任務,但四歲左右則有一半以上回答不出來。4.在正向情境和清楚的「生氣」或「害怕」情境,情緒感受及表達都較一致;有競爭的情境,多出現多重情緒,但大部份六歲組幼兒能描述這些情緒,四歲組則較困難。5.情緒表達,常用「快樂、高興、開心、愉快、得意」等字詞表達正向情緒;用「生氣、難過、委曲、傷心、嚇一跳」字詞表達負向情緒。身體動作則有「笑、跳、叫、走上去」表正向情緒,「哭、打、跳腳、踢、發抖、躲」表負向情緒。6.大部份的幼兒都會和人分享情緒。最常分享的人依序是「媽、爸、老師、朋友」最常分享的事,對媽是「驕傲」,對爸和老師、朋友是「高興」。生氣、難過也會分享,但比例少很多。二、情緒區辨與理解(一)情緒區辨與理解的概念良好的情緒控制力是成熟人格的一個重要特質。具有瞭解情緒、處理情緒的人,生活才會過得健康和諧,也才能與人建立融洽的關係。所謂情緒控制,是引導情緒的能量以有用的(useful)和社會贊同形式來表達(Hurlock,1978)。而情緒控制是一種包含認知的思考歷程。Saarni(1989a)認為,唯有當兒童開始瞭解他們內心所真正感受的不一定要與他們所表達出來的一致時(即可以區辨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的差異),他們才能以新的且更巧妙的策略與他人互動,這些新的策略使得兒童以控制他們的情緒表達行為,區辨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的能力是兒童能够調節個人情緒表達行為之重要且必要的認知發展條件。在另外一方面,兒童也必須明白他人的情感和想法,才能有效地與人溝通。所以對兒童而言,區辨和他人的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都是發展上相當重要的工作。(二)相關研究近年來,國外許多研究者已經對兒童區辨真實與表面情緒能力探討。Harteraup(1980)探討兒童對兩種情緒是否能同時存在的理解,研究結果發現兒童的反應大致可區分為下面的三個層次:層次一:只能經驗一種情緒,兩種情緒是不能同時存在的;層次二:兩種情緒以前後接續的方式存在;層次三:兩種情緒同時存在。接著,以Harris為首的一群研究者,曾持續多年針對學前兒童區辨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的能力進行實徵性研究。Harris(1989)曾比較、統整其所參與三個分別就英、日、美學前兒童所做的相關研究以及其他學者的研究結果後,提出一系統性的說明:1.兒童大約三、四歲時,由於受父母或其他成人要求表現禮貌或好行為的壓力,他們開始學會在某些情況下掩飾其真實感受,但顯然是一種半自動(semi-automatic)狀態下的自然表現。在這個年紀,由於認知能力的不足,他們還無法瞭解真實感受與表面間可能的不一致,也無法理解經過調整後的情緒,具有誤導他人信念的作用。2.大約六歲時(學前階段末期),兒童開始能理解表面情緒的欺瞞(deception)效果。亦即兒童在四歲和六歲之間,由於認知能力的成長,逐漸能系統地區辨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這種年齡的改變在不同文化中(如英國、美國、日本)大致相近,儘管這些文化對兒童該控制情緒的表達有不同期望,例如日本母親比美國母親期望她們孩子較早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約早一、二歲)。在國內,有關兒童辨真實與表面情緒能力方面研究非常缺乏。在實徵性研究中,有柯華葳、李昭玲(民77)在其兒童情緒認知研究的一部份曾探討兒童對情緒是否可隱藏的瞭解,結果發現:台北市幼稚園大班學童比台北縣同齡學童每一項反應上層次都要高些,且達統計上顯著差異,台北市幼稚園大班學童47%認為情緒可隱藏,台北縣同齡學童卻大多(83%)回答不知道,或是說不可隱藏。周金春(民80)以幼稚園大班、國小二、四、六年級學生及國中二年級學生各30名,共150名,男女各半,探討兒童理解多重情緒的能力,以六張情緒臉譜為研究工具。研究結果發現:1.兒童對多重情緒的理解,因年齡而有差異,在五個年齡層中,幼稚園大班和國小六年級、國中二年級的理解有不同。且此理解能力不因性別而有差異。2.兒童對多重情緒的理解,並未呈現三層次的發展結果。3.國內兒童對兩種同時在的理解,循五層次的發展結果。4.兒童對「兩種情緒同時存在」理解,隨著年齡而逐漸增加。年齡較小(幼稚園大班、國小二年級)的兒童在層次0至層次4所佔的百分比逐漸增加(0%、3.3%。8%、57.7%、89.3%)。5.男女兒童對「兩種情緒同時存在」的理解,無性別的差異。之後,鄭麗文(民82)以六歲和四歲幼兒96名(取自台北市與屏東縣幼稚園各48名)為研究對象(男女各半),探討學前兒童區辨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能力,以八個適於引發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不一致的社會情境,對受試者做結構式晤談來蒐集資料,此外,採取漸近式的問題設計,先不給受試者任何提醒,若受試者無法自動想到故事主角會隱藏情緒,則繼讀給予三次提示。研究結果發現:1.學前兒童對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可以不一致的理解,因年齡不同而有差異。六歲兒童比四歲兒童更能清楚地瞭解情緒是可以隱藏而不表現出來。2.學前兒童對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可以不一致的理解,因地區不同、情境的正、負向不同而有差異。台北市學前兒童顯著高於屏東縣學前兒童。3.學前兒童對表面情緒的誤導作用之理解,因年齡不同而有差異。六歲兒童比四歲兒童更能清楚地瞭解臉部表情具有誤導他人的作用。4.學前兒童對表面情緒的誤導作用之理解,因地區不同而有差異。台北市學前兒童比屏東縣學前兒童更能正確地理解臉部表情具有誤導他人的作用。5.學前兒童區辨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能力之發展的跨文化比較,發現台北市學前兒童對真實感受與表面情緒可以不一致的理解之發展,則似乎超越屏東縣及日、英、美三的學前兒童。國外的研究:Brown和Dunn(1996)以縱貫法探討三歲至六歲幼兒在情緒了解(係指能指出某些情緒的適當表情及說出故事中主要玩偶的感覺)方面連續性。他們於幼兒33個月時,蒐集了幼兒家庭中的對話以及手足之間之互動等資料;於幼兒40個月時再測量他們對基本情緒的了解,之後再於幼兒六歲時測量他們衝突情緒的了解、對幼稚園的知覺,並進行手足關係的晤談。研究結果發現三年中存有個別差異的隱定性,亦即幼兒三歲時在家中參與涉及原因對話、和兄姐正向的互動,以及語言的能力和六歲時情緒的了解有顯著的相關。同時,女童對情緒了解優於男童,女童對情緒了解和其與兄姐的關係品質有關聯,再者,幼兒所報告的在家中及學校中的負面經驗和他們對衝突情緒經驗的敏感性很有關聯。Dunn和hughes(1998)探討四歲幼兒在親密關係中對情緒了解,其中測量變項的時間歷經三階段,分別是幼兒47個月、54個月、60個月時。他們要幼兒解釋引起他們自己、他們的朋友、他們的母親快樂、憤怒、難過、害怕的情境。結果發現幼兒對自己朋友母親引起情緒之情境的解釋有很大的不同。幼兒對他們母親快樂及憤怒的解釋頻率和對他們自己快樂及憤怒的解釋頻率是一樣的;三成兒童認為他們自己是母親憤怒的來源,而很少兒童認他們自己是母親快樂來源;一成五的兒童認他們的手
本文标题:幼儿情绪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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