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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违法种类法律依据量化标准备注1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船舶、浮动设施予以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予以没收。情节一般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予以没收责令停航或停止作业;应当报废的船舶,是指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或者以废钢船名义购买的船舶。情节轻微按要求停航或停止作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情节严重拒不停止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没收情节轻微船舶、浮动设施出港前或作业前已经纠正未发生危害后果不予处罚情节一般未配备适格的普通船员处以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情节较重未配备适格的高级船员处以3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未配备适格的船长处以5万以上7万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因配员不足引发水上交通事故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7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2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船舶、浮动设施予以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予以没收。责令停航或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安徽省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3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航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或者停止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或者停止作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或者停止作业;从三类适任证书起每增加一级或者从1人起每多1名无证船员在原有幅度上增加10%处罚金额,可以累计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1序号违法种类法律依据量化标准备注安徽省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情节轻微船舶、浮动设施出港前或作业前已经纠正未发生危害后果不予处罚情节一般对应普通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书的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对聘用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对应高级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书的直接责任人处以6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聘用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对应船长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书的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元以上1.5元以下罚款,对聘用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引发水上交通事故或者以考试舞弊、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直接责任人处以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聘用单位处以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4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立即离岗,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聘用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其立即离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聘用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无证人员立即离岗;属于未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船舶培训合格证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加重一级处罚(油船、散装化学品船、客船、滚装船、高速客船、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从三类适任证书起每增加一级或者从1人起每多1名无证船员在原有幅度上增加10%处罚金额,可以累计计算但最高分别不超过2万元和10万元。2序号违法种类法律依据量化标准备注安徽省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情节轻微按照要求改正的不予处罚情节一般逾期不改正的,3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逾期不改正的,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船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逾期不改正的,1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处以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逾期不改正,且擅自开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发生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情节一般3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1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处以2.5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拒绝改正或者阻挠执法的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责任船员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暂扣适任证件的处罚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给予责任船员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6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责令停航,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同时责令停航3序号违法种类法律依据量化标准备注安徽省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情节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发生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情节一般3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1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处以2.5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拒绝改正或提供虚假材料或造成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责任船员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暂扣适任证件的处罚情节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发生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情节一般3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1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处以2.5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拒绝改正、擅自开航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或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责任船员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暂扣适任证件的处罚7未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的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给予责任船员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8未按规定申请引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给予责任船员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4序号违法种类法律依据量化标准备注安徽省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情节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发生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情节一般3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1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处以2.5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拒绝改正、擅自开航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或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责任船员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暂扣适任证件的处罚情节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发生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情节一般3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以下船舶处以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1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处以2.5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拒绝改正、擅自开航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或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责任船员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暂扣适任证件的处罚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的9《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5序号违法种类法律依据量化标准备注安徽省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情节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发生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情节一般按要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逾期改正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5万以上2.5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岸线毁损或者严重影响通航安全的处以2.5万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阻断航道或者引发水上交通事故的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的,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的,依照《内河交通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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