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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UniversityStreetMontréal,QuebecCanadaH3C5H7Tel.:+1514-954-8219Fax:+1514-954-6077E-mail:icaohq@icao.int’aviationcivileinternationaleOrganizacióndeAviaciónCivilInternacionalМеждународнаяорганизациягражданскойавиации电话:+1514-954-8080编号:AN8/3-13/30题目:通过附件19要求:a)于2013年7月15日前通知任何不赞同的部分;b)于2013年10月14日前通知任何差异和遵守情况;c)考虑使用电子申报差异系统(EFOD)来通知差异和遵守情况先生、女士:1.我谨荣幸地通知你,理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在其第198届会议的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安全管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9)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该附件文本和关于通过的决议可以在ICAO-NET()本国家级信件电子版本的附篇中查阅,您可以在该网站查阅所有其他相关文件。2.理事会通过附件19时规定,附件19将于2013年7月15日生效,但如果多数缔约国在此日期前登记对修订的任何部分不赞同,则该部分修订除外。此外,理事会决定,附件19修订生效的部分将于2013年11月14日起适用。3.附件19源自于安全管理专家组(SMP)通过其专门会议(SMP/SM/1)产生的各项建议。4.新的附件整合了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附件6—《航空器的运行》、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及附件14—《机场》第I卷—《机场设计和运行》的现行总体安全管理规定。将现行的安全管理规定整合成为一个单一附件,消除了目前在其他附件中存在的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的重复。附篇D中包含了一份表格,标明了附件19各项规定的根据。此外,关于附件19的进一步详细情况、所引发的对现有附件的相应修订,以及对实施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支助,均载于附篇E。5.遵照关于通过修订的决议,我请你:a)于2013年7月15日前通知我,贵国政府是否欲对附件19通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任何部分登记不赞同,为此可使用附篇A的表格。请注意,只有不赞同的声明需要登记,如果你不答复,即认为你对附件19没有不赞同;-2-b)于2013年10月14日前通知我以下事项,为此可使用附篇B的表格:1)在2013年11月14日贵国政府的规章或措施与整个附件19各项规定之间将存在的差异,以及随后可能会出现的任何进一步的差异;和2)贵国政府将遵守整个附件19各项规定的一个或若干个日期。6.关于上述第5段a)分段的要求,应注意,根据公约第九十条对附件19或其任何部分登记不赞同并不等同于根据公约第三十八条通知了差异。为了遵守后一条规定,如果存在差异,应按第5段b)分段1)项的要求另行声明。在这方面可忆及,附件中的国际标准对未按照公约第三十八条就附件中的国际标准通知任何差异的有关国家,具有有条件的约束力。7.关于上述第5段b)分段的要求,还应注意,理事会于2011年3月4日在其第192届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同意在制定关于使用电子申报差异系统(EFOD)的具体政策和运行程序之前,使用该系统作为申报所有附件的差异的替代手段,但附件9—《简化手续》和附件17—《保安—保护国际民用航空免遭非法干扰行为》除外。电子申报差异系统目前在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USOAP)加密网站上提供(http://),所有成员国都可进入(参见AN1/1-11/28号国家级信件),请你考虑使用该系统来通知差异和遵守情况。8.确定和报告差异的指导方法载于附篇C的“关于通知差异的说明”当中。9.如果你将上述第5段b)分段所述的通知,也抄送一份给贵国政府所属的国际民航组织地区办事处,我将不胜感激。10.附件19于2013年7月15日生效以后,该附件第一版将尽快发给你。顺致最崇高的敬意。秘书长雷蒙·邦雅曼2013年4月8日附:附篇A—附件19全部或部分不赞同的通知表格附篇B—对附件19予以遵守或存在差异的通知表格附篇C—关于通知差异的说明附篇D—附件19第一版的根据附篇E—关于附件19第一版的澄清和推出计划AN8/3-13/30号国家级信件的附篇A对附件19的全部或部分不赞同的通知收件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秘书长999UniversityStreetMontreal,QuebecCanadaH3C5H7(国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附件19的以下部分不赞同: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如果你对附件19的全部或部分不赞同,请于2013年7月15日之前将此不赞同的通知寄到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如果在此日期前未收到通知,即认为你对附件没有不赞同。如果你赞同附件19的所有部分,则不必寄回不赞同的通知。2)此通知不应被视为对附件19予以遵守或存在差异的通知。此项需另行通知。(见附篇B。)3)如果需要,请另外附纸。————————AN8/3-13/30号国家级信件的附篇B关于对附件19的遵守或差异情况的通知收件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秘书长999UniversityStreetMontreal,QuebecCanadaH3C5H71.(国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起,其规章和、或措施与附件19各项规定之间将不存在任何差异。2.(国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起,其规章和、或措施与附件19各项规定之间将存在以下差异。a)附件规定b)差异类别c)具体差异d)备注(请列出具体段落编号)(请说明属于A、B或C类)(请清楚、简要地描述差异)(请说明差异的原因)(如果需要,请附另纸)B-23.(国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将自下述日期起,遵守上述第2段已通知差异的附件19各项规定。a)附件规定b)日期c)意见(请列出具体段落编号)(如果需要,请附另纸)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注:1)如果以上第1段对你适用,请填写第1段并将此表格寄回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如果以上第2段对你适用,请填写第2段和第3段并将此表格寄回国际民航组织总部。2)请于2013年10月14日之前将表格寄到国际民航组织总部。3)附篇C中“关于通知差异的说明”介绍了如何通知与附件19的差异。4)请将本通知抄送一份给贵国政府所属的国际民航组织地区办事处。————————AN8/3-13/30号国家级信件的附篇C关于通知与附件19差异和通知的格式的说明(根据理事会的指示拟订和颁发)1.引言1.1大会和理事会在审议各国按照《公约》第三十八条所报告的差异通知时,屡屡注意到此种报告的状况不尽如人意。1.2为了扩大覆盖范围,特颁发此说明以便于确定和报告此种差异,并说明报告差异的主要目的。1.3报告差异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确保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包括经营人和服务提供者在内的政府和其他机构,了解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之规定有差异的所有国家规章和措施,以促进空中航行的安全和效率。1.4因此,请各缔约国特别注意于2013年10月14日之前通知与附件19的标准之间的差异。此外,理事会已敦促各缔约国将上述考虑扩展至建议措施。1.5请各缔约国进一步注意,在意图遵守标准时,有必要做出明确声明,或者无此意图时,有必要对存在的一项或多项差异作出明确声明。此项声明应不仅仅是针对最新的修订而是包括最新修订在内的整个附件。1.6如果以前已经就本附件通知过差异,为避免重复,可酌情声明以前的通知目前仍然有效。要求各国确保在每次修订之后酌情对以前通知过的差异提供最新情况,直至该项差异不复存在为止。2.通知与附件19的差异2.1过去的经验表明,对各项附件差异的报告有时流于空泛,因为有的仅仅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表示了同一个意图。2.2为缔约国就报告与附件19的差异提供的指南只能是很一般性的。当缔约国的国家规章要求遵守那些与附件所载不完全一致但本质上类似的程序时,不应报告差异,因为所存在的程序细节是通过航行资料汇编的方式通知的内容。虽然《公约》第三十八条未要求通知与建议措施的差异,仍敦促各缔约国通知本组织其国家规章和措施与附件所载的任何相应的建议措施之间的差异。各国应该按照国家相应规章的下述特点对通知的每项差异进行分类:a)严于或高于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的(A类)。这一类别适用于比相应的标准和建议措施更加需要,或者在附件的范围内规定了SARP中没有包括的义务的国家规章。尤其重要的是,当一国要求的标准更高而又影响到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在其领土内的运行的情况;C-2b)性质不同或其他遵守形式(B类)∗。这一类别适用于性质上不同于相应的ICAOSARP的国家规章,或者在原则、类型或体系上不同于相应SARP的国家规章,而并不一定规定了额外义务的;和c)保护力度较弱或仅部分执行、没有执行的(C类)。这一类别适用于保护力度弱于相应的SARP的国家规章;或者没有就相应的SARP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颁行国家规章的。2.3当一缔约国认为国际民航组织关于航空器、运行、设备、人员或者导航设施或服务的一项标准不适用于该国现行的航空活动时,则无须通知差异。例如,一个不是设计国或者制造国并且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国家规章的缔约国,无须对附件8中有关航空器设计和制造的规定通知差异。3.通知差异的格式3.1应按照以下格式通知差异:a)段落编号:附件19中包含差异所涉及的标准或建议措施的段落或分段的编号;b)类别:根据上文第2.2段按A、B或C说明差异的类别。c)差异的描述:清楚、简要地描述有关差异及其影响;和d)备注:在“备注”栏内说明“差异”的原因和包括计划执行日期在内的意图。3.2通知的差异将记录在附件的补篇中,通常采用缔约国通知差异时所使用的措辞。为了使补篇尽可能有用,请在陈述差异时尽量简明扼要,并且备注仅限于说明要点。根据“关于通过修订的决议”的4b)2)段,关于执行的意见不应和关于差异的意见混在一起。提供国家规章的节录不得视为充分履行了通知差异的义务。与具体差异无关的一般性意见,将不在补篇中进行公布。————————∗b段中的“性质不同或其他遵守形式”一语,是指适用于以其他形式实现国际民航组织相应标准的同样目标的国家规定,因而不能归类在a)或c)段之下。AN8/3-13/30号国家级信件的附篇D附件19第一版的根据注1.―本文件指出了附件19——《安全管理》第一版的内容根据。为清晰、一致和理解之目的,对产生附件19标准和建议措施之内容的原始案文进行了修改。注2.―“转移”到附件19是指该规定在原附件当中已不复存在。“复制”是指该规定被复制到附件19当中,并在原附件当中予以保留(根据必要情况进行修订)。注3.―由于通过了附件19,因此也通过了对附件1(第171次修订)、附件6第I部分(第37次修订)、第II部分(第32次修订)和第III部分(第18次修订)、附件8(第104次修订)、附件11(第49次修订)、附件13(第14次修订)及附件14第I卷(第11次修订)的相应修订。附件19规定根据评论附件规定附件19第1章―定义第1章―定义:附件1附件6第I、II和III部分附件8附件11附件13附件14第I卷第1章转移―除非用语也用于相关附件。目前存在于其他附件中的事故、飞机、航空器、直升机
本文标题: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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