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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采编人员绩效考核条例总则1、为充分调动全体采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采编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而带动本刊整体品质的不断提升,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尽所能、多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2、本条例遵循“质量为主、兼顾数量”的原则,按岗设定考核标准,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充分体现质与量的有机统一。3、采编人员按岗位确定基本任务,分月度、季度、年度进行考核。每月对完成工作量、进度、编校差错率等进行考核,每季度对稿件、版面质量进行考核,年底对年度内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4、以分数作为基本考核单位,采取加分制与减分制相结合的方式。月度考核以100分作为基数,主要采取减分制,同时设置加分项,分值的现金折算标准为每个人的月度绩效工资除以100;季度考核零基数起评,采取加分制,分值的现金折算标准与杂志社每年的总体盈利挂钩,由社务会按照上一年度效益情况定出分值;年度考核则综合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以及年终考核的情况,根据公式计算出总分,以总分定档,分档发放年度绩效工资。5、对采编人员、采编部门的管理人员实行“捆绑式”考核,促进采编人员之间及采编人员与管理人员之间的良性互动。6、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考核标准、考核指标、考核过程、考核统计数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建立申诉和复议制度,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按程序进行申诉,经社务会复议后进行回复。7、考核结果与员工月度、季度、年度绩效工资发放,工资晋级,职位晋升以及续聘等挂钩。8、本条例由社务会颁布并授权编辑部为具体执行单位,社务会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和申诉仲裁权。9、本条例自年月日起实施。第一章月度考核计分办法1、各岗位工作人员只要尽职尽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即可计满分100分;如在各考核维度之内,无法按要求完成工作,即根据岗位考核细则扣减分数,扣完为止。各岗位考核细则见附件一。2、月度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50%,按月发放。3、有超额完成工作等情形可申请加分,经审核认定后,可计入当月总分。4、考核程序如下:(1)部门副职负责组织统计考核数据并造表分发给所有采编人员,同时各提交一份给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对考核数据有异议者,反馈给部门负责人,经核对无误后,作为考核依据。(2)采编人员根据考核数据,对照各自岗位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分,有加分项者依程序申请加分。(3)部门负责人检查采编人员自评情况,审核其是否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加减分,最后确定分数,提交给分管领导。(4)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签字后,将考核结果交给办公室。(5)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按程序提出申诉。5、每月5日前统计上一月度考核数据,每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提供给办公室,每月15日发放绩效工资。如逢节假日,则推迟至假后上班第一天。第二章季度考核计分办法1、季度考核主要是遵循“优质优酬”的原则,对采编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以促进杂志办刊质量的提高。采取加分制,零基数起评,即在零的基础上往上加分。完成工作质量越高,分数越高,酬劳越高。2、为了考核的公正、公平,特成立评刊小组。评刊小组由社长/总编辑担任组长,总编辑/分管编务的副总编辑担任副组长,其他社领导为成员,并不定时邀请宣教中心主任、联系宣传报道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媒体著名记者加入。3、评刊小组对文字稿、图片稿、版面质量等进行全面考评,定出等级。4、季度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总分核算,按季度发放。分值的现金折算标准为50元每分。5、考核程序和办法(1)实行分级考核制度,A、B稿件和A、B版面由编辑部推荐,评刊小组组织人员依照数量限定进行评定;C、D稿件和C、D版面数量不做限制,由编辑部自行评定,其中C级不得超过80%,同时评刊小组有权根据稿件和版面评级细则对结果提出异议,并由总编辑/社长最终作出评定。(2)为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使考核结果得到广泛的认同,本刊的质量考核工作在程序上实行采编人员申报、编辑部初评、评刊小组定评、公示、申诉和仲裁几个环节。6、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完成对上一季度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部门负责人将考核结果提供给办公室。当月15日发放季度绩效工资。如逢节假日,则推迟至假后上班第一天。第三章年度考核计分办法1、年底对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划分等次,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发放依据。2、年终对所有采编人员进行一次考核,侧重考核采编人员全年工作表现情况,采取打分制,总分为100分。其分数构成为:一是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数,按40%折算到总分;二是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编辑/社长分别根据员工表现打分,各按20%折算到总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总编辑/社长分别根据其表现打分,各按30%折算到总分)。各项折算分数之和即为年终考核总分。3、年度考核分数计算公式为:月度考核平均分数×50%+年终考核分数×50%+各季度考核分数之和÷100。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基本合格(60分-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其年度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分别为:月基本工资×6、月基本工资×4、月基本工资×2、月基本工资×1、不发放。5、全年累计三次未完成月度工作任务或有重大错误对杂志社造成负面影响的员工,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全年累计六次未完成月度工作任务或有重大错误造成杂志社重大损失的员工,扣发年度绩效工资,同时建议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社长特别奖励办法1、社长可根据报道需要或版面及稿件的质量不定时提出特别奖励,以及时地对采编人员在各个环节中的出色表现和创新给予引导、肯定和激励。2、社长特别奖励的范畴(1)年度特别奖励:对当年累计完成A等稿件、版面数量最多的采编人员给予一次性年度特别奖励。奖励方式为给予5000元报销额度。奖励资金可在培训、旅游等项目中任选一项报销。(2)在新闻报道中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编、采分配比例原则上为3:7。(3)在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重大采访活动中出色完成任务,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列反响,对于提升本刊品牌和影响力起明显作用的,对参与该报道活动的全体策划、编辑、采写人员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由该报道牵头人负责核发到个人。(4)采访中遇较大风险,努力克服困难胜利完成任务的,给予2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5)其他情况下的机动性奖励。3、社长特别奖励的申报审批程序根据以上条件和应该得到社长特别奖励的因素,由编辑部书面提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核过后上报给社长。符合基本条件的,社长直接批复;特殊情况,提交社务会讨论确定,以社长奖励名义下发。附件一:编辑部各岗位考核细则一、编辑部主任1、违反党和国家办刊方针政策和新闻出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出现政治性错误等严重错误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及年度评优评先资格。2、未把握好杂志办刊方向,出现较大偏差的,扣10分。3、未认真落实社领导或社务会决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视严重程度扣3-5分。4、未严格部门内部管理或考核的,扣5分。5、未及时交付二审清样的,每推迟一天,扣1分;非因不可控因素造成杂志延误进厂的,每推迟一天,扣2分。6、未按国家标准控制编辑差错率的,每超出控制指标一处,扣1分。7、杂志出版后发现明显错误(职责范围内应避免的错误,如市级以上领导名字、职务,县级以上地名,市直机关以上单位名称,应该了解的事件、时间、人物等常识性要素错误,封面、版权页、目录错误,内页严重排版错误等),视严重程度扣2-10分。8、每周一召开周例会,每期杂志进厂后召开当期评刊会以及下期编前会,每月至少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9、未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制度,一次扣2分。10、未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或完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扣5分。11、未做好稿件的一审并指导采编人员进行修改,导致提交二审的稿件存在较多问题的,每次扣2分。12、未及时审核相关费用支出票据、稿费统计表等,导致延迟提交相关部门的,扣1分。13、未遵守杂志社考勤制度,视情况扣1-3分。二、编辑部副主任1、违反党和国家办刊方针政策和新闻出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出现政治性错误等严重错误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及年度评优评先资格。2、未认真落实社领导或社务会决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视严重程度扣3-5分。3、未协助主任管理好部门事务的,扣2-5分。4、未及时提供部门考核、各项评比等数据的,扣3分。5、未按出版计划督促采编人员准时上交稿件的,每推迟一天,扣1分;在可控范围内因延迟交稿造成杂志延误进厂的,每推迟一天,扣2分。6、未做好稿件的初审并指导采编人员进行修改,导致提交一审的稿件质量明显不过关的,每次扣2分。7、未按国家标准控制编辑差错率的,每超出控制指标一处,扣1分。8、杂志出版后发现明显错误(职责范围内应避免的错误,如市级以上领导名字、职务,县级以上地名,市直机关以上单位名称,应该了解的事件、时间、人物等常识性要素错误,封面、版权页、目录错误,内页严重排版错误等),视严重程度扣2-10分。9、未及时制定出版计划,导致后续工作延误的,扣3分。10、每月至少完成一篇长稿,未完成扣5分;至少完成10个版面的编辑任务,每差1个版面,扣1分。11、未遵守杂志社考勤制度,视情况扣1-3分。三、编辑、记者1、违反党和国家办刊方针政策和新闻出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出现政治性错误等严重错误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及年度评优评先资格。2、未能正确把握本刊编排标准、规范和要求,未能熟悉、掌握本刊的办刊宗旨、报道范围的,扣5分。3、未认真落实社领导或部门主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视严重程度扣3-5分。4、未按时参加部门会议或业务学习,未积极主动参与当期杂志的选题策划,未及时总结分析查找当期杂志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的,每次扣2分。5、未按出版计划准时上交稿件的,每推迟一天,扣2分;在统稿截止日期还未按要求完成稿件的,不再接收稿件,扣5分;因个人延迟交稿造成杂志延误进厂的,每推迟一天,扣3分。6、未做好稿件的修改工作,导致提交的稿件质量明显不过关的,每次扣3分。7、未认真完成校对工作,导致差错率超出国家标准的,每超出控制指标一处,扣1分。8、未核对稿件中的人名、职务、地名、单位名称、时间,以及配图和相关数据等,导致发生错误的,出版前发现扣3分,出版后发现视严重程度扣5-15分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不参加月度考核,并作出深刻检讨。9、发现制作虚假新闻、抄袭他人稿件等行为,取消当月考核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10、每月应完成写稿任务5000字或长稿两篇(长稿字数应满足至少两个版面的排版要求,单独署名),每差500字扣3分、每少一篇扣15分。非因质量原因导致撤稿,不扣分。11、每月应完成12个版面的编辑任务,每差1个版,扣2分。因特殊原因导致版面增减,不扣分。如增加采编人员,则编辑任务相应减少。12、未遵守杂志社考勤制度,视情况扣1-3分。四、艺术总监1、违反党和国家办刊方针政策和新闻出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出现政治性错误等严重错误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及年度评优评先资格。2、未认真落实社领导或部门主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视情况扣3-5分。3、未正确把握杂志整体风格设计,影响杂志形象提升的,扣5分。4、未积极推进网站管理,导致电子杂志上传延误、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扣3分。5、未能指导审核美编排版工作,导致差错的,视严重程度扣3-6分。6、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出现要素缺失的,视严重程度扣5-10分。7、杂志出版后发现排版错误的,视严重程度扣3-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参加月度考核并作出深刻检讨。(重大排版错误一般指封面刊号、条形码、导读、目录版权页、页眉页脚等错误;图片文字对应错误,文章无辜缺段,文章作者名字错误等内页错误。)8、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清样或将签字付印清样拷贝进厂的,推迟一天扣2分。9、校改核红中,未按校样修改到位导致错误的,扣3-5分;校改核红后,未能仔细检查导致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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