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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技工职业技能考试 > 煤矿培训:煤监瓦斯治理及“一通三防”管理专项监察表 2
1“一通三防”管理专项监察表序号监察项目监察内容及要求检查方法(1)主体责任1主体责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特别是一通三防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照图纸资料现场检查煤矿是否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否由煤矿的行政常务副职担任,是否设专职通风、地测副总工程师。对照图纸资料现场检查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并参照四川省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指南,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照资料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等制度,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检查资料现场检查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考核标准是否贯彻落实到位等。对照图纸资料现场检查(2)通风及通风管理1通风系统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采掘工作面是否符合规定。矿井“三量”是否符合要求。对照图纸资料现场检查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采区)必须按经审批的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实施。对照图纸资料现场检查巷道贯通(包括工作面内的巷道贯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对照贯通措施现场检查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现场抽查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峒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的统一标准。现场实测或查阅报表记录矿井井巷中各地点风流速度符合《规程》规定。现场抽查实测每一水平,每一翼必须有进、回风道,构成通风系统。现场抽查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查阅记录和演习报告2矿井主要通风机选型符合通风设计和供风标准。主要通风机设在地面,并有机房;主要通风机周边封闭严密不漏风,吸风口装防护网,防止吸入异物;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不能超过5%。查阅记录现场检查或者实测井下各采掘巷道的布置符合《规程》和“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做到采掘系统合理、通风网络简单。现场检查矿井的通风能力与通风网络的通过能力相匹配。井下通风巷道畅通,净断面能满足通风、行人、运输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需要。现场检查2通风设施主要通风机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且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现场检查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设施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墙体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设施前后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风桥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o,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现场抽查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人行风门间距不小于5m,进回风巷道之间的风门至少设一道反向风门,风门能自动关闭,有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时敞开。风门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调节风窗调节位置要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现场抽查2通风设施密闭周边,煤与软岩必须掏槽(硬岩见硬底、硬帮可不掏槽);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要设栅栏(符合扩散通风标准,可不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现场抽查临时风门、密闭要设在顶、邦良好处,见硬底、硬邦,与煤岩体接实。现场抽查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和检查记录牌板。现场抽查矿井每一进风和回风井都要建立永久测风站,测风站建在进回风井口30米以内;测风站前后各10米范围内巷道无分支、无拐弯;测风站应砌墙,抹顶成光滑断面;测风站应设置测风记录牌板。现场检查矿井有独立进回风系统,安全出口符合规定;回风井不能兼作出煤井。地面查井下查33通风管理采区系统独立,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式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不存在利用采空区通风。现场抽查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高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按照《规程》的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防止不合理集中生产和突击生产。现场检查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现场抽查不存在随意停开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现象。查阅运行记录或现场检查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有供风标准或通风设计并按标准或设计供风。对照标准、设计现场抽查井下通风构筑物设置合理,满足通风要求;通风设施管理符合《规程》规定。现场抽查矿井每月分上、中、下旬进行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为矿井总进、回风及采区进、回风道,测风结果要填写测风台帐及测风牌板。查测风台帐或井下测风牌板4局部通风局部通风机选型符合通风设计和供风标准。现场抽查局部通风机有“MA”标志,安装和使用符合《规程》规定,保证正常运转,不发生循环风。现场抽查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现场抽查局部通风机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现场抽查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出风口应直对工作面,风量不小于每人每分钟4立方米,或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的瓦斯含量不超限,巷道中的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现场抽查或实测瓦斯、风速局部通风风筒使用煤矿专用产品(抗静电、抗阻燃);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风筒接口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加垫,上紧螺丝。现场抽查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现场抽查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使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现场抽查单台正压局扇应安放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侧大于10米。现场抽查4混合式通风的负压局扇风筒应直接顺入回风道中,伸入距离不少于10米,正负压局扇间距不小于30米。现场抽查采掘工作面使用风电闭锁。现场抽查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有停风措施;临时停工停风地点按照规定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按规定检查瓦斯。现场抽查不存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三个以上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现场抽查高瓦斯矿井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的掘进工作面采用“三专两闭锁”供电。现场抽查5盲巷管理肓巷必须切断电源,撤出设备,设置栅栏(密闭)并揭示警标。现场抽查停工区内瓦斯或CO2浓度达到3.0%应立即处理,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现场抽查(3)瓦斯治理1瓦斯抽放应抽采瓦斯的矿井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是否制定和落实瓦斯抽采工程计划,是否实现抽采掘平衡和先抽后掘、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及抽放系统的运行情况2瓦斯监控所有煤矿必须装备运行可靠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和传感器的安装、使用、维修,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机房值班、传感器校验、监控报表、超限和故障处理等工作是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现场检查抽查3瓦检制度煤矿必须建立和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和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必须定人、定时进行瓦斯巡回检查,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①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要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并采取防止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的措施。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决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现场抽查,查阅记录台帐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瓦斯检查记录实行“三对口”、“三签字”;对瓦斯异常情况及时按规定处理。现场抽查,查阅记录台帐54瓦斯检查仪器装备瓦斯检查仪的数量、种类符合要求,瓦检仪必须定期校验,在用瓦检仪必须完好。现场抽查5瓦斯管理煤矿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瓦斯管理制度,落实治理措施。检查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煤矿必须执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井下出现瓦斯动力现象,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煤炭主管部门和监察分局,并及时申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记录及采取的措施加强瓦斯管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检查瓦斯记录或台帐及瓦斯超限后采取的措施5瓦斯管理煤矿必须落实瓦斯治理资金。按照《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通知》(云财企〔2005〕167号)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检查记录和台帐煤矿必须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综合防突措施,并加强瓦斯地质预测。检查措施制定落实情况(4)矿井防灭火1防火措施生产及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查措施及落实情况重要场所防火措施健全,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查资料和现场检查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沙箱,并定期检查。现场抽查6井下电气焊工作制定专项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执行。查记录或现场检查建立入井检身制度;严禁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入井。查入井记录及现场抽查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或自燃发火严重的矿井应制定综合预防自燃发火措施:①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并按设计组织生产;②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③有自然发火征兆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④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检查具体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现场检查井口房、通风机房、绞车房、矿灯房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等。现场抽查1防火措施地面炸药库防火符合公安部门防火规定。现场检查矿井设地面消防水池(不小于200M3),消防管路系统健全可靠。现场检查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健全可靠,消防管路敷设到消防场所并管路畅通。现场检查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定期检查井巷和采区封闭情况,测定可能自然发火地点的温度、风量和空气成份。及时清出采场浮煤和其他可燃物质,回采结束后及时封闭采空区。现场检查2火区管理①绘制火区位置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地点;②永久防火墙管理规范;③封闭、启封火区符合规定。现场检查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煤层倾角小于35度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编制设计和遵守有关规定。现场检查(5)矿井粉尘防治1测尘仪表测尘仪表数量、型号、质量符合标准,按规定进行校验。检查仪表2隔爆设施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层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层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现场检查矿井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查检查记录3防尘系统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本文标题:煤矿培训:煤监瓦斯治理及“一通三防”管理专项监察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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