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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充分保护的调动员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二、合理化提案范围1、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2、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3、新项目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4、现有项目的改进意见;5、降低各种成本和各种消耗的意见;6、加强企业凝聚力的各种意见;7、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以下内容不属于合理化范围:1、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2、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3、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4、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5、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6、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7、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改进、降低成本不算合理化提案。三.组织机构和管理流程公司成立一个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该委员会委员长由集团公司总裁担任,副委员长邹吉福,委员由高管和部门总监组成。人力资源部提案责任人负责提案的收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总评存档等日常工作,每月公布结果并给予奖励。在各分公司,可设立相应的合理化提案负责人。提案改进成果,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四.评定和奖励办法(一).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五级:级别AA级A级B级C级D级构思具有独创性的构思具有非常优秀的构思很优秀的构思受到文献等的启发应用构思好已有其它的应用实例可以采用努力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做出了显著的努力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做出了一定的努力稍微做出了努力实现性可以立即实施经研究即可实施稍加研究即可实施需要进一步研究难以实现结果有非常显著的效果有明显效果有较大效果有一定效果稍有效果奖励金额(元)200100502010(二)提案改进效果明显的,按照效益金额的5%奖励。财务部、预算合同部、审计部进行监督。(三)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可给予建议人追认奖励。(四)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议人如不服可向委员会申诉。(五)合理化建议奖励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公司将合理化活动费列入年度财务计划。五、附则本条例经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审议、总裁批准后颁布执行。集团人力资源部2005年3月7日附件3:关于明确职工生病探望、婚丧仪金的规定为了提高企业凝聚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现对福利制度予以补充:1、员工生病休假三天或住院二天以上者,部门领导需代表公司探视病号并申请探望经费。高管级:300元总监、经理级:200元主管以下级:100元2、员工办理结婚证书当月,需及时报至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500元。婚假期间,员工享受全额工资。3、员工生育,需当月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公司将发放500元慰问金以示祝贺。4、如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500元。丧假期间,员工享受全额工资。此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集团人力资源部2005年6月21日附件4:“优秀团队、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办法为了表扬在集团公司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及个人,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展现公司优秀员工的风采,增强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开展年度优秀团队、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每年12月将评选出当年度的“优秀团队”、“优秀员工”。具体说明如下:一、优秀团队:1.评选范围:面向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在日常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1)经营业绩突出,表现在业绩比比上年度有较大规模的提升,业务经营模式有创新,团队建设较好;2)服务质量突出,表现在为服务对象提供了超值服务,服务质量较高得到了服务对象好评;3)管理有所创新,表现在管理模式、理念有创新,管理水平上有显著提高,对于经营或服务有显著促进。2.评选名额:年度评选名额为3-5个团队。3.评选时间:圣诞节前完成。4.评选方式:1)部门推荐并填写先进事迹表;2)人力资源部汇总,审计部、财务部进行复核。3)由行政例会审查、评比,报集团总裁批准。5.奖励方式:由集团总裁授予“优秀团队”奖状,并颁发3000元现金奖,先进事迹发表在集团公司企业内刊上。二、优秀员工:1.评选范围:面向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所有在册的工作时间满半年的正式员工,并在日常工作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1)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者;2)员工在工作中善于思考、敬业、负责,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3)防止和挽救突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免受损失者;4)在节约公司资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者;5)个人业绩、服务质量突出,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认可及好评者。2.评选名额:每年度评选名额限10名公司级先进个人。3.评选时间:圣诞节前完成。4.评选方式:1)各部门推荐并填写个人先进事迹表。2)人力资源部汇总,审计部、财务部进行审核。3)由行政例会审查、评比,报集团总裁批准。5.奖励方式:集团总裁亲自授予“优秀员工”奖状及授带,并奖励现金2000元。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而未被选为公司级先进个人者,公司将授予其部门优秀员工称号,并奖励现金500元。集团人力资源部2005年3月7日附件5:集团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办法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公司凝聚力,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办理条件1、在公司工作任职年限满一年(含)以上,工作表现良好的;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或具有公司认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附件1),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第二条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条件的员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申领《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审批表》(附件2);2、填写后根据表格上规定的流程进行逐级申报和签批;3、签批合格后,申请人与集团人力资源部签订保证书,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为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第三条申报材料1、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所交照片需同底、同版);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以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义办理的房产证);4、配偶及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A4)。第四条违约责任1、办理人员自领取工作居住证之日起,为公司服务不少于一年;2、已办理居住证的员工如不遵守第1条约定,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公司经营管理:合理化提案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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