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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煤炭产业“一通三防”专项督导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管理制度1.煤矿企业决策机构审查批准瓦斯防治规划,确定年度瓦斯防治目标、资金计划、工程计划和保障措施。2.煤矿企业应建立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井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3.煤矿企业应对所属矿井瓦斯抽采量、抽采率、抽采钻孔量、瓦斯防治工程、瓦斯利用量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奖罚和问责。4.要建立完善的抽采达标管理体系、防治瓦斯技术管理体系,有完善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各工种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5.制定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矿每月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总结安排年、季、月通风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及安全投入保障1.煤矿企业应有职能部门负责通风、安全监控(有应抽采矿井的增加抽采,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增加防突)等工作。2.所属矿井有机构负责通风、安全监控(有应抽采矿井的增加抽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增加防突)等瓦斯防治工作。3.所属矿井两个及以上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职能部门从事通风、抽采、地质测量、防突、安全监控等业务的技术人员(具有煤矿主体专业技术职称)配备不低于表1要求,并应满足企业瓦斯防治需要。4.矿井要单独设立瓦斯防治机构,从事通风、抽采、地质测量、防突、监控等业务的技术人员(具有煤矿主体专业技术职称)配备不低于表2要求,并应满足矿井瓦斯防治需要。5.所属矿井组建通风瓦检、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应抽采矿井组建抽采打钻专业队伍和防突专业队伍。专业队伍人员数量应满足瓦斯防治要求,上岗前通过业务培训,在岗期间按有关规定定期复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6.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2019年度用于瓦斯治理的费用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是否满足需要。7.瓦斯治理装备: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泵(固定、移动)、钻机、封孔泵、水力压裂(切割)泵、瓦斯参数和突出参数测定仪器等装备规格、型号、数量及是否满足需要。通风系统1.矿井通风能力是否满足需要:2019年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与生产计划安排、矿井风量测定情况、风量分配情况,主要通风巷道断面及失修情况、通风阻力,通风系统图。2.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是否分区通风,矿井是否存在串联通风、老空区通风、微风作业,火工产品库、充电硐室和采区变电所是否独立通风,通风设施设置是否合理。3.局部通风机安装和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三专两闭锁,风机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循环风,是否存在无计划停电停风、风筒维护管理等。4.采煤工作面通风管理:机巷、风巷和工作面通风断面,上、下隅角顶板和通风管理、采空区漏风情况等。抽采系统1.抽采系统能力是否满足需要:2019年核定矿井抽采系统能力与生产计划安排、抽放泵的型号及主干管直径、长度一否匹配,抽采系统图。2.抽采计量:计量装置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自动计量装置的调校管理办法和调校记录,井下人工检测管路、钻场、钻孔的各项抽采参数及抽采报表、台账数据等。3.抽采管理:抽采管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积水,管路的巡检、放水、排渣是否按规定执行,抽采钻孔竣工后是否及时投入抽采。4.钻孔设计与施工:钻孔布置方式、控制范围,钻孔参数的验收、上图,封孔质量监管,打钻、封孔、取样环节是否进行视频监控。5.抽采达标评判:是否严格按规定首先计算预抽后的钻孔控制范围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并达标,然后打钻取样实际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编制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传感器的种类、数量是否满足需要,安设地点、位置是否符合规定,调校是否及时、是否符合标准,风电、甲烷电、故障电闭锁功能是否完好,监控数据上传、备份是否及时、上传中断后是否采用人工检测瓦斯并有记录,监控报表是否经矿长、总工程师审查,安全监控系统图。防突工作1.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与管理,突出煤层区域和工作面预测、验证工作,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防突分析例会记录等。2.防突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区域和局部防突技术措施设计、审批、实施情况,措施孔、测试孔及测试参数图表。3.安全防护:防突风门、压风自救装置、避难硐室、回风系统风门和铁栅栏、放炮或割煤撤人布岗范围距离等。4.测试仪器仪表管理: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定期校验、维护保养,测试精度是否符合规定。瓦斯管理1.煤层瓦斯基本参数和瓦斯地质图:是否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瓦斯抽采半径等主要参数,及时修改完善矿井、工作面瓦斯地质图,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瓦斯涌出量测定工作开展情况。2.瓦斯治理方案:2019年度矿井瓦斯灾害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实施情况。3.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人检查瓦斯,瓦斯巡回检查情况,检查手册、记录版板、记录台账是否三对口,瓦斯员手上交接班记录,矿、科、队对瓦斯员查岗记录,光学瓦斯仪、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是否按规定配备和携带、是否完好,瓦斯日报是否经矿长、总工程师审查。4.瓦斯超限处置:出现瓦斯超限是否及时停电、撤人、派人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处理,瓦斯超限统计台账、追查记录、责任落实情况等。防尘管理1.防尘供水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2.隔爆设施安设地点、数容量及安装质量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以下简称AQ1020)规定;3.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防灭管理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接替与治1.采掘接替:2019年度采煤接替计划安排、掘进接替计划灾工程计划安排、瓦斯灾害治理工程计划安排,抽、掘、采是否平衡。2.瓦斯治理计划完成情况:2019年度开采保护层、掘进瓦斯抽采专用巷道、打钻、抽采、瓦斯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
本文标题:煤炭产业“一通三防”专项督导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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