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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狱实习个人心得体会范文范本“带着一身稚气与热情,我踏上了人生第一个工作征途,迈入了更广阔的舞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领悟到活到老学到老的含义。我一直都很热爱生活,下班后会跟室友一起看书、散步、打球,我也很享受这段实习时光。下面是网友整理上传的“关于监狱实习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关于监狱实习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一】x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司法模拟实践教学与实习一共有模拟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流程的实践活动,以及赴豫章监狱考察实践活动这几个项目,经过再三考虑,最后我选择了赴豫章监狱考察实践活动这个项目。出于这样的一种目的:前面三个环节,都是与审判相关的环节,而最后一个项目却是真的执行环节(相对于是刑事案件来说),可以说是对前面三个环节的最终的总结与思考。而监狱这个还有一个特别的监督职能,具体说来就是减刑,是很值得让人思考的。当然,选择时考虑到的问题有很多,随着实践的展开,考虑到的问题更多,让人获益匪浅。通过这次实习,对于一个自己原来十分空白的领域有了一定的补充。实习过程中,是对理论的一种印证性的思考,这必将对今后的理论学习有很大的帮助。而在整个实习中想到了以下一些问题:如果更好的改造犯人,犯人的人权问题以及现行监狱法的一些看法。改造犯人应当由犯人家庭、监狱部门、社会的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帮助犯人建立希望,使他们中的更多人去除消极的改造态度,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而这也是防止二次犯罪的一个重要措施。具体的操作中,认为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电台,连通监狱内外,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实行一种互动:犯人可以向社会诉说自己的悔过,社会可以有更多人对犯人提供帮助与鼓励(主要是心理层面上的)。或者还有很多更好的措施,只要是有利于犯人的改造,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的,都可以在实践中印证并将好的实行。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这三因素的共同努力,使犯人更少,使犯人更好的回到社会。不过现实中总是存在这样的人,不会知道悔改,难以进行改造。这应该是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上的一个长久的话题,有着很深的个人生活背景、心理发展历程,以及社会系统的影响。这是一个尚在探讨与正在努力追求解决方法的话题。也只有在上述三因素协作下,通过对犯人的不断努力,才能找到有效解决措施。与此紧密相关的是关于预防犯罪与改造犯罪。一个人从出生开始,除了其得到家人的关心、爱护与帮助之外,整个社会也应该对他的成长负责,给予其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才是从根本上预防犯罪的做法。现实是,这样的社会环境不可能存在,只是在追求之中。而在人犯错之后————严重是就是刑事犯罪进入监狱服刑以至死刑的剥夺生命权————如何补救?这才是一个当前最值得我们去思考的现实问题。所以,我们应该追求的是如何更好的平衡,让每个人更好的认识这个社会,知道如何去适应它,去改造它。犯人的人权问题。关于这个监狱内犯人的人权问题,现行的监狱管理要推行狱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狱警不能以打骂的方式对犯人进行教育,而应以文明手段对犯人进行教育改造,这应该能说是监狱犯人的人权保护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一个重要体现。现实中的情况我们都不用多说。在此处,想说的是我们应该给予犯人多少权利?所给予的又是哪些权利?他们的义务又该如何?如果犯人坚决不进行劳动改造,不作为,我们又能如何对待他?这些问题,似乎还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我以为一个处于特殊社会地位的犯人,是从他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利那一刻开始,就应该对他的权利进行区别对待,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如果从社会契约的角度来看。如果为了一种应然的人权,而从实然上给予犯人更多的权利,会对监狱管理带来多少不便?从而对多少人造成不公?会浪费多少有效资源?从社会经济效益来看,这似乎有勃于法的效率与正义的平衡。而对于现实中的监狱法,综合上述的两个方面,笔者以为其对实践存在很大的阻力,还需要不断的改进,以免对监狱的工作造成阻碍,使法律在经济效益上产生负效益,失却其应有的价值。关于监狱实习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二】来到监狱实习的第一天,我就对各种事物起了好奇之心。站在监狱门口,我看到的仅一座座耸立的高楼,“里面究竟是怎样的呢?在内心猜想的同时,我很讶异的看到__女子监狱四周都是居民区,原本以为像这种关押罪犯的特殊机构会地处一个遥远而偏僻的地理位置,想不到周围的环境竟然如此。内心的胆怯稍减了一些。接下来的几天证实了我之前的想法大多是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在我国,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直接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艰巨任务,是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部门想来我们与狱警接触的时间比犯人还多,对她们的工作也有了一丝了解。据我了解有些狱警的工作还是比较单调乏味的,虽然表面看似很轻松,但承受的压力也很重大,对进来的新犯,狱警一般都会给她们做等心理量表;针对有些文盲不识字,狱警必须在旁边指导。在生产车间监督女犯时,还要维持一些特殊的秩序像某某女犯与其他女犯发生口角了、打架了,这些都不是我们常人所能应付得了的。另一些狱警得负责罪犯档案的管理,包括罪犯基本信息的输入、法院对罪犯的判刑书、罪犯的思想汇报、对罪犯减刑情况的审定以及罪犯奖惩情况资料的整理等。狱警除了应付日常的工作情况外,自身也要经常受到上级的考核,包括体能测试和思想道德水平的考核。几天相处下来,狱警们虽然对待工作的态度是严肃的,但对待我们却是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在监狱里新犯与老犯是分开管辖的,并且新犯有2个月的时间学习一门新技术,如缝纫、车工、配色等。这些技术可以为她们出狱以后的道路作铺垫。有些罪犯服刑完毕后重新踏入社会,凭着在监狱学到的技术也能谋到一份好职业。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罪犯生产出的产品都是销售出去的。她们的劳动成果都会被记录下来且可以转换成奖惩分,奖分达到一定限度,可以相应地为她们减刑,因此罪犯的劳动积极性一般都是很高的。令人感到可悲的是,很多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年龄都比较大,有个66岁的老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本身年纪较大了,却还要饱受煎熬之苦。所以为什么当时不考虑清楚呢?我们通过翻阅档案了解到,大多数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的犯人文化程度都很低,很多人都不懂法,不知法,就是文化程度高的也有知法犯法。可见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法律知识没有普及或深入人心。需要的人去努力,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有个狱警对我们说了一句话,使我感到很悲伤。她说你们不要对罪犯太过于仁慈。虽然社会上要求人人都平等,但是在监狱,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犯人就是比我们低一等,我们看待她们与看待平常人的眼光是不一样的。事实上也如此,如果平等的对待她们,那秩序就混乱了,她们会无视规章制度,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虽然我也认同,可是总觉得监狱还是缺少了那么一点点东西,或许是某个人性的部分,但我相信监狱在以后的时间内会有的发展空间,全面的人性化发展。好像每次在回望过去的时候,总要感叹一番光阴的流逝。现在的我也在做着这样的事:怎么,我的实习这么快就结束了?好像还是不久前才去学校联系的,现在我就坐在电脑前回想着我实习的情况,写着我的实习总结。但就是这短短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留给我的却是无限充实的回忆在人类进入航天时代的二十世纪末的今天,犯罪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公害。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犯罪率虽然相对比较低,但犯罪率的持续增长也已引起全社会的普代人与一代人(准确地说,应是当今时代的人与上一时代或下一时代的人)在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诸多方面也就必然存在较大的差异。在以广告、股票夜总会为标志的商品经济社会成长起来的人,他的思想观念决不同于在标语、口号、批判会为特征的极左时代成长的人,这种由于时代不同而产生的不同差异是显而易见的。纷纭复杂千奇百怪的罪犯更是一代不同一代,第四代罪犯像当今社会其他青少年一样,身体、智力发展一般都比较好,但家庭和社会的情感发育不良,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和情感。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使第四代罪犯中独生子女占了绝大多数,由于父母的溺爱和娇纵,他们很少有机会接受艰苦磨练,不仅意志柔弱,而且情感也十分脆弱,同时,由于某些学校教育过于强调对个性的培养,致使他们的社会价值观也变得扭曲和无疆界化了。第四代罪犯处于这样的时代,他们中大多数人不了解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缺乏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和训练;他们对国家、对人民、对集体、对他人缺少基本的责任感和道义感,以至于无视甚至藐视社会公德。他们喜欢反问良心值几个钱?80%的罪犯在被问及他们犯罪时有没有想到对不起亲人或他人,都回答说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可见他们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淡薄到了何种程度。当然,客观地讲,现代社会强调个体的主体地位,重视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培养人的自我意识,这无疑是正确的。但第四代罪犯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在某一环节上的失误,导致他们形成了绝对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特征,过分看重自身价值,而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则渐渐退化。在人际关系中暴露出很大的缺陷,他们把金钱、财富与人生价值等同起来,凡事以个人利益、兴趣为准则,追求自由独立,对他人与社会置之不顾,甚至加以侵害,养成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的不良习性,最终自我迷失以致跌入泥潭。如罪犯刘某初中毕业后进工厂工作。与人交往自以为是,任性专横。一天在车间劳动工间休息时,与他同车间的工人吴某凑过来要他让人座,刘不肯,吴即在刘头上摸了一把,并骂了一句走开,刘感受了污辱,顺手操起凳子追上前去猛击吴的后脑,吴当即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因此而被捕判刑。提审时,彭犯还说:活该!谁让他(死者)惹我。透过这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看到畸形的自我意识在第四代罪犯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把人生看作潇洒走一回就是他们这种自我实现和自我开放的生动形象。三、动机多样而又茫然,行为易受情绪情感左右,理智严重缺乏。第四代罪犯的犯罪主观内因多出于膨胀的私欲动机、骄奢的享乐动机、性本能的刺激动机、非份的占有动机、卑劣的虚荣动机、戏谑的取乐动机、残忍的报复动机、畸形的好奇动机、狭隘的嫉妒动机、行帮的义气动机等等。社会激烈竞争造成紧张感、压迫感足以使心理承受力低下者产生变态心理,这使第四代罪犯犯罪动机呈现五花八门的繁杂状况。这些动机隐藏于他们人格的深处,形成潜意识,逐渐发展成为犯罪动因,以致他们在实施犯罪的瞬间,人们难以发现清晰的动机轮廓,甚至连他们本人也说不清,道不明。他们是一群非常情绪化的人。当代社会,人际交往频繁,社会变迁时期不同年龄层的人们之间的代沟增大,彼此不够理解,不少人际关系蒙上利益原则。实惠、利益冲淡或代替了亲友和同志间的感情,人际冲突纠纷增多,这些都比较容易使他们产生烦恼与焦虑。竞争失败使他们产生负效应情绪:[1]增加挫折;感到压力和威胁;产生沮丧、抵触、嫉妒、报复等消极心理。这些足以使他们感到人与人之间是狼与狼的关系弱肉强食是生存原则。加上失学、失业、失恋、失意等不良境遇,于是这些挫折作用于缺乏理智的第四代罪犯身上,迅速外化为反社会的违法和犯罪行为,释放出强大的破坏能量。四、情感淡漠,缺少怜悯心,不计后果,没有恐惧感或痛苦感。五、漠视政治,崇尚金钱、暴力。六、赌徒冒险和侥幸心理强烈。作为独生子女,父母为使他们在家庭中不孤单,在学校、社会上不被人欺负,鼓励他们从小多交几个好朋友,人多势众无人敢欺。因此,第四代罪犯从小就养成很强的乐群性,但这种乐群性却不是与周围人友善相处,而是交结几个铁哥们相互帮衬,寻欢作乐,谋取私利,其原则是“没有永远的友谊,只有永远的利益”。因此,为个人或小团伙利益可以不惜损害整个社会,这些不良分子纠合一起,破环能量就会产生乘法效应。调查中发现39%的罪犯是共同犯罪,且都是主犯,他们的同案犯也都是他们的同龄人。这足以说明第四罪犯的这一心理特点。当问及他们在犯罪过程中想没想到会被逮捕判刑时,这百名罪犯中57名都侥幸地认为不会被抓住。且他们中不少人都有拒捕和潜逃经历。有些罪犯认为犯罪得手后的快乐值得冒一次险,抓住算我栽了,抓不住算我赚了。赌徒心理,溢于言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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