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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1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四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2(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第七条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第八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第九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第十条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总经理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第十一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四)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3并监督执行;(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十)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十二)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或实施投资项目;(十三)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十四)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大额款项的调度与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实行联签制;(十六)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协议;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等方面的文件;(十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二条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一)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二)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第十三条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权限范围:有权对1000万元以下的公司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债权、投资权益等)进行处置;有权决定3000万元以下的非风险投资;有权对技术转让、专利等无形资产100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进行处置。超过上述权限的,须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执行。第四章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4第十四条总经理工作机构应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一)根据公司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应设置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考核、录用、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及属下企业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总经理交办的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二)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可设置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产品开发、资产管理等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企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总经理办公会需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需提前请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经理会议:(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二)其他副总经理提议时;(三)董事会提议时。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并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应由与会人员本人参加。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总经理和记录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第十六条总经理报告制度:(一)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季度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报告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保证真实性。(二)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第十七条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5(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审批,在股东大会授权限额以内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在限额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二)人事管理工作程序: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请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应首先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任免。(三)财务管理工作程序:根据董事会决议,大额款项的支出,应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四)贷款担保工作程序: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对资信良好的下属企业(本公司持股超过50%的企业)的贷款给予担保。担保前应由财务部门就被担保方的申请进行充分评估,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同意给予担保后,总经理应与被担保方签订担保协议书,并责成财务部门在担保期内随时了解贷款人贷款使用和经营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贷款到期,总经理和财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贷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同时解除担保并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五)公司对于重大贸易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项工作,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容,制定相关工作程序。第五章总经理的职责第十八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权;向工会报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各项决定;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6(三)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四)组织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计划,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五)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六)组织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提供技术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七)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八)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第十九条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思想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的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十条总经理禁止行为:(一)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组织的合伙人;(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三)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其所任职的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四)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五)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七)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六章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公司对总经理的绩效评价是确定总经理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在任期内成绩显著,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可以给予总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7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物质奖励,奖励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一)现金奖励;(二)实物奖励;(三)其他奖励。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在任期内,由于工作上的失职或失误,发生下列情况者,应区别情况给予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且亏损额继续增加,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对总经理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二)决策失误或违法乱纪,给公司资产造成重大损失,视性质与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公司内部其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总经理授意和指使下,公司有造假帐、隐瞒收入、虚报利润等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已具备条件,但忽视环境保护,造成严重污染,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给社会带来危害,视情节给予内部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由于指挥不当、管理不善,玩忽职守,公司发生了重大的安全事故,使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遭到重大损失,给予相应的内部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内部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总经理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所获得的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七条本细则所称“以下”包含本数。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8(此页无正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文标题:石基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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