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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设备设施管理第一节设备设施管理办法1、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下属油库生产经营所涉及的设备。主要包括:(1)油罐、输油管线及其附件。(2)各类生产经营场所需要的动力机械,如发动机、发电机、油泵、水泵及配套设备,如配电柜、电能表、电压表、电流表、真空表、蓄电池等。(3)消防设备、消防器材。(4)各类仪表:包括流量计、压力表等。(5)各类化验设备、器材。(6)计量器具。(7)其它经营生产设备及附属的电脑、数字显示仪器、维修工具等。设备管理以日常保养为主,专业修理为辅,保养重于修理,杜绝重使用轻管理,克服只管用、用坏修的思想。2、设备管理职责的划分2.1江苏分公司储运安全部负责制定油库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设备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工作。2.2分销公司经理是分销公司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分销公司油库设备管理直接责任人,油库主任是油库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油库设备管理员为油库设备管理直接责任人。2.3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为油库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油库生产经营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细则的制定和监督、考核。2.4油库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及保养。2.5油库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保养和维修,由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油库主任各负其责,组织实施。3、设备档案管理办法3.1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应建立油库设备管理档案,油库应建立设备管理的“帐—卡—物”制度,以油库为单位,建立设备管理档案资料。3.2油库每台设备配备“两卡一档一帐”。“两卡”即每台设备配备两张设备管理卡或设备保养卡,其中一张卡配置在设备上,一张卡集中存档备查;“一档”即设备技术档案;“一帐”即设备运行台帐。3.3各油库应建立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分为静止设备(油罐)技术档案、转动设备(泵、动力机械)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的规格、性能参数、使用日期、构造简图、照片等技术资料,还应包括附属设备及其技术参数,以及维修保养的技术参考数据。3.4设备管理卡、设备保养卡应包括设备的基本参数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记录内容。3.5设备管理帐、卡、物三者应统一,“两卡一档一帐”技术数据应详实。3.6设备日常检查、运行、保养及巡检档案。3.6.1各单位应建立包含如下内容的日常管理档案:(1)设备日常检查记录;(2)设备运行记录;(3)设备保养记录;(4)设备管理考核记录。3.6.2油库设备日常检查记录填写由油库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运行记录填写由操作人员负责,设备保养记录由保养操作人员填写,油库设备管理考核由油库主任负责。3.7各油库还应建立包括如下内容的档案资料:①原始技术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罐容积检定表、设备设施验收单。②试运行记录:安装、试压及试运转记录。③维修检修记录:设备设施的检修计划、检修记录、清罐记录及维修记录、计量检定证书。④设备日常维修档案:包括:(1)设备设施报修单;(2)设备设施检修单。⑤报废记录。3.8分销公司、油库建立的设备管理档案要求形式统一、集中存放、统一管理。4、设备使用、保养管理办法4.1油库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四定”(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时养护、定期换药)、“三包”(包卫生、包不渗不漏、包完好率),将设备的维护保养落实到具体人员。4.2设备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对设备操作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载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运地记录。4.3凡是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每台都有完整的使用、保养规程。对新安装使用的设备,要在设备投产前一周制订出使用、保养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由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审核批准执行。4.4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用途对原有规定、程序进行适当修改或补充,以保证时效性。4.5操作人员在执行设备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中,发现内容不完善时要及时反映,设备管理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4.6在油库设备发生故障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安全、可靠的设备临时性使用、保养制度,故障排除后执行日常设备使用规定。4.7设备运行必须有监控措施,可采取“看、听、闻、摸、巡”的方式对运行设备进行巡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主动消除脏、乱、松、缺、漏等缺陷,做到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4.8在用设备按照设备“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4.9备用设备定时盘车,做好防冻、防腐、清洁等工作,对封存、闲置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5、设备维修管理办法5.1油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止运行,油库主任在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后应即刻安排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5.2检修中的设备设施需挂检修牌作为标识。5.3油库维修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应立即报告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并填写《设备检修计划》。5.4设备的一般性检修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较大检修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但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特殊规定程序按规定执行)。5.5检修好的设备使用前由使用班组负责人签字认可,使用班组应将检修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对应的《设备管理卡》上,现场所使用的状态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再另行标识。5.6较大维修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安排的,储运安全部应及时通知油库并讲清原因,同时要做好防护工作,保障维修前的安全工作。5.7为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处在可控周期内,避免“疲劳操作”、“带病运转”,拒绝设备事故,规定对设备实行检修制度。5.8每月11月10日之前,各油库及时上报当年应大修的设备名称、设备状况。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审核、汇总情况,编制《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设备检修计划表》,统筹安排大修。①大修时间:各分销公司依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原则上在春节前大修完毕。②大修组织:由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维修人员或聘请有关技术专家进行维修。③大修期间应严格保证油库安全运行,大修期间分销公司必须派出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5.9油库经营生产中发现需要大修的设备,应及时上报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安排临时大修。6、设备检查管理办法6.1江苏公司储运安全部每半年对公司所属油库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设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设备管理档案的填写情况;“四定”管理的落实情况;日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维修设备的制度执行情况;油库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制定落实情况;设备管理员设备知识掌握情况、设备使用情况。6.2分销公司应建立设备普查制度,每年11月份,储运安全部与财务部对公司所属的各油库设备的实存、帐存,设备问题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3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每月组织对油库设备管理的检查,如实做好每月检查情况记录,月检查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应记录到对油库管理的考核中。6.4油库应建立设备日检查制度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每日对自己所使用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各班组每日交接班应交接设备情况,两班员工应共同巡查本单位内的设备设施,做到设备数量不清不交、设备故障责任不清不交。6.5对在检查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的解决程序如下:6.5.1当班员工应立即报告油库主任,油库主任接到报告后应核对情况,职权内可解决的设备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解决,不得延误造成事故,无法解决的在半小时内以“先电话后书面”的形式(含电子文档)报告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组织维修。6.5.2紧急情况下(若继续生产将造成重大事故)油库主任有权停止设备使用。7、灭火器的维护与保养管理办法7.1各型号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7.2灭火器应按规定期限进行试压检查;当发现筒体有损伤、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亦应进行试压检查。7.3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7.4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压力表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7.5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7.6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7.7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应符合要求,否则必须更换。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如有损坏,必须更换。7.8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7.9二氧化碳贮气瓶出厂5年后以及每隔3年必须做水压试验,并合格。7.10灭火器头要求7.10.1灭火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7.10.2塑料器头使用2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7.10.3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5年必须与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7.10.4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7.10.5水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7.10.6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厂产品。若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部件,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7.10.7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铭牌。第二节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一、离心油泵操作规程1、准备工作1.1作业前的检查①电压正常,不超过额定电压(380V)±5%;电气开关和设备接地线正常。②各固定连接部位应无松动。③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④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⑤盘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1.2根据作业通知单,选定工艺流程。根据流程开启吸入管和排出管路的有关阀门;关闭泵前排出阀。1.3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或启动机械通风。1.4备齐工具等。2、启动2.1启动真空泵进行灌泵作业,当泵真空管路上的视油器连续进油时,启动离心油泵,并停止真空泵作业。2.2泵启动后待压力表指示正常读数时,再慢慢打开排出阀门。但关阀运转时间不宜超过3min。3、运行作业3.1正常运行中,应通过调节泵出口阀门的开度,将泵调节到高效区工作,不得在性能曲线驼峰处运转;不得长时间在额定流量30%以下运转。3.2禁止使用吸入管阀门进行泵的流量调节。3.3在装卸甲、乙类油品时,应严格执行《石油库静电安全规程》中关于控制流速和初速度的规定。3.4运行中应检查:①经常观察压力表、真空表中的读数是否正常。②经常查看电流表、电压表的读数是否正常。③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④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平稳,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⑤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⑥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⑦泵的安全保护和控制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⑧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填料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当流量为50m3/h以下时,15(mL/h)当流量为50~100m3/h时,20(mL/h)当流量为100~300m3/h时,30(mL/h)3.5按规定进行真空泵抽吸罐车底油作业,并及时排空真空罐中的油品。4、停泵4.1先慢关排出阀,后停泵。4.2根据规定回空泵内和集油管、吸入管线内的油品。关闭所有阀门。4.3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并进行擦试保养,整理归放工具,清扫泵房,关闭机械通风机,及时处理用过的油。4.4填写作业记录,切断电源,关闭锁门。5、安全注意事项①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交接班制度,未经许可严禁非司泵员操纵设备,防止发生事故。②保持泵房与站台、罐区等作业点通讯联络畅通。③运转中严禁擦试设备,各种工具等物品,不准放在泵和电机上。④发现异常现象和故障,立即报告班(组)长,经同意后采取措施;特殊情况可先采取措施后报告。⑤遇停电,应切断电源;遇雷雨、暂停作业。⑥自吸式离心油泵和管道泵和第一次启动前要灌泵,此后使用不必灌泵。⑦离心泵用于控制流量的出口闸阀宜为单闸板阀(或平板闸阀)。二、齿轮泵、螺杆泵操作规程1、准备工作1.1作业前的检查①电压是否正常,当超过额定电压(380V)±5%时,不准启动作业。②各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③润滑良好。④盘动联
本文标题:油库设备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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