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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为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长效机制,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救助经费来源及预算额度公司设立专门基金,每年从工会经费中拨付额度20万元,专款专用。本年度未用完的金额将滚动至下一年。如遇年度申请救助经费超过预算额度,可以特殊申请,增加额度。二.救助范围及条件:公司自有员工(试用期转正后),服务外包工需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本人或直系亲属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灾害、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三、救助标准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需要困难救助的,年度救助标准为5000-10000元;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需要困难救助的,年度救助标准为2000-5000元;职工其家庭生活水准低于居住地最低生活标准线的,可享受每月200-500元的困难救助;职工其家庭生活水准低于居住地最低生活标准线且子女进入教育部注册的高等院校学习的,除享受每月定期困难救助金外,每学期给予500-1000元困难救助;职工本人或家庭遇有特殊重大困难需要救助的,可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救助费用视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年度)。四、救助管理机构员工提供的资料由基层班组、科室、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工会,工会协同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成立救助评估审核小组进行审定;救助审批为公司总经理室。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工会经费委员会负责。五、救助申请程序个人申请:符合条件、需要困难救助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书应详细真实,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情况核实:基层班组、科室、部门对有关资料原件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工会协同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组织评估小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依据本办法确定的范围和标准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救助金额。批准:工会形成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发放救助金:员工根据最终审批结果到财务部领取救助金。六、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会经费委员会设立专项科目,对于救助基金进行管理;每半年工会经费委员会公布基金使用情况。七、其它:员工对于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全额扣回已领基金,行政记过并通报批评,取消年度绩效奖金,取消今后所有相关类别的申请资格。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后续将根据运行情况相应修改完善。
本文标题:公司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范文集团公司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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