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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换届问题风险排查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将换届风气监督关口前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换届风气清明清正清新,现制定如下方案。一、责任主体各党组织履行本地区或本部门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主体责任。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换届风气问题排查。二、排查内容1.违反纪律风险。各党组织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以及组织人事纪律要求,重点排查几大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负责换届工作人员、代表团(讨论组)团长(召集人)等重点对象是否存在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风险。2.干扰破坏风险。各党组织和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等部门要根据扫黑除恶、家族构成、地区宗教等情况,重点排查本地区或本部门是否存在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等风险。3.信访矛盾风险。各党组织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等部门要根据举报反映、信访存量、历史问题等情况,重点排查本地区或本部门是否存在重大信访问题隐患、重点涉访人员是否存在影响换届秩序等风险。4.舆论炒作风险。各党组织和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要根据宣传教育、舆论监测等情况,重点排查本地区或本部门是否存在宣传前热后冷、舆论反映集中的负面舆情等风险。5.其他方面风险。各党组织和相关风险排查责任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重点排查本地区或本部门换届风气可能存在的其他方面风险。三、工作步骤1.集中排查。换届启动阶段,区委组织部结合沈河区实际,制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风险排查责任主体,重点围绕违反纪律、干扰破坏、信访矛盾、舆论炒作等方面,对换届风气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2.评定等级。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风险排查责任主体,认真梳理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综合考虑风险点数量、严重程度、发生概率、社会影响等因素,按照风险所在地,将所辖地区评定为“高、中、低”三级风险等级。3.细化措施。实行风险防控包保制,各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风险防控具体措施,明确风险防控部门和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做到有的放矢、精准防控,牢牢把握风险防控主动权。4.建立台账。明确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梳理具体问题、防控措施、责任分工等情况,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并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将汇总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5.动态管理。结合换届工作总体安排,在换届启动阶段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在人选提名、换届考察、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再进行3次风险排查,根据可能影响换届风气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线索,按照时间节点更新并上报风险排查台账,及时调整所辖地区风险等级,确保全时监控、不留死角。四、有关要求1.压实责任。各党组织要把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风险排查相关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形成合力。依托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风险排查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树牢“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合力。3.严肃纪律。各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相关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要按规建账、及时上报。对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文标题: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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