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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通知/申请 > 某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某某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儿童之家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学习、娱乐活动,让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孩子们“学习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娱乐的场所,健身的阵地”,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共青团某某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某某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做好全市城乡“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民办实事的宗旨,从解决儿童问题、促进新一代人才健康成长的战略高度出发,改善儿童课外活动条件,形成社会、家庭、学校相互配合,校外活动与校内教育相结合,基本建立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体系,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二、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儿童之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多方面服务。自某某年到某某年,利用三年时间,某某区建设完成了20个农村儿童之家建设(某某年完成1个,年完成2个,某某年完成17个儿童之家)并投入运行。某某年某某区共计划建设儿童之家109个,其中城市建设94个、农村建设15个,实现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全覆盖。三、建设标准硬件设施按照“五有”标准:有活动场地、有仪器设备、有文体器材、有宣传阵地、有特色项目。软件建设按照“五全”标准:机构健全、制度健全、计划周全、队伍健全、材料齐全。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阶段(某某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动员部署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于4月1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人员思想,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建设标准,并将工作方案报民政局备案。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二)项目建设阶段(某某年4月16日至6月30日)1.各乡镇(街道)根据目标任务和儿童之家建设标准要求,做好儿童之家选址、规划及建设工作。城市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可依托社区资源,通过设立4点半课堂、“红领巾”之家、社区自办小饭桌、心理咨询室、图书室、活动室等完成建设任务;农村社区“儿童之家”按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完成。城市“儿童之家”标牌由民政局统一制作发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各乡镇(街道)儿童之家建设完成后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作用,针对儿童的身心特点,根据实际需要,帮助儿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德育活动、健康文化活动、体质体能锻炼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和进行心理健康疏导等活动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各乡镇(街道)要在儿童之家建设中注重培育典型,每个乡镇(街道)每年至少推出2家儿童之家示范点,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民政局要加强与财政、妇联、工会、团委等相关部门沟通,采取务实管用的举措,全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开展关爱保护相关工作,共同管好、用好儿童之家,同时注重发挥“三留守”关爱督导员和村(社区)妇联专干作用,鼓励青少年社工队伍和大学生志愿者等通过“儿童之家”平台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局、财政局、妇联、工会、团委、教育局、司法局(三)项目验收阶段(某某年7月1日至8月31日)民政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儿童之家建设情况进行初步验收,通过查看阵地建设、制度上墙及活动开展情况全面进行检查,对在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设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五、主要措施(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我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公室、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妇联、工会、团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蔡颙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儿童之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的作用,认真做好儿童的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民政局要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序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工作,规范管理,发挥儿童之家主阵地作用;财政局要负责儿童之家建设资金预算安排,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司法局要加强对儿童法制教育,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关安全保障;妇联、工会、团委等部门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爱心妈妈、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积极投入儿童关爱工作,担任儿童之家的临时父母、兼职教师和知心朋友,营造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促使各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尽心竭力地做好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三)加强日常管理。儿童之家要坚持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严格有序、关爱到位的原则,保证在课余和节假日开放,有计划开展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创建“七有”机制,发挥儿童之家建设功能,积极培育社区对儿童事务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七有”即:有机构,建立一支社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管护能力、相对稳定的管理机制,并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有牌子,活动室有明显的标有“儿童之家”字样的牌子;有制度,有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教育管护和管理制度、活动制度、作息制度、值班制度、活动记录制度等,各类制度既要上墙又要形成文字材料汇编;有安排,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中有活动,年末有总结;有资料,建立健全儿童档案,有能反映儿童和家长基本情况、儿童进步成长的记录、工作档案、花名册、个人档案联系卡、“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结对表、帮扶结对花名册、兴趣爱好作品、心得体会、以及活动开展的相关图片、资料等;有宣传,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入户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儿童之家的性质和功能、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有活动时间,儿童之家开放的时间为课外活动时间、暑假、寒假。六、工作要求(一)因地制宜,注意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计划,采取坚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升管理和辅导水平,精心打造,扩大社会影响。要把“让儿童满意,让外出父母放心,让社会舆论认可”作为衡量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效果的标准和工作目标。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将作为和谐社区考核的重要内容。(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关爱儿童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爱心行动,让儿童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要发挥社会、学校、家庭的合力,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儿童之家创建,做到人、财、物、智的有效集聚,建立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体系。(三)经费保障。建设经费:每个农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自治区财政支持建设9个,某某区自建6个),建设资金由财政局拨付。城市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由各乡镇(街道)依托社区资源挂牌完成建设任务。工作经费:为确保儿童之家发挥作用,正常运行,每个农村社区儿童之家每年工作经费2000元,每个城市社区儿童之家每年工作经费1000元,工作经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将村(社区)工作经费统筹安排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局配套拨付。
本文标题:某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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