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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厅关于加强农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安全管理部门: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增强应对安全风险和挑战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现就农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园区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园区安全生产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物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园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形势任务,筑牢园区安全运行“底线”,始终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把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压实到操作层面,坚决防范和遏制园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压紧压实责任,各园区所在的市(州)、县(市、区)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园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属地管理具体措施,指导监督园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避免潜在隐患转化为现实风险,各园区要为管理服务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等提供安全管理指导及后勤保障工作;园区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等要加强日常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规范管理流程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落实。二、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属地负责,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坚决守住园区安全生产底线。(一)强化园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园区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责任制+清单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园区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整治意见,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各园区管理机构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直接负责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园区有关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违法行为或事故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二)健全园区安全生产领导机制。各园区耍高度重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具体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一线人员和企业班组、岗位责任人身上。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自觉接受园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监管,不留监管死角,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园区安全防控能力。(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园区各企业、加工厂、养殖场,农家乐、设施农业生产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业主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园区所有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零死亡”理念,强化事故风险事前防控,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法落实事故隐患如实记录、通报整改规定,确保隐患及时排查和消除。三、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加强道路、水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建设规范开展园区道路规划建设,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在厂区、园区进出口等人员密集的高危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加强园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货车违法载人、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水上养殖单位要严格落实水上安全生产准入等制度,从事水上游览、垂钓捕捞的设备,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从事水上生产经营活动。在河、渠、塘堰等水深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加强设施防护和人员值守,针对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填平、压实苕窖、粪池、沼气池等生产生活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园区水利施工;土地平整以及企业厂房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确保园区各类建设项目安全。(二)加强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农药、鼠药、硝酸类化肥等危险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从事涉爆作业,严禁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使用爆炸品等行为。全面加强危险生物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对动植物、微生物,特别是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菌株等危险物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区域如供应室、操作室、排污室等设施建设应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有关要求设计规划,定期开展消杀和生物安全抽检工作,严禁偷排偷放含有生物危害的污水废水等。要加强生物安全防护管控,开展规范化防疫,严防源于野生动物的新发传染病。要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严防锅炉、榨炼油等设施设备、面粉、糖、纺织;硫磺、饲料等加工粉尘的爆炸危险。(三)加强消防、燃气。用电安全管理。落实园区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防火措施,禁止焚烧秸秆,严防火灾。加强园区、厂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保持消防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消防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止冬季烤火煤气中毒、火灾和苕窖、沼气池、粪池等受限空间窒息事故发生。加强园区燃气安全管理,使用燃气开展生产活动的企业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燃气设备设施巡查制度要求,做好设施运行维护、维修及抢修工作,及时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避免燃气中毒和火灾等安全事故。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规种植、破坏线路杆塔、私拉乱接、线下垂钓竿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园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四)加强农业机械、农业设备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的登记、管理、安全检验和抽查核查等工作,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和非法改装行为。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农业机械及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微耕机、中耕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单机、谷物干燥设备、粮食加工机械、油料加工机械、麻类剥制机械、茶叶初制和精制机械、果品加工机械、乳品加工机械、种子加工处理设备和制淀粉设备等管理,严防农业机械事故。(五)加强地质灾害和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加强园区周边隐患巡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设置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落实各项防灾措施,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加强采摘园等休闲农业观光园区的安全管理,完善重点危险路段、区域安全提示、警示,强化各种运动、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突出园区人员、车辆、销售摊点管控,确保秩序正常。在园区举办各类节庆、喜庆等大型活动应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安全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顺利。(六)加强食品安全、冷链物流安全管理。加强园区农产品、农产品加工安全生产管理,突出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监督检查;强化加工过程控制,杜绝食品交叉污染、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食品饮料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严防观光类园区等发生群体性就餐食品安全事故。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冷链食品等“物防”各项措施要求,切实筑牢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防线。四、着力强化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各地、各园区要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园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积极拓宽园区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和鼓励园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园区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安全奖励等工作。(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园区要明确安全生产管配备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环节,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事故情况报告和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要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园区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三)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各地、各园区要加强园区防灾减灾公共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加强预警预测能力建设,对灾害风险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有效应对。科学整合园区防灾减灾管理资源,健全灾害风险预警预测、抗灾救灾管理等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能力。(四)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宣传动员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安全生产,鼓励通过“12***”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各地要建立并落实园区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落实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园区考核中的权重,注重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层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对发生全国、全省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影响的园区,按照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原则,坚决按程序取消事故园区资格。xxxxx2021年2月24日
本文标题:通知x厅关于加强农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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