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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度汇编的通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使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现将《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度汇编》下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学习。南平市XX区教育局2020年5月5日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度汇编二○二○年五月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制度目录1、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习制度2、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制度3、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制度4、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全制度5、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制度6、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7、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8、XX区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9、XX区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10、XX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11、XX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12、XX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13、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制度14、XX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流程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习制度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相关法规、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2、坚持每周组织集体学习一次,保证每次有一小时的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安排其他工作,任何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事需向负责人请假。3、学习要抓住重点,记好学习笔记(政治、业务学习笔记),要学以致用,提高学习效果。每季度检查学习笔记一次。4、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半年要写出一篇学习心得或调研论文。鼓励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有关学生资助的文章。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制度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以身作则。2、加强学习,积极主动学习资助业务、工作流程,熟悉各项资助管理政策,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3、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职,严格执行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坚持原则,规范办理各类资助业务。4、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注重团结,加强协作。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禁止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6、做好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7、严格执行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严禁克扣截留、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学生资助资金,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8、及时受理辖区内有关资助工作的举报投诉。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制度1、凡涉及本单位的档案资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所有档案均不得篡改、损坏、丢失。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能够准确反映各项工作的真实内容和历史全貌。2、办公室要及时对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档案要求统一编号,分类管理,要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据。3、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查阅档案时要轻拿轻放,保持档案整洁;发现破损时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确保档案完好无缺。4、档案室必须是专室专柜,门、窗必须牢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全制度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时必须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通讯畅通。2、档案室严禁烟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3、加强安全用电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维护。4、不准在办公室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离开时要切断一切电源,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5、下班后及检查门窗及水电的关闭情况,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分开、公正,特制定此公示制度:一、资助政策透明化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应采用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老师宣传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和要求,保证政策的透明性,让更多的人理解政策,做到资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资助对象评审程序公开化1、公开资助的评审程序。2、公示认定评议小组和学校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3、组织由学生代表参与,全体师生和家长监督,对资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师生、群众及其它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三、资助举报电话公开化保证监督渠道畅通,设立资助举报箱,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公开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学校资助管理机构举报投诉咨询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1、宣传资助政策。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在本区范围内,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2、负责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等信息的汇总、统计、上报,并建立学生资助档案资料;3、负责贯彻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学前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选、公示、审核、上报、发放、管理等工作;4、负责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选、公示、审核、上报、发放、管理等工作;5、负责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选、公示、审核、上报、发放、管理等工作;6、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好贷前宣传、调查摸底、规模测算、预算编制工作;指导学生做好贷中资料准备、系统申请、资料审核、系统信息审核、材料递交工作,加强银行、学生、高校联系;做好贷后额度、贴息、风险补偿金等数据信息汇总,建立生贷档案;7、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时收集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信息,提出资助名额、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8、积极开展济困助学活动,负责联系、接洽捐赠者,根据捐赠者意愿指导各校做好学生申请、评审、公示工作,并负责材料收集及资金颁发工作;9、配合上级、本级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监管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一、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资助中心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2、负责各类国家助学金审定、上报、发放工作。3、指导各类学校建立资助工作档案,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4、负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2、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工作。3、负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4、负责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5、负责资助中心新闻报道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XX区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一、资助对象: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二、资助方法:1.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2.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三、工作要求1.幼儿园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实施。2.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幼儿园要根据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3.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XX区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第一条资助对象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对象为适用于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第二条资助项目及标准“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幼儿园在规定的人数比例内,对申请“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评审,并按以下困难类别先后顺序予以确定:1.第一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2.第二类: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第三条办理程序1、申请:新学期初申报学生填写《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园派专人对片区内拟入园(预申请)适龄幼儿家庭进行调查,认定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填写《福建省学期教育资助家访记录表》,各园将受助幼儿信息录入到“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平台”,并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2、审核和公示: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要在平台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资助工作人员登录“平台”,激活并生成“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券”第四条资金发放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平台”汇总的“资助券”数量及相应标准,确定资助经费额度并拨付下达至各幼儿园,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XX区政府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确认。第五条监督管理1、各中心校及市直幼儿园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中心校长负总责,幼儿园园长(或校长)直接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幼儿园(或学校)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幼儿园(或学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及图片、工作执行情况等分年度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骗取专项资金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XX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一、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按在校生10%比例由学校进行评审,原则按以下顺序确定:(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3)城市低保家庭学生;(4)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5)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6)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7)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8)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秋季注册时,学生应持所在家庭城乡低保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经班级、年段、学校三级评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资助标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7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各有关学校落实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三、资金管理:1.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实行“按学年申报、分学期拨付”办法。即每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后两个月内(10月31日前),各校将评审出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XX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度汇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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