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某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
某某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第一条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践行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打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结合省委要求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组织关系在我市的党员干部,主要规范使用网络平台制作、发布、传播有关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以及进行相关活动的行为。使用手机短信等通信网络发布传播信息的行为也适用本规范。第三条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第四条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要严格区分职务身份和个人身份。(一)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备案,以真实身份及职务信息向有关网络平台认证注册,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的日常管理范围。(二)以个人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以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不得标注所在单位及职务信息。第五条党员干部不准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一)发表或转发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二)发表或转发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及省委、市委政策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三)发表或转发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四)发表或转发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歧视以及涉及邪教、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五)泄露、扩散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六)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对领导和同事品头论足、搬弄是非,捕风捉影,散发各种负能量信息。(八)传播歪曲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主观臆断、片面偏激,恶意损毁我市形象的言论、文章等。(九)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第六条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一)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二)通过网络组党结社,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三)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四)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五)以网上支付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从事网络营利经营活动。第七条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抵制和反对网络论坛、群组、直播中的各类有害言论。积极履行举报监督的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第八条党员干部要树立良好形象。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与网民互动时,要文明理性、用语规范、态度平和。稳妥应对敏感话题,不发布、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第九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本规范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对在网络活动中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肯定、热情鼓励;对坚持正确立场、传播正能量而遭到围攻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予以保护和支持。第十条网信部门负责总体协调处置,及时掌握、通报涉党员干部的不当网络行为。组织人事部门把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涉嫌违纪问题,并进行追责问责。第十一条党员干部违反本规范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二条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反本规范规定的行为教育、监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问责。第十三条本规范自2019年6月1日实施。
本文标题:某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6744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