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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2016年度绩效自查报告区委政法委2016年共承担8项绩效指标(含3项市级目标),其中2项申报创新型指标,6项申报标杆型指标。一年来,我委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了各项目标顺利完成。一、法治武汉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该项为市级目标,并申报创新型指标。完成情况如下:1、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完善并出台《硚口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成重大项目法律文书审查10份,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内容、程序合法率100%。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关于印发硚口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和规范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进行事前审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率100%。3、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开庭审理20件案件,行政机关正职出庭1件,副职出庭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0%,超额完成市级绩效目标。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4件,提交市级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9起,行政诉讼答辩状及相关证据75起,已审结复议和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行为违法现象。5、清理2014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0件,清理结果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印发《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及时在硚口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特色亮点工作:我区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红鸣在会上发言。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分3期组织500余名区管及以上领导干部举办法治培训班,并开展学法用法闭卷考试,组织全区执法司法单位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成立硚口区法学会,下设社区法治专业研究委员会和法医学专业咨询研究委员会。区委政法委外聘2名律师、内部选任5人组成法律顾问团。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区检察院创新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的做法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报道。区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古四警务站被评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宜家警务站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二、创新社会治理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申报创新型指标。完成情况如下: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完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架构及相关配套建设,完成社会管理与服务共享交换机制建设。一是解决组织机构问题。成立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各街、相关部门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组织领导上予以强有力的保障。二是解决四级平台问题。成立区网格化指挥中心、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网格工作管理站。对全区网格进行调整,社区原则上按每个网格管理服务300户或800人的标准划分网格,共划分网格930个。各街道、社区按照有关方案以群干、专干为主要力量,配齐社区网格管理员,做到“一格一员”。投入400多万元,为每个网格员配备手持移动终端,安装全市统一的社区网格员手机APP,集中组织开展培训9次,实现四级平台数据采集、录入及案(事)件上报、处置、反馈。三是解决实战应用问题。加强网格化信息录入、更新、数据空间分析工作,确保网格化系统数据全面、准确、鲜活,可用。随时与市级平台保持沟通,加强数据空间分析运用,增强系统的实战作用。将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赋予每一个网格员,代入到网格化工作中,有效提高了平安建设的参与率。特色亮点工作: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与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联动推进,促进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并通过成立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站,进一步促进执法力量向社区和网格延伸,社区网格对社会治理要素信息实行统一采集录入、维护更新,开展网格内巡查发现、诉求反馈、前期处置、等工作,及时上报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派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处置。我区该项工作经验在全市推介,在我区召开全市现场会。我区禁毒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被选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中央综治办、国家禁毒委专门以简报形式刊发了我区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我区在宜昌召开的全国禁毒网格化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标、平安示范单位创建指标完成情况此2项申报标杆型指标,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市级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年来,全区上下不断加大综治工作力度,平安建设持续发力,全面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综治指标方面,在2016年上半年全省“一感两度两率”测评中,我区群众安全感排名第89位,治安满意度排名87位,公正执法满意度排名82位,平安创建知晓率排名35位,平安创建参与率排名88位。在下半年全省“一感两度两率”测评中,我区群众安全感排名第95位,治安满意度排名100位,公正执法满意度排名103位,平安创建知晓率排名99位,平安创建参与率排名101位。目前,武汉市对各区的考评结果还没有最终确定。平安创建指标方面,持续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创建活动,平安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12家示范单位的创建目标,有待市综治办予以考核认定。1、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切实承担起综治第一责任,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制定综治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督促各街落实“三个一”(每季度班子成员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作一次专题调度、开展一次夜间巡查)。充分运用检查通报等方式实时督导、督办和推进各街道、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压实了领导责任,将责任传导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强化了齐抓共管格局。2、夯实群防群治基础。加强基层建设,发动综治成员单位投入近80万元为联系点社区购置电动车巡逻车2-3台,全区共300台,解决了徒步巡逻覆盖面不足、频率不高的问题。加强基础工作,推行街道、派出所、警务站“三联”防控,每周开展一次三方集中夜间巡逻,区综治办与区公安分局每月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警情及联合巡逻情况,指导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防控工作,增强了巡逻防控的宣传和震慑效果。全区全年违法犯罪警情36714起,同比下降16%,其中刑事有效警情6784起,同比下降27.2%,黄赌警情355起,同比下降23.7%。3、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侦破刑事、治安和公共安全三类重点案件专项行动,对两抢一盗、电信诈骗案件实行专班运作,全区全年共刑事立案6690起,破案1489起,破案率22.3%,同比上升5.3%,其中发命案11起,实现了年内命案全破。推进“扫黄禁赌”和“砖砂石霸”专项整治,捣毁32处涉黄涉赌窝点,行政拘留涉黄涉赌人员775人,全区无“砖砂石霸”110报警。推进交通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全区全年亡人交通事故18起,同比下降18.2%,肇事逃逸案件破案率100%,火灾事故190起,同比下降5.9%,实现了火灾事故零亡人。4、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促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开展“暖在XX”活动,严格落实“四见”(见人、见证、见屋、见管)措施;有效管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登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3193人,在管患者2885人,管理率94.42%;强化家属管控责任,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属,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做好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国试点,推动禁毒工作从一元单向治理向多元交互共治转变,取得明显成效,衔接率达到100%,戒断三年未复吸率达45%,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达80.2%,找回下落不明吸毒人员2152人,管控率达62%。四、保持社会稳定指标完成情况此项为市级目标,并申报标杆型指标。完成情况如下:全年共完成市交办各项督办及相关工作86件,全区无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率指标完成情况此项申报标杆型指标。完成情况如下:今年不断加强对全区重大事项稳定隐患摸排,全年对团结佳兴园配建小学项目等26个项目开展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工作,较去年增长了16.6%,备案登记率达到100%。在既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又将存在的不稳定问题超前研判,从源头上控制了矛盾的“增量”。六、防范办涉邪教顽固人员教育转化人数指标完成情况此项申报标杆型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16年,区防范办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滥诉信核查,积极推进解脱工作,加大邪教防控打击和教育转化力度,超额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七、执法监督办结率指标完成情况此项申报标杆型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16年,区委政法委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职责,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年司法救助14件14人,救助资金33.1万元,执法监督办结率100%。
本文标题:政法委年度绩效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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