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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措施落实,持续保持我市污染防治攻坚良好态势,确保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刚才,丁凡华同志通报了我市4、5月份和6月份前18天污染防治攻坚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总体上看,大家能够在今年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前提下,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与复工复产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的要求,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从刚才通报情况看,我们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与今年环境治理阶段中考的任务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副市长倪玉民同志就当前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扬尘治理,提出“5+2”工作专项;二是VOCs治理,提出“五个专班”;三是水环境治理,明确了7月1日前河流出境断面治标、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营等具体要求,讲得非常好,既明确了目标任务,又教给了大家治理的办法措施。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下一阶段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我再强调以下三点。一、切实扛起污染防治攻坚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去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之后,中央出台的又一个关于强化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的党内法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污染防治攻坚不仅仅是工作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责任。当前,我们做好各项工作,首先就是要讲政治。所以,我们务必要扛起政治责任,把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能否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是检验我们是否真正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风向标和重要指标;是我们是否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检验;是保证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全面小康社会成色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看到的是环境污染,检验的是新发展理念,践行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现的是各级党委政府作风方面的问题,以此强化抓落实的责任。从刚才播放的暗访视频看,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建筑拆迁类问题。主要是大量工程施工和拆迁导致的污染,而工程施工“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早已明确,无论是城管、住建部门,还是地方政府的责任都十分明确,出现这样的问题,根本就在于责任心不强,管理缺位,工作措施缺失,责任不落实。二是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近年来,我们在农村开展了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在城镇开展了“两城”联创,逐步形成了一套横到底、纵到边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机制。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有些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没有按照预期推进,在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真正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工作作风还不实,依法管理还不到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保持警醒,围绕目标,迅速行动,安排部署,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压实责任,立即行动一要强化属地责任和“5+2”专班责任。对当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短板和问题,以及上级交办的52大类问题,要立即行动、立即整改。要坚持双向发力、条块结合,切实做到无缝管理、主动治理,进一步形成问题整改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所有环境污染问题负总责;对属于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行业部门管理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催办函。“5+2”专班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开展行业治理,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牵头单位要主动工作,而不是去监督各县(市、区)开展治理,更不能把治理任务压到各县(市、区),简单地一交了之。砖瓦窑厂、“黑加油站”、散煤燃烧等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自觉扛起行业部门治理责任,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二要明确专项治理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专项治理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领导,建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问题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确保问题举一反三、有效整改。尤其是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要本着签字即负责的原则,坚持真抓实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数字整改。要通过严格奖惩,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大力培植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绿色施工企业,并在今后的招标中给予加分;同时对那些对环境治理置若罔闻、长期不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要求的企业建立黑名单,清除商丘市场。三要切实抓住重点要害。一要做好控尘。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前情况,立即开展一次建筑工地大整改、堆放物料大整治、黄土裸露和拆迁现场大覆盖专项行动。同时,要明确责任,把任务布置到乡(镇),并为乡(镇)开展专项行动创造条件。二要开展砖瓦窑厂整治专项行动。对于没有任何生产资质的砖瓦窑厂,要坚决依法关停。对于没有安装脱硫脱尘设施的砖瓦窑厂,要限期整顿安装。对于安装了脱硫脱尘设施但不能正常使用的砖瓦窑厂,要依法监管到位,切实按照设备安装到位、在线连接到位、实时监控到位的要求,确保完成砖窑厂专项治理任务。三要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一是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虞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在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中进展最慢,当前只完成了60%,不能兑现对省里的承诺在今年6月底前投用。虞城县要切实扛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早日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水环境治理要在治本上下功夫。通过采取先进工艺,发挥后发优势,睢县污水处理厂变成一个了亮点,并跨越到了全省污水处理先进行列,成为了我们学习观摩的典型。在同样的发展条件、发展环境下,有些地方花费了同样的金钱和时间,付出了同样的代价,却得不到较好的成效,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四要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国家直接督办我市的一项重点工作,睢县、民权、虞城、示范区、梁园区等有治理任务的县(市)要高度重视,做好制鞋、喷漆生产车间等生产环节VOCs的收集处理,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当前,我们取得这样的发展成效来之不易,有些企业生产形势非常好,决不能因为环境治理不到位而停产整顿、限产整顿,甚至是拉闸整顿,而影响当前的复工复产。三、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一要切实履行政府污染防治法定责任。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都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必须履行环境治理的责任。尤其是分管环保、工业、商务和城建的政府领导,必须履行好依法治理环境的法定责任。二要依法履行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治理责任。三要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通过严格执法,严管重罚,解决好执法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这既有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习以为常的问题,还有不敢严管重罚的问题。对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关闭取缔等措施,重拳出击,依法予以顶格处罚,确保取得治理成效。会后,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激发内生动力,依法履行责任,严格依法管理,立即对污染防治攻坚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防治攻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安排,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污染防治攻坚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持续保持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所取得的良好成效,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人民群众生活创造优美环境。
本文标题: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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