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审批及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合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3.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4管理内容4.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定义4.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4.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4.1.3各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4.1.4实行总承包的项目,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4.2专项方案编制的内容应包括:4.2.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4.2.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管理制度等。4.2.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2.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4.2.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4.2.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4.2.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4.3管理程序4.3.1开工前,基层单位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提交公司总工办、安全部、工程部备案。4.3.2各基层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的管理。4.3.3各基层单位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办、安全部门审核,经公司总工批准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4.3.4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公司成立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小组成员至少5人,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包括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的相关人员参加。4.3.5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除按规定审批外,必须组织专家论证。4.3.6对一些特殊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组织公司相关部室人员(不少于5人)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完善后,再组织专家论证。4.3.7专项方案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4.3.8专项方案实施前,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生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4.3.9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4.3.10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项目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技术、生产、安全、质量负责人加强检查。4.3.11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的情况,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必须进行信息反馈,按编制审核程序进行修订。4.3.12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方案备案制度,应将批准实施的专项方案应报总工办、安全部和工程部备案。5附则实施过程中,当与国家、地方的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执行国家、地方的规定要求。
本文标题: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68378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