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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s-Specificationwithguidanceforuse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1996年9月1日第一版)ISO14000:1996(E)前言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在电工技朮标准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由技朮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需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国际标准ISO14001是由ISO/TC207/SC1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环境管理体系分委会员会制定的。本国际标准的附录仅供参考。ISO14000:1996(E)引言现在,一切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通过依据环境政策和目标来控制其活动、产品或服务对环境的影响,以实现和证实良好的环境行为。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有关的立法更趋严格,促进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都在陆续出台,相关方对环境包括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也在普遍增长。许多组织已经推行了环境“评审”或“审核”,以评定自身的环境行为。但仅靠这种“评审”或“审核”本身,可能还不足以为一个组织提供保证,使之确信自己的环境行为不仅现在满足,将来也能够满足它的法律与政策要求。要使“评审”或“审核”行之有效,须在一个结构化的管理体系内予以推行,并将其纳入全部管理活动的整体。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旨在向组织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它们可与其他管理要求相结合,帮助组织实现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如同其他国际标准一样,这些标准不是用来制造非关税贸易壁垒,也不增加或改变一个组织的法律责任。本标准规定了这样一个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它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它的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各个层次与职能,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这样一个体系可供组织据以建立一套程序,用来设立环境政策和目标,实现对它们的一致,并向外界展示这种一致性;同时这一体系还可用来评定程序有效性。本国际标准的总目的是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协调它们与社会经济需求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其中许多要求是可以同时或随时重复涉及的。“规范”描述了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注册和(或)自我声明的要求,它和一个用来为组织实施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一般性帮助的非认证性指南有重要差别。环境管理包容了全方位的内涵,其中有些还具有战略性与竞争性含义。一个组织可通过展示其对本国际标准的成功实施,使各相关方得以确信,一个妥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业已就位。关于环境管理支撑技术的指南将见于其他国际标准。本国际标准中仅包含那些用于认证/注册和(或)自我声明目的,可以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需要得到对环境管理体系中诸多问题更加全面指导的组织,可参阅ISO14000:1996(E)ISO14004:1996,《环境管理体系—关于原则、体系和支撑技术的通用指南》。应当说明的是,本国际标准除了要求在政策中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进行持续改进作出承诺外,未提出对环境行为的绝对要求,因而两个从事类似活动但具有不同环境行为的组织,都可能满足本标准的要求。系统地采用和实施环境管理技术,有助于达成对所有相关方的最优化结果。然而,对本国际标准的实施,仅就其本身而言,并不能保证最优化结果的取得。为了实现环境目标,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应能促进组织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根据需要考虙采用最佳技术。同时充分考虙到采用该技术的成本效益。图1:本国际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本国际标准不拟涉及,因而也未包括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但它并不刻意限制一个组织将这方面要素纳入管理体系的整体,尽管它的认证/注册过程仅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内容。本国际标准与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标准遵循共同的管理体系原则,组织可选取管理評審檢查與糾正措施持續改進環境政策策划實施與運行ISO14000:1996(E)一个与ISO9000系列相符的现行管理体系,作为其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但应看到,管理体系各要素的应用会因不同目的和不同相关方而异。质量管理体系针对的是顾客需要,而环境管理体系则服务于众多相关方的需要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不断发展的需要。本国际标准中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必独立于现行的管理体系要素。在一些情况下,可对现行管理体系要素加以修改,使之适合本标准的要求。ISO14000:1996(E)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1996年9月1日第一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要求和重大环境影响信息,制定其环境政策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可为组织所控制,和可能希望组织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它本身不规定具体的环境行为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实施、维护和改进一个环境管理体系;b)确保它(组织自身)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政策;c)内外界展示这种一致性;d)谋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注册;e)对符合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本国际标准中所有的要求都应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环境政策、活动性质和运行条件。本国际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规范提供了提示性的指南。对于ISO14001的任何应用,其范围都应予明确界定。注:为使用方便起见,“规范”和附录A中各条款号是相互关联的,如4.3节和A.3.3节的内容都是关于对环境目标和指针的论述,4.5.4节和A.5.4节的内容都是关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等。2、引用标准目前无引用标准。3、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国际标准:3.1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ISO14000:1996(E)强化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为了根据组织的环境政策,实现对整体环境行为的改进。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3.2环境environment组织从事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延伸到全球系统。3.3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aspect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3.4环境影响environmentalimpact全部或是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3.5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政策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3.6环境管理体系审核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audit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该组织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标准的一个系统化,文件化的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管理者。3.7环境目标environmentalobjective一个组织依据其环境政策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果可行应予以量化。3.8环境绩效environmentalperformance一个组织基于环境政策、目标和指针,对它的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管理体系结果。ISO14000:1996(E)3.9环境政策environmentalpolicy一个组织对其全部环境行为的意图与原则的陈述,它为组织的行动及环境目标和指针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框架。3.10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target直接来自环境目标,或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行为要求,它们可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如果可行应予量化。3.11相关方interestedparty关注组织的环境行为或受其环境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3.12组织organization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营或私营。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3.13污染预防preventionofpollution旨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操作惯例、材料或产品的应用,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注:污染预防的潜在利益包括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提高效益和降低成本。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4.1总则组织应建立并维护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全部第4节描述了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4.2环境政策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政策并确保它:a)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c)包括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遵守组织应服从的其他要求的承诺;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针的框架;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传达到全体员工;f)可为公众所获取。ISO14000:1996(E)4.3策划4.3.1环境因素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和可能希望它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程序,以便判定那些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它的环境目标时对与这些重大影响有关的因素加以考虙。组织应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4.3.2法律与其他要求组织应建立并维护一套程序,用来确定它所应遵守的,直接适用于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因素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并提供获得这些法律和要求的途径。4.3.3目标和指针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每一个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环境目标和指针。组织在建立与评审环境目标时,应考虙法律与其他要求,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技朮可选项、财政、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各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和指针应符合环境政策,并包括对预防污染的承诺。4.3.4环境管理方案environmentalprogramme(s)组织应制定并维护旨在实现环境目标和指针的环境管理方案,其中应包括:a)对组织的每个有关职能和层次规定实现环境目标和指针的职责;b)实现目标和指针的方法和时间表。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幵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就应对有关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环境管理与该项目相适应。4.4实施与运行4.4.1组织结构与职责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幵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管理者应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其中包括人力资源ISO14000:1996(E)和专项技能、技朮以及财政资源。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代表(他(们)可能还负有其他责任),应明确规定他(们)的下列作用、职责和权限,从而: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维护环境管理体系;b)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4.4.2培训、意识与能力组织应确定培训的需求。应要求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应建立并维护一套程序,使处于每个有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a)符合环境政策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b)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改进的个人工作所带来的环境效益;c)他们在实现环境政策与程序,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验,从而胜任他所担负的工作。4.4.3信息沟通组织应制定并维护一套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程序,用于:a)组织内各层次和职能间的内部信息沟通;b)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文件化和答复。组织应考虙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联络的处理,记录其决定。4.4.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化组织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维护
本文标题: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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