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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考7坍塌、交通事故案例一A家具生产公司,随着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大,原有生产规模不能满足目前市场的需要。为填补市场家具供应的不足,公司决定选择新址建造新的家具加工基地。考虑到城市规划、企业生产、销售及成本方面的需要,公司决定选择既方便运输又方便物料存放的一开阔地作为新厂址。公司的具体论证方案如下:1.公司地址。A公司地处某市开发区,与某精细涂料有限公司相邻,A公司以东10km的地方有一家生产甲醇的化工公司,该公司生产的甲醇主要通过A公司西侧相邻码头外运,之间通过铁路专线运输。为节省资金,A公司与精细涂料有限公司共同租赁了M公司的仓库,A公司租用3000m2,用于储存材料和产品,精细涂料有限公司租用500m2,租赁仓库归使用方管理。A公司生产的家具远销全国各地,全部通过汽车运输,由公司选定的通过OSHMS认证的运输商承运。2.公司的主要机械包括电刨、电钻、电锯、小型轮式起重机、叉车、运输车辆等。3.主要的生产过程包括材料运输和装卸、木材烘干、型材加工、组装、喷漆等。1.如果让你对该论证方案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的事故分类,指出主要的危险因素及产生部位。参考答案(1)机械伤害。木材加工过程中使用电刨、电钻、电锯等的刨刃、锯齿及旋转部位的伤害,机械检修过程的各种伤害,加工件造成的伤害等。(2)触电。电刨、电钻、电锯的漏电触电,电动机械维修时误操作触电等。(3)物体打击。加工件飞出造成的打击伤害等。(4)起重伤害。起重过程中由于起重机故障、人员操作造成的起重伤害。(5)火灾。木材、油漆等造成的火灾伤害,甲醇铁路运输事故引发火灾。(6)中毒和窒息。油漆、黏合剂等的挥发。(7)车辆伤害。叉车、运输车辆等造成的车辆伤害。(8)其他爆炸。油漆等遇火源爆炸,甲醇铁路运输事故引发爆炸。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的事故分类,指出喷漆车间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为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请列举主要的防范措施有哪些。参考答案主要事故包括触电、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主要防范措施包括:加强电气检修,预防漏电,保证接地良好;控制火源,禁止出现明火、电器设备电路破损老化漏电打火、使用非防爆电器,完善消除静电的各项措施,防止静电火花;降低作业空间油漆和其他可燃物质浓度,保证通风措施完好并正常使用;保证个体防护设施、用品完备,具有各项完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3.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下列(A、C)事故类别属于该分类标准:A火药爆炸B瓦斯、煤尘爆炸C锅炉爆炸D.煤尘爆炸案例二选矿厂垮塌事故某选矿厂是由林某和范某共同投资的一家私营企业。为了获得建厂的批准,投资者聘请了正规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建设工程尤其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进行设计,有的设计甚至还高于国家标准,因而很快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是,投资者为了节约资金,要求施工单位不须完全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结果,施工单位利用一条山谷构筑尾矿库,其基础坝则用石头砌筑成一道不透水坝,坝顶宽5米,地上部分高4米,埋入地下约2米。后期坝采用冲积法筑坝。施工完毕,投资者通过熟人流通关系,使选矿厂尾矿库未经严格验收就投入使用。某日,突下大雨,由于尾矿库积水过多,导致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突然垮塌,随之整个后期堆积坝也跟着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5820立方米,同时冲垮43间民工简易工棚和57间铜坑矿基建队房屋,致使28人死亡、56人重伤。【问题】试分析引起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施工单位应满足哪些基本要求?【参考答案】这是一起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部门没有严格验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压力下,没有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致使建成的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同时由于尾矿库突然蓄水过多,而干滩长度不够,坝体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动面垮塌。在此过程中,验收部门和验收人员对尾矿库的验收严重不负责任,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安全生产法》第27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根据这一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它要求所有工程都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安全设施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无论何种原因,凡属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工调整方案,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要加强施工全过程控制。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并应当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素。实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对其分包的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建设项目竣工技人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可见,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能仅仅听命于建设单位,不能为了承包工程项目而迎合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而是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不折不扣地进行施工。此案中,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承包权,视法律规定的义务于不顾,擅自违反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因而对尾矿库的工程质量问题负有重要法律责任。同时,验收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质量进行验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投资者为了自身利益,忽视安全问题,直接决策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盐,依法也应当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案例三砖厂挖土塌方事故农民陈某进城打工,发现一张招工告示称某个体砖厂大量招工,包吃住,月薪1000元另加奖金,于是前往位于郊区某乡村的砖厂,与老板王某洽谈。王某拿出的劳动合同最后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不负责。陈某没有多想就签了合同。一个月后,陈某在挖土时忽然遇到塌方,身受重伤,丧失了劳动能力。王某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写明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不负责为由,不同意对陈某进行补偿。【问题】这起案例的典型意义有哪些?【参考答案】这是一起典型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逃避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案例。“生死合同”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等内容,旨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避应该承担的对从业人员的赔偿责任的协议。实践中,签订这类协议的主要是建筑、采矿等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单位。这类企业劳动保护条件差、隐患多、设施不全,生产中极易发生伤亡事故。因此,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利用从业人员急于就业的心理,不依法与其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要求“工伤自理”。这种“生死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把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严重损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法》第44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死合同”正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而签订的协议,其内容直接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大都是采取欺诈、威胁或乘人之危等手段,并非是平等协商的结果。该案中的个体砖厂利用陈某急于工作的心理,与陈某签订含有“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不负责”条款的协议,显然是一种“生死合同”,属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陈某虽然与砖厂签订了含有“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不负责”条款的劳动合同,但这一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不能以此免除或者减轻砖厂的赔偿责任。因此,陈某既可直接向砖厂所有人王某请求赔偿,也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处理,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案例四重庆綦江县虹桥特大坍塌事故1999年1月4日,重庆綦江县虹桥发生特大坍塌事故,导致40人死亡,14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事故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处理,即:纂江县县长、县委书记张开科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县委副书记林世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分。【问题】我国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处罚的法规有哪些?安全事故刑事责任处罚的的法律是什么?刑事处罚的最高力度是多少?【参考答案】1)行政责任处罚的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2)刑事责任处罚的法律主要是《刑法》。3)安全事故罪的刑事处罚最高力度一般是3-7年。案例五、2001年5月24日9时50分,辽宁省某石化厂总变电所所长刘某,在高压配电问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面有灰尘,于是就找来一把笤帚打扫,造成伏高压电触电事故。经现场的检修人员紧急抢救苏醒后,送往市区医院。经医院观察诊断,右手腕内侧和手背、右肩胛外侧(电流放电点)三度烧伤,烧伤面积为3%。24日8时40分,变电所所长刘某安排值班电工宁某、杜某修理直流控制屏指示灯,宁某、杜某在换指示灯灯泡时发现,直流接线端子排熔断器熔断。这时车间主管电气的副主任于某也来到变电所,并和值班电工一起查找熔断器故障原因。当宁某和于某检查到高压配电间后,发现2号主受柜直流控制线路部分损坏,造成熔断器熔断,直接影响了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于是宁某和于某就开始检修损坏线路。不一会儿,他们听到有轻微的电焊机似的响声。当宁某站起来抬头看时,在2号进线主受柜前站着刘某,背朝外,主受柜门敞开,他判断是刘某触电了。宁某当机立断,一把揪住刘某的工作服后襟,使劲往外一拉,将他拉倒在主受柜前地面的绝缘胶板上,接着用耳朵贴在他胸前,没有听到心脏的跳动声,宁某马上做人工呼吸。这时于某已经出门,去找救护车和卫生所大夫。经过十几分钟的现场抢救。刘某的心脏恢复了跳动,神志很快清醒了。这时,闻讯赶来的职工把刘某抬上了车,送到市区医院救治。后经了解得知,刘某在宁某和于某检修直流线路时,他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有少许灰尘,就到值班室拿来了笤帚(用高粱穗做的),他右手拿着笤帚,刚一打扫,当笤帚接近少油断路器下部时就发生了触电,不由自主地使右肩胛外侧靠在柜子上。[事故原因分析](1)刘某违章操作。刘某对高压设备检修的规章制度是清楚的,他本应当带头遵守这些规章制度,遵守电器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但是,刘某在没有办理任何作业票证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高压间打扫高压设备卫生,这是严重的违章操作,也是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直接原因。刘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刘某对业务不熟。1992年,工厂竣工时,设计的双路电源只施工了1号电源,2号电源的输电线路支架设,但是,总变电所却是按双路电源设计施工的。这样,2号电源所带的设备全由1号电源通过1号电源线路柜供电到2号电源联络柜,再供到其他设备上,其中有1条线从2号计量柜后边连到2号主受柜内少油断路器的下部。竣工投产以来,2号电源的电压互感器、主受柜、计量柜,一直未用,其高压闸刀开关、少油断路器全部打开,从未合过。刘某担任变电所所长工作已经两年多,由于他本人没有认真钻研变电所技术业务,对本应熟练掌握的配电线路没有全面了解掌握(在总变电所的墙上有配电模拟盘,上面反映出触电部位带电),反而被表面现象所迷
本文标题:模考7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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