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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颐的和谐观在中国“和谐思想”发展史上的独特地位王宏涛.(西北大学南亚中东所,陕西西安710069)摘要:“和谐”思想在中国曾经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史伯到孔子再到子思的先秦时期;第二个阶段是从周敦颐到二程再到朱熹的两宋时期。第一阶段为伦理化阶段,哲学思辨不多,也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第二阶段则为系统化、理论化、哲学化的阶段。周敦颐是“和谐”思想发展的第二阶段的开创者,他不仅对这一范畴论述最多,而且将之系统化,理论化,哲学化,从而为该思想的普及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关键词:和;和谐社会;中和;中庸;礼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执政理念一经提出,立刻在海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有香港媒体评论认为,“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在经历了毛泽东“斗争哲学”、邓小平、江泽民“发展哲学”的执政理念后,正式进入了胡锦涛“和谐哲学”的执政新理念的新时期。现有的政治教科书中,将“和谐”这个思想,归于欧洲社会主义思想家,如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曾发表《全社会和谐》一文,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的,必将为“和谐制度”所代替;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美国印地安纳州进行共产主义试验,也以“新和谐”命名;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社会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指出新社会的“和谐”是“全体和谐”[1]。但是,在他们那里,如果有“和谐社会”的描述的话,他们都仅仅是在理想和操作层面上去阐述它,也就是说,,它也缺少一个哲学基础,理论深度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认为,胡总书记提出的“和谐社会”理念,更多的是一个中国化的概念。因为关于“和谐”的思想,在我们国家可谓源远流长:从史伯到孔子到子思算是“和谐”思想的第一个发展阶段,它的特点是:总体上是在伦理学层面上去阐述这个范畴的。虽然也有些哲学上的引申,为哲学化提供了方向,但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远没有挖掘到位,加之当时的写作特点是言简意赅,致使后人竟无法领略到其微言大义。从周敦颐到二程到朱熹是“和谐”思想发展的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和谐”思想开始系统化,理论化,哲学化。正是因为宋儒的这些筚路蓝缕的艰苦工作,才使得儒家的和谐思想广泛的普及,最后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核心伦理思想之一。在这两个阶段之间,儒家曾经衰落长达700年之久。和谐思想发展的第一阶段:伦理和初步哲学化的阶段早在西周末年,周幽王的太史伯阳父(即史伯)在议论周朝的重大政治问题时,提出了中国思想史上著名的“和实生物”的理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万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2].王宏涛:(1976—)男,汉族,河南洛阳人,西北大学中东所08级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世界宗教与文化根据韦昭《国语注》的解释,这里的“以他平他”是“谓阴阳相生,异味相和”。而“以同裨同”为“裨,益也。同者,谓若以水益水”。所以史伯这句话可以简单的翻译为:只有性质、形状不同的事物相和在一起,才能相互配合、交流、补充、竞争甚至斗争,并在其中相互学到对方的长处而使自己得到发展(即“和实生物”),最后达到“能丰长而万物归之”,即取得众多的优点而使万物倾服;如果是性质形状完全一样的事物在一起,大家的长处短处都相同,就没有办法相互学习(即对自己有所“裨”益),那么结果就只能是“尽乃弃矣”,即只能在自己那个小圈子里狂妄自大,失去学习他人的机会而众叛亲离。汉唐帝国正是以“兼收并蓄”(即“和”)的姿态来面对国外的文化(如佛教等)时,在与其他文明的竞争中发展成了领先世界的灿烂的文明;而明清帝国以天朝大国自居,蔑视一切外来文化(即“同”),最终错失了一次又一次锲入近代文明的时机,最终导致了“尽乃弃矣”的悲惨结局,即长达一个半世纪、备受欺凌的近代史。想到“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个在西周时期老祖宗都发现的真理,最终却没能为后代所重视,这个历史教训确实应该汲取。孔子则进一步丰富了“和”的内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第十三》),魏晋名士何晏对这句话的解释是:“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3]就是说,君子内心虚怀若谷,可以包容其他人的观点,但对他人的观点也不盲从,而敢于发表自己不同的意见,不因为有权威的存在而曲意逢迎;小人则处处尚“同”,或为了利益向上级曲意逢迎(即与上“同”),或为了玩弄权术而强迫下级服从自己(即要求下“同”),所以小人行事没有原则性,这正是君子与小人的根本区别。如果说史伯和孔子只是在伦理的层面上论述“和”的范畴的话,孔子之后的子思则对“和”的范畴的哲学化进行了初步的尝试:“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至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4]在这里,“中和”被提升到了“大本”、“达道”的高度,即本体论的高度,认为君子如果修养能达到“中和”的境界,就可以与“天”合一,参赞万物的化育,这就是《中庸》中说的“至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易经》中也对“和”的范畴非常重视:“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5]这里将“和”深化为了“太和”,“太”即“大”的意思,所以“太和”也就是“大和”。那么“大和”到底“大”到了哪里呢?仔细研读经文,发现这个“大和”是从“万物资始、品物流形”的宇宙生成论的角度去说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仅仅从形而下的角度去理解它,而更应该从本体论的角度去认识。当然,这里的“大和”也包含有形而下层面:“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就是说宇宙化育出的万物各在其位,和谐相处,只有这样,最终的结果才是“乃利贞”,大吉大利。知道了为什么要“和谐”,那么怎么才能实现“和谐”呢?孔子认为,实现“和”的途径首先就是走中庸之道:“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4]二三章/大学·中庸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庸呢?二程曾经说过:“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乃天下之正道,是天理;“庸”者,是君子对天理的维护与践行。那么对于执政者来说应该怎么办才能算是走“中庸之道”呢?“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为舜乎!”[4]第六章/大学·中庸这里,孔子用赞美舜帝的方式描述了执政者应该怎样走中庸之道:首先,要“好问而好察迩言”,即为政者要善于虚心向学者,专家、甚至人民求教,并且要善于观察民情,甄别下属的汇报是否属实。其次,要“隐恶而扬善”。即为政者要有意识的宣传健康的、向上的、进步的东西,而打击社会中的丑恶现象。最后,要“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即制定政策反对走极端,要照顾到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既要照顾统治阶级的利益,也要照顾到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否则,要么导致民不聊生,国家衰败,要么引发革命,国家陷入动荡。在民国时期,蒋介石集团不顾人民的死活,制定政策时只考虑以四大家族为首的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没有照顾到其他阶层的利益,终于激起各阶层尤其工人农民的反对,最终败退台湾,这正是“为政者”没有走中庸之道酿成的恶果。除了中庸之道外,孔子还认为应该重视“礼”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3]学而/论语“礼之用,和为贵”是说,礼的效用,以达到和谐的社会关系为贵;先王之道,不管是大还是小,不管是用来治理国家的政策还是处理人际关系的礼仪,都能最终达到和谐社会的最高目的。孔子认为,不能脱离“和”去言“礼”,也不能脱离“礼”去言“和”,“和”是“礼”的精神与目的,“礼”是实现“和”的手段与保证。如果“有所不行”,导致出现了“知和而和”的片面的理解,而“不以礼节之”,那是不行的。当然,我们现在学习孔子的“礼”,是抱着“古为今用”,借鉴民族智慧的角度去看待传统文化的,并不是学习他那套“三纲五常”之类的“礼”,我们现在说的“礼”应该主要指的是国家的制度法律规章等,也包括现代人际交往的礼仪。孔子看到了“礼”与“和”的辨正关系,这无疑是很有见地的一个结论,如果看到有的地方政府不顾老百姓的利益,制定出行政规章强行拆迁,强行征地,从而激起群体性事件的极端做法,就可以知道他们完全不明白制定行政规章(即孔子说的“礼”)的根本目的应该是“和”,和谐社会关系,而他们的做法却恰恰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的和谐,所以孔子关于“礼”与“和”的关系的看法的见解到今天仍有积极的意义。孟子也对“和谐”思想有重大贡献,突出表现在其“重民保民”的民本思想上:“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6]尽心下/孟子“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其民矣。”[6]离娄上/孟子“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6]离娄下/孟子孟子认为,社会要和谐,就必须重视社会上占绝大多数的民众的生活疾苦,如果他们活不下去了,社会就无法和谐,统治者要想安定天下,就必须知道“民贵君轻”、“得其民”、“得其心”的道理,就必须做到象文王那样“视民如伤”,即常常忧念人民有伤痛,而不敢横役干扰。周敦颐对“和谐思想”的独特贡献:起八代之衰,遥承于先贤,启发于后学由于《论语》、《中庸》、《易经》的写作特点是言简意赅,加之当时的学术风尚并不大强调哲学思辨,所以如果单单从它们本身那寥寥数语中我们很难说的清楚,幸亏宋儒已经给我们做出很多解读,借助他们的分析,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谐”这一范畴的哲学高度。大儒周敦颐是宋明理学的开山人物,他对“和”的范畴曾有过较为系统的分析,在其名著《太极图说》中,他首先从形而上的高度描述了宇宙本身的和谐:“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7]太极图说这说明,宇宙的生成过程并不是杂乱无序的,而是阴阳、五行相得益彰、相互作用、和谐相处所形成的井然有序的过程,这就是形而上的和谐。其次,周敦颐又从“天人合一”的高度去分析“和”:“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7]太极图说人是万物之长,“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所以人类与其他万物的根本区别是人有精神与思维(即古人所说的“人心”),人心得自天地的造化,所以也可以与天合一。他不仅从形而上的本体论角度论述如何来理解“和”的范畴,而且根据中国哲学“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特点,在究“天人之际”之后,把落脚点放到了形而下的人事方面:他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问曰:有不善。曰:不善则告之不善,且劝曰:庶几有改乎?其为君子。有善一,不善二,则学其一而劝其二。有语曰:斯人有是之不善,非大恶也?则曰:孰无过?焉知其不能改?改则为君子矣。不改为恶,恶者天恶之,彼岂无畏邪,乌知其不能改!”[7]爱敬第十五·通书在这里,周敦颐先生阐发了对人际关系至关重要的“恕”道:在第一段里,有人问周子:如果看到对方有缺点,怎么办?先生回答:要如实的告知对方他的缺点是什么,不要隐藏,但是也要同时劝告他,希望他改正,能够这样做的人就是君子。在第二段里,周子认为,如果对方有一个优点,两个缺点,那么我们应该学习他那一个优点而劝告他改正他的缺点。学生继续问周子:对方如果犯下很严重的过错,难道还不算是大恶人吗?周子回答:谁没有犯过过错呢?你怎么知道他就不能改过呢?只要他知错能改,就是君子。如果他不知改正,连天都会惩罚他,他怎么会不害怕呢?怎么能因为他犯过错就说他永远就不会改正呢!周敦颐先生认为,如果人人都能对别人抱有宽容之心,则社会就能形成和谐的秩序。那么周子主张怎么样去实现“和谐”呢?与孔子不同,大儒周敦颐则着重从身心的角度去探讨如何达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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