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新电大教务字201048号
—1—新电大教务字〔2010〕48号关于高职类双证改造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教学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地、州、市电大及有关办学单位:根据中央电大《关于高职类双证改造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电大教[2010]73号),以及新疆电大转发的《关于高职类双证改造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教学及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电大教务字[2010[32号)的通知要求,为保证高职类双证改造专业综合实践模块《职业技能实训》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学生完成专业规则规定的课程并按期毕业,现就该课程教学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职类双证改造项目及专业1、项目说明—2—中央电大关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电校教[2009]9号)请见附件1。2、高职类双证改造专业从2009年秋季开始至2010年秋季,开放教育专科高职类双证改造专业已经有26个专业,涉及2009级及以后入学学生,具体情况如下:2009年秋季(8个专业):专科: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文秘、药品经营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应用化工技术;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食品加工技术。专业规则均为0909打头,以上专业从2009级秋季入学学生开始执行。有关说明请参考《关于2009年秋季开放教育专业规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电大教务字[2009]34号)。2010年春季(2个专业):专科:电子商务、室内设计。专业规则均为1003打头,以上专业从2010春季入学学生开始执行。有关说明请参考《关于2010年春季开放教育专业规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电大教务字[2010]4号)。2010年秋季(16个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前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物业管理、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现代文员、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园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农业经济管理、农—3—村行政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农村信息管理。二、教学安排及教材征订1、《职业技能实训(一)》必须与第一门双证课程同步开出以上各级各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是综合实践模块的统设必修课程,按专业开设。各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均使用职业技能实训软件平台开展教学,教学内容包含所属专业其他5门证书课程的综合学习、实训练习等。在教学安排时,应注意与该专业第一门双证课程同步开出,并贯穿“5+1”课程教学全过程,学生需要在学习第一门双证课程的同时注册《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凭序列号登录实训平台完成相关综合学习和实训练习。学生登录职业技能实训软件平台的序列号、平台的使用方法和相关实训辅导,通过与平台配套使用的文字教材《职业技能实训指导手册(含光盘)》提供。没有该课程教材的学生,没有登陆职业技能实训平台的序列号(不同学生不能共用),将不能登录实训平台进行学习。《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操作手册》可在特别论坛-考务管理栏目下载。2、课程的配套教材及征订情况《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的配套教材为《职业技能实训指导手册(含光盘)》,学生必须人手一册,并以该配套教材所附光盘获取登陆平台的序列号,以此为身份识别的依据,方能登陆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开始课程学习,否则学生无法学习本课程,不能—4—多名学生公用一本教材。根据中央电大出版社《关于高职类双证改造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教材征订的紧急通知》(电出社字[2010]9号)反馈的信息,新疆电大2009秋和2010春应征订3289套,目前征订了172套,还有3117名学生未征订教材。3、征订教材为保证上述26个专业的学生能按期登陆职业技能实训软件平台开展该课程的教学、实训、考试,请各级电大认真核对执行性专业规则,务必保证每个双证学生按时订购该教材,特别是2009年秋季和2010年春季所涉及的10个专业的学生,尽快补充征订。征订教材及中央电大出版社联系方式:课程名称:职业技能实训(一)教材名称:职业技能实训指导手册(含光盘)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征订代号:978-7-304-04849-5联系人:韩新生联系电话:010-58840190传真:010-58840184三、其他“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是开放教育的一项重大教学改革,是增强开放教育的适应性,促进电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之一。希望—5—各级电大高度重视,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未尽事宜,请与新疆电大联系或在特别论坛-教务管理栏目、教务管理QQ群(群号:85787315)里发文咨询。联系人:阿孜古丽、帕尔哈德,联系电话:0991-8530367。附件:中央电大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6—附件1:中央电大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电校教〔2009〕9号)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10年教学改革要点》,推进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对职业人培养需求,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工作。该项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将职业岗位技能的要求与开放教育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有机结合,使学生在获得学历教育证书的同时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而增强开放教育的适应性,实现提升电大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为保证此项改革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背景2008年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负责制定职业资格标准和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北京博奥中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施技术支持单位)三方签署协议,就以中央电大学历教育与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合为切入点,合作开展“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达成一致,决定从2009年起将该—7—项目作为中央电大“高职类专业双证改造计划”的核心内容启动实施。二、项目内容(一)对于职业倾向性较强的开放教育专业(以下统称“高职类专业”),改造其现有专业培养方案,编制适应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专业培养方案以及相关的教学与实训产品,推进电大开放教育专业由学科性向职业化转变的教学改革。改造后的专业培养方案中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的课程统称为双证课程。(二)通过专业培养方案的改造,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和内容自然融合进开放教育相应的专业中,使学生在完成学历教育专业学习的同时,具备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资格。(三)在高职类专业中都有相应的双证课程和相应的实训内容安排,并有取得对应职业资格的考核成绩要求。三、实施时间与范围(一)2009年秋季正式启动该项工作试点,文秘、药品经营与管理、应用化工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新开专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启动部分老专业(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部分专业)改造试点。(二)已经开设3年以上的、职业指向性较强的开放教育专科专业,全部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四、职责分工(一)中央电大—8—1.与人社部共同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方案,保证学生在修读完相应课程并达到相应要求的条件下获得“双证书”(学历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2.组织全国电大系统实施本项工作。包括组织师资培训和考评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和证书培训的教学、教学管理和考试工作等。3.协调人社部系统与电大系统的业务联系,包括人社部系统教学点的设置与审批、证书课程的资源建设与教学支持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与发放等。(二)省级电大1.负责制定试点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2.组织本省电大系统实施本项工作。包括组织师资培训和考评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和证书培训的教学、教学管理和考试工作等。3.负责当地人社部系统与电大系统的业务联系,包括人社部系统教学点的设置与审核、证书课程的教学与支持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与发放等。五、关于职业资格证书(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9—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术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全国范围内通用。(二)申请条件通常情况下,每个专业设5门双证课程和职业技能实训(一)、(二)。5门双证课程和职业技能实训(一)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同时三门核心双证课程成绩达85分以上、职业技能实训(二)达到60分有以上者,可以申请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如涉及特殊职业工种的专业,其申请条件另文通知。(三)证书申请及发放程序1.申请时间省级电大负责组织学生申报,并于每年6月15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将春、秋两季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数据上报中央电大。2.申请材料申报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面免冠同底的两寸照片3张。3.中央电大将成绩单和申报材料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4.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后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六、教学和考试组织—10—(一)双证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统一课程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二)职业技能实训(一)、(二)主要通过技能实训平台,利用计算机、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实行虚拟职业技能训练,使学习者直观、全面地练习并提高职业技能。省级电大按照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可以反复进行训练。七、关于人社部系统教学点的设置人社部系统符合条件的教学点单位可以申请设立开放教育教学点。教学点的设置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电校教〔2004〕74号)等文件执行,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申报。人社部系统办学单位须按照规定要求向当地省级电大提出书面申请,当地省级电大考察申报单位办学条件并将考察结果及意见报中央电大,人社部负责部门和中央电大根据省级电大审核意见共同审核批准设立教学点。八、证书收费标准与费用分配1.证书费:为了鼓励开放教育学生在参加高职类专业学习的同时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对参加证书课程学习且申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开放教育学生,一律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0%收取证书费。2.实训产品使用费: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的证书实训软件;《职业技能实训(二)》课程的证书实训软件按—11—国家发改委核定的最低价格标准的80%(800元/每生)收取。特殊职业工种的实训软件费用收取标准与方法另文通知。3.上列证书相关费用的分配与使用事宜另文通知。“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的一项重大教学改革,各省级电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落实有关专业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12—主题词:电大职业技能实训通知校对:崔军2010年8月30日印发共印40份抄送:校领导、远教院、学生处、直属分校、继教学院
本文标题:新电大教务字201048号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69279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