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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一级人力资源精讲讲义-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4)
2.主观性。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矛盾现象及其事实都会构成劳工问题,只有在特定的利益群体或权力阶层就社会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矛盾事实作出反应之后,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矛盾事实才会成为劳工问题,即劳工问题具有主观性特征。此外,对于劳工问题的认识和界定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人们的思维模式有着直接的联系。由于价值准则和思维模式的差异,对于劳工问题的认识和判断是绝不相同的。例如,生产一线劳动者的工资没有随着经济总量的发展而同步提高,在一些人的认识中,并未将这种现象视为劳工问题,由此可见劳工问题的主观性特征。3.社会性。社会性是劳工问题的显著特征,同时也是劳工问题客观性特征的另一表现。劳工问题的社会性特征表现为劳工问题产生原因的社会性:劳工问题并不是由于某一个别劳动者的原因而产生,它是一种社会问题;劳工问题内容与形式的社会性:劳工问题绝不是个别劳动者、个别劳动关系的矛盾事实或利益冲突,它不是一种个体性现象,而是群体性、社会性现象;劳工问题后果的社会性:矛盾事实或利益冲突处理不当会造成社会性后果甚至是整个社会的震荡;以及劳工问题责任的社会性、解决劳工问题方法和过程的社会性等诸多方面。联系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大规模的农民工欠薪现象,可以清晰地观察和认识到劳工问题的社会性特征。4.历史性。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人们对劳工问题主观价值判断的不同,在某个国家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会存在着特定的劳工问题。它是一个历史的、变化的问题。同时,人们对劳工问题的认识、评价和判断也需要一个过程。任何一个劳工问题总有其产生、发展、认识与解决、处理、转化等过程。这种过程性显示出劳工问题的历史性特征。在某一时期,劳工问题处理不当,可以突发事件的形式表现出来。二、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突发事件是组织运行过程中危机的表现。在不同的领域,以不同的视角,采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对突发事件的认识、理解是不一样的。在劳动关系领域,通常可以将突发事件描述为带来高度不确定性,对生产经营的正常P444秩序具有高度威胁性,特殊的、可以多种形式发生的非预期性事件。劳动关系运行中突发事件的重要表现形式是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集体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和其他突发事件。(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企业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是劳动关系运行中突发事件的第一种表现形式。具体可以表现为:1.重大工厂安全技术事故(1)厂房、建筑物和道路的安全事故。(2)工作场所、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事故。(3)机器设备的安全事故。(4)电气设备的安全事故。(5)动力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事故。2.矿山安全事故矿山开采和作业场所的安全事故,如冒顶、滑坡、塌陷、爆炸等。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事故施工现场、脚手架、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等的安全事故。(二)重大劳动卫生事故因未能有效地执行国家劳动卫生规程,致使较多的劳动者发生职业危害或其他重大劳动卫生事故。例如,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粉尘危害、噪声和强光刺激、电磁辐射危害、中暑、冻伤,以及职业病防治不力等导致的突发事件。(三)重大劳动争议重大劳动争议包括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劳动争议,特别是订立、变更集体合同争议以及履行集体合同争议。(四)劳资冲突劳资冲突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特有的一种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又称为群体性事件,是由于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矛盾的积蓄与发展,同时又没有通过恰当的方式予以处理,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激化和公开化,劳动关系双方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自发性地、群体性地表达自己诉求和争取保护自己权益的社会行为。其形式表现为集体请愿、上访、示威、集会、游行、怠工、停工、罢工甚至阻碍道路交通等集体行动。这类突发事件属于劳动者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集体抗争行为。(五)其他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或负有重大职责的职工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内部劳动规则规定的义务,违反法律、法规,从而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生产经营条件带来重大影响的事件,如因企业重大人事政策调整或生产经营决策失误而导致严重的经济性裁员,P445财会人员携款外逃致使企业现金周转困难,因企业重大商业秘密失密而造成企业产品或服务市场的巨大变化等。此类突发事件种类繁多,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或导致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急剧下降。三、突发事件的特点无论是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或团体劳动争议,还是劳资冲突,都具有下述特点:(一)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是突发事件的典型特征,但是这种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蕴涵着其内在的必然性。绝大多数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通常都是潜伏的危险突然爆发的结果。不安全、不卫生等职业危害因素是劳动过程中各类物质因素以其固有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属性所含有的对人的危害性或危险性。此类危害因素的存在,仅仅表明劳动过程中存在着发生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可能性,但并非一定造成重大事故,尤其是随着科技进步,防护手段和组织措施越发有效。因而,职业危害既具有客观现实性,又具有可避免性。职业危害的客观现实性表明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必要性,可避免性则表明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可行性。事实表明,潜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转变为职业伤害特别是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必须具备一定的诱发或激发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劳动条件的不良状态、劳动组织的不完善、人们的错误管理行为与错误操作行为以及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足和防护手段、方法的欠缺等。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虽然表现为突发事件,但大量的事实表明,此类事故的发生正是由于在经常性的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制度,是一系列缺陷和不完善的管理行为积累的结果。企业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因素或者潜伏于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之中,或者表现为生产组织、管理行为中的缺陷。但没有进行有效的预防,错误行为会使职业危害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例如一些矿难,其主要原因还在于人,“安全生产不到位”,主体依然是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人去执行,各类劳动安全生产制度要人去贯彻,整顿关闭不符合国家最低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企业更要人去落实。这些执行、贯彻和落实工作,不仅需要认真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的行动,而且可能遇到麻烦、阻力甚至对抗。特别是一些地方的某些政府官员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一些雇主以赢利为最大目的,漠视劳动者的生命,无视生产安全,这才是实质所在。重大劳资冲突事件,与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一样,绝大多数是由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受到侵害,但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结果。我国的突发性事件较少地与集体协商制度联系在一起,突发性事件产生的原因一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范围较广,又没有正常的利益表达渠道,或者正常的利益表达渠道因为信息沟通、信息偏误导致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以致劳动P446关系双方冲突剧烈而引发群体性行为。这类行为的产生多数是被动的,并非是市场经济国家工会与雇主组织在集体谈判过程中,因权益要求没有达到相应预期而进行的有组织、按照法律程序规范的产业行动。这类有组织的产业行动虽然也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冲突的结果,但是由于有比较完善的产业行动法规,有比较完善的工会组织领导,产业行动并不具有突发性。而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多数还处于自发和无组织状态。(二)群体性突发事件通常并不仅仅涉及个别劳动者,而是影响到处于同一条件下的其他劳动者,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要求,即使是个别重大工伤事故,也会影响到其他劳动者的情绪。集体劳动争议或团体劳动争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更是以群体性为其外在特征。(三)社会的影响性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以及劳资冲突等突发性事件除可表现为一般劳动关系纠纷的形式外,有时还会以消极怠工、静坐、罢工、示威、请愿等无序形式出现,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甚至超越事发地区,有的甚至造成国际性影响,绝不像一般民事纠纷那样,影响范围仅局限于争议主体之间。在现代社会,人权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动辄死亡数人、数十人,甚至导致死亡上百人的特大事件,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四)利益的矛盾性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其实质是劳动关系领域中的利益矛盾或利益冲突。它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生产经营条件、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状况、劳动者的职业保障及生活有着直接的联系。观察我国近年来在劳动关系领域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虽然具有利益冲突性的普遍特征,但是绝大多数群体性行为并不是以主张新的权利为目标,而是以保障基本劳动权利的实现为目标。突发群体性事件有其明确的目的性,不是为了所谓的“闹事”。突发群体性行为的权利或利益要求通常并未超出基本保障的范畴,如基本生活费、索要被拖欠的工资、基本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基本人格尊严等。这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罢工行动”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罢工必须以缔结集体合同为目的。许多国家的罢工立法都明确规定,合法罢工必须以缔结集体合同上可规定的事项为其目的。罢工的基本作用,是工会把它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来促使订立有利于雇员利益的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有和平义务。对于集体合同已经规定的事项发动罢工是非法的。在集体谈判中若发生争议,经过交涉、调解,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可订立新的集体合同;若调解不成,按照法定程序方可通过罢工来达此目的。而政治罢工并非以集体合同为目的,通常是对国家机关或某些政治领域的矛盾表达一定的诉求,故大部分国家视其为非法。P447【能力要求】突发事件处理对策一般是指针对上述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后管理和应对处理办法,包括对突发事件的规避、评估、控制、解决和应变措施。突发事件处理对策就是要在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尽量避免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并且能够缓解矛盾,推动企业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一、突发事件处理一般对策突发事件一般都会给劳动关系主体带来某种不利结果。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测,难以预防、控制等特点,但并不是不可预测、不可预防和控制。如果劳动关系调整控制主体有高度强烈和警觉的突发事件意识,有完善的预防技术和手段以及能够迅速反应的综合控制能力等,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危害性就能够得到削弱或消除。突发事件处理对策的基本要素是突发事件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理。(一)集权化的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因为清晰的职责划分是确保突发事件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前提。同时,企业应确保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具有高度权威性。(二)突发事件预警突发事件预警的关键是建立企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包括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制度,保障突发事件信息传导畅通,设计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1.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1)风险分析。确认风险和威胁,必须明确风险的来源与种类。企业突发事件管理者通过风险分析,在企业内制订相应的计划和措施。(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在于评价防范风险资源分配的先后顺序,列出资源分配等级顺序清单。在突发事件出现时,突发事件管理者根据清单迅速地确定突发事件影响及其结果,提出对突发事件的初步估计以及对此作出反应所需使用的资源。2.企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企业突发事件的爆发一般都有一定的征兆,企业的管理层必须通过企业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捕捉到这些信息,使企业劳动关系的运行避开突发事件。企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包括:财务指标、生产率变动趋势、劳动争议、出勤率、人力资源流动率等。3.突发事件预警传导。包括:行业突发事件预警企业突发事件、重大事件预警企业突发事件以及地域突发事件预警企业突发事件。(1)行业突发事件预警企业突发事件。当行业中的一些企业发生突发事件时,特定企业就极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可以说行业突发事件一般会引发企业突发事件,某一行业的若干企业的突发事件都有可能成为该行业中特定企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号。若不关注行业突发事件,企业则很难就突发事件进行预警。P448(2)重大事件预警企业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包括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国家重大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变化可能会给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带来系统影响。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同样会给企业带来种种机遇或风险。此外,某些重大事件会对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和投资人的信心产生影响,则企业可能面临销售额、筹资和融资的困难,因而会导致企业某些内在矛盾的爆发。重大事件发生后,企业所能做的就是启动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理
本文标题:一级人力资源精讲讲义-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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