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15T 1709-2019 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
ICS67.080.20B31DB15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1709—2019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AuriculariaauriculainDaxing'anLingMountainsinInnerMongolia2019-11-05发布2019-12-05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5/T1709—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1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根河市满归森华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内蒙古克一河林业局、内蒙古阿里河林业局、呼伦贝尔市奥谱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航空护林局、大兴安岭诺敏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园艺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嘉夫、周敏庆、闫志刚、高昇、李杰、李世繁、赵旭、张幼军、陈士杰、赵学双、陈静、贺洪军、刘秀霞、张娟。DB15/T1709—20191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的术语和定义、地域要求、品质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钠的测定GB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测定GB/T5009.10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GB/T6192黑木耳GB/T12533食用菌杂质测定GB/T15672食用菌中总糖含量的测定NY/T658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术语和定义GB/T6192黑木耳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AuriculariaauriculainDaxing'anLingMountainsinInnerMongolia产自内蒙古大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域,以蒙古栎、桦木林业生产剩余物粉碎后为原料生产的、含有锶元素的黑木耳。DB15/T1709—201923.2霉烂耳spoiledAuriculariaauricula有肉眼可见的霉菌侵染或腐烂的黑木耳。3.3虫蛀耳maggotdamagedAuriculariaauricula带虫或有虫害痕迹的黑木耳。4地域要求内蒙古大兴安岭生态功能区(东经119°36′30″~125°24′00″,北纬47°03′40″~53°20′00″)。5品质要求5.1感官指标5.1.1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一级二级三级形态大小耳片完整均匀,耳瓣舒展或自然卷曲,能通过直径2.0cm、不能通过直径1.0cm的筛眼耳片较完整均匀,耳瓣自然卷曲,能通过直径3.0cm、不能通过直径0.8cm的筛眼耳片较完整均匀,能通过直径4.0cm、不能通过直径0.4cm的筛眼色泽耳片正面为黑或黑褐色,有光泽。背面略呈暗灰色,有绒毛,正背面分明耳片正面为黑或黑褐色,有光泽,背面灰色耳片灰色或浅棕色至褐色气味具有黑木耳应有的气味,无异味。耳片厚度/mm≥1.2≥0.8—最大直径/cm0.8≤ømax≤2.50.8≤ømax≤3.50.5≤ømax≤4.5霉烂耳不允许虫蛀耳不允许杂质/%≤0.2≤0.4≤0.6不应出现毛发、金属碎屑、玻璃DB15/T1709—201935.1.2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为:a)一级允许有2%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的要求;b)二级允许有2%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三级的要求;c)三级最大直径允许有2%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5.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检测方法干湿比≥1:12GB/T6192水分%≤11GB5009.3灰分%≤4.5GB5009.4总糖(以转化糖计)%≥25GB15672粗蛋白%≥10GB5009.5粗纤维%3.0~6.0GB/T5009.10粗脂肪%≥1GB5009.6锶(mg/Kg)0.001~0.04GB/T14883.35.3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卫生要求项目要求检测方法总砷(mg/kg)≤0.5GB5009.11铅(mg/kg)≤1.0GB5009.12总汞(mg/kg)≤0.1GB5009.17镉(mg/kg)≤0.5GB5009.15二氧化硫(g/kg)≤0.04GB5009.34六六六(mg/kg)≤0.05GB/T5009.19滴滴涕(mg/kg)≤0.05GB/T5009.19注: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规定中对上述项目或未尽指标有调整,且严于本标准规定,则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5.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取样DB15/T1709—201946.1包装产品取样在整批货物中,包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小包装袋(盒、箱等)为基数,按下列整批货物件数随机取样:a)整批货物≤100件,取2件;b)整批货物101~500件,取3件;c)整批货物1000件,每增加100件(不足100件者按100件计)增取一件。注:小包装质量不足检验所需质量时,适当增大取样量。6.2散装产品取样散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质量(kg)为基数,从不同位置随机取样,取样3~5份,每份0.5kg~1kg。6.3实验室产品取样将样品均匀的平铺成方形,用对角线定位取样法,每次随机抽取至少0.5kg,平均分成2份,1份为检样,一份为存样。7检测方法7.1感官指标7.1.1形态大小、色泽、霉烂耳、虫蛀耳、气味肉眼观察形态、色泽、霉烂耳、虫蛀耳,鼻嗅判断气味。7.1.2耳片厚度随机抽取不少于10片黑木耳,用游标卡尺测量每片黑木耳厚度,计算平均值。7.1.3最大直径随机抽取不少于10片黑木耳,用游标卡尺测量每片黑木耳最大直径,计算平均值。7.1.4杂质按照GB/T6192规定的方法测定。7.2净含量按照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8检验规则8.1组批规则同一产地、同一批次作为一个检验批次。8.2检验分类DB15/T1709—201958.2.1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应包含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国家市场监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技术和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8.2.2出厂检验8.2.2.1每批产品出厂时,均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8.2.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杂质、灰分、色泽、气味。8.3判定规则8.3.1形态、色泽、最大直径、耳片厚度、杂质感官指标规定确定受检批次产品的等级。8.3.2气味、霉烂耳、干湿比指标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他指标如有不合格的,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3.3批次样品的标志、包装、净含量不合格时,允许生产者进行整改后再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按原要求,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9包装、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9.1包装、标志、标签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NY/T658的规则。9.2运输、贮存运输贮存应符合NY/T1056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DB15T 1709-2019 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1500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