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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伍管理办法1、劳务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部必须坚决辞退:(1)、不遵守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者:(2)、不能保证工期者:(3)、质量不合格者:(4)、倒卖材料,偷工减料者:(5)、转包工程从中谋利取利益者:(6)、不服从管理技术人员指挥且闹事者:(1)项目施工队伍必须服从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以下各条规定,管理者一律按照项目部规定处理,并对施工队伍负责人处以5000~10000罚款。(2)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期间必须配备安全带,同时接受业主方、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2000元罚款;如发生业主、监理对我公司罚款,则此罚款必须由施工队承担。(3)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和业主要求做好项目现场标准化施工工作,并无条件配合业主及监理所安排的各类检查。(4)施工队必须按照规范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如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根据产生的后果对施工队采取适当的处罚,施工队不得有任何异议。(5)施工队需按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指令做好材料堆放,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按照材料类别进行登记、挂牌,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在业主和监理检查过程中为此所造成的停工或整顿的费用由施工队伍自行负责。(6)施工队所配备的施工机具、电器产品必须具有相应检测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证必须报项目管理人员留档,所有配电箱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箱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电缆使用三相五线制,用电机具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对不符合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发现第二次进行清场。(7)施工人员在工地内酗酒打架、斗欧的,肇事人员立即清理出场并罚款5000~50000元。如施工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斗殴,对乙方肇事人员立即进行清场,罚款50000~100000元,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8)施工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项目管理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监督管理,如因此造成的停工或罚款自行负责。(9)施工队必须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保险,管理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施工方不得拒绝。(10)如因设计、业主、监理工序安排需要或不可抗力产生而导致项目需进行间隙性暂停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11)施工队对管理方的任何处罚不得有任何异议,且必须无条件接受,施工队不接受管理方的处罚时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在工程付款中进行扣除且无须征得施工方同意。(12)严格“先验工、再计价、后拨款”的程序,杜绝超计价、超付款现象,有效规避风险。(13)在验工计价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验工计价:验工资料未按时上报、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或者技术资料不齐全;成品、半成品、设备(如果有)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试验并未确认合格;未按施工图或未办理变更设计手续擅自施工的工程。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合同约定不予验工计价的情况。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施工劳务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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