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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1.意识形态是由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成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经济思想、社会思想、教育、艺术、伦理、宗教、哲学等构成的有机的思想体系,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2.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极端重要”: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三个“事关”: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四个“关乎”: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人心向背,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地位和意义。3.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4.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5.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6.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7.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8.意识形态工作的阵地(1)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及各类出版物;(2)各类文艺作品;(3)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以及社科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4)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5)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6)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7)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活动;(8)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活动;(9)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的活动;(10)国家安全教育阵地;(11)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9.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重点责任单位纪检机关、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党校、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教育局(高校工委)、民政局、人社局、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会、团委、妇联、经信委。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宣传部、网信办、文新广局、文联、社科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1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七条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11.“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抓意识形态工作要做到:“三个带头”,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三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置。12.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机制(1)分析研判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相关重点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党委会(常委会),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抄送党委宣传部门。(2)通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情况,每年至少通报1次以上,通报范围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确定,重大情况随时通报。(3)专题汇报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向全委会报告。(4)监督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查,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告。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13.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占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应当占到10%以上,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应当占到25%以上。14.“三个纳入”、“五个结合”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5.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如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査、通报批评;出现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纪律处理:(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十)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1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7.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连接中外、沟通世界。18.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基本方针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19.新闻舆论工作需提升的能力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20.对外宣传工作任务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争取国际话语权。21.打击网络不法行为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行为。22.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23.五大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24.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本文标题: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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