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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根据国家和我省、市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部署要求,为做好全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10年底,农村建档率不低于30%,城市建档率不低于85%;到2011年底农村建档率不低于60%,城市建档率不低于90%;到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健康档案。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基本原则㈠属地管理,循序渐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始建立健康档案,逐步覆盖到全体居民。㈡居民自愿,政策引导。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疾病谱等方面的特点,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健康档案。要坚持自愿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在服务中积极引导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㈢规范建档,务求实效。所建档案要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确保健康档案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用性。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健康管理模式,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动态管理和有效利用。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建立信息平台和应用终端,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实现电子信息化。三、主要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具体内容和方法按照《规范》要求执行。㈠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健康问题记录;包括病人的基础资料、健康问题目录、问题描述、病程流程表、化验及检查的项目及结果、转(会)诊记录等。二是以预防为导向的记录,包括预防接种、周期性健康检查、儿童生长与发育评价、病人教育、危险因素筛查及评价等,通过预防服务的实施,达到早期发现疾病及相关危险因素,并加以干预的目的。㈡家庭健康档案主要内容:家庭的基本资料、家系图、家庭生活周期、家庭卫生保健、家庭主要问题记录及问题描述和家庭各成员的健康档案,是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医疗保健的重要参考资料。四、主要任务㈠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应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推行新农合制度等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居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档案。更新档案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居民就诊时完成,其他医疗机构也要配合做好健康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㈡有效使用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统一存放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调取并查阅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要定期进行健康档案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核查和分析等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要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促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转变服务模式,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定期访视等便民服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实现对居民的健康管理。㈢规范管理健康档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明确健康档案管理责任人,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落实建档的机构、人员、设施,保证建档工作的顺利开展。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㈣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根据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试行)》和相关服务规范的要求,稳步推进建立标准化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减少资源重叠和浪费,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享共用。要做好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于每年的12月5日前将本辖区建档工作信息汇总上报卫生局项目办。五、保障措施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㈡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参与建档工作。㈢加强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转变服务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信息素质和信息应用能力。㈣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拨付与建立健康档案的数量、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附件:1、2010年全县各乡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任务一览表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3、居民健康档案编码一览表2010年全县各乡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任务一览表乡镇建档数非农业建档数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38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754单县人民医院17924谢集乡卫生院17929莱河镇卫生院16123郭村镇中心卫生院20369高老家乡卫生院18486曹庄乡卫生院8716浮岗镇卫生院19112高韦庄镇卫生院11831黄岗镇中心卫生院21515蔡堂镇中心卫生院14901朱集镇卫生院10472杨楼镇卫生院14432龙王庙镇卫生院15143孙溜镇卫生院9471李田楼乡卫生院14112终兴镇中心卫生院22077张集镇卫生院14984时楼镇中心卫生院13188芦墓卫生院6556徐寨镇中心卫生院12038李新庄镇中心卫生院12076合计31145691792乡镇居民健康档案编码序号乡镇固定码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家庭个人1北城办事处3717220100110001012谢集乡3717220200110001013莱河镇3717220300110001014郭村镇3717220400110001015高老家乡3717220500110001016曹庄乡3717220600110001017浮岗镇3717220700110001018高韦庄镇3717220800110001019黄岗镇37172209001100010110蔡堂镇37172210001100010111朱集镇37172211001100010112杨楼镇37172212001100010113龙王庙镇37172213001100010114孙溜镇37172214001100010115李田楼乡37172215001100010116终兴镇37172216001100010117张集镇37172217001100010118时楼镇37172218001100010119徐寨镇37172219001100010120李新庄镇37172220001100010121徐寨镇芦墓37172221001100010122谢集乡十里铺37172222001100010123南城办事处371722230011000101
本文标题:居民健康档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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