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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书籍读书笔记【篇一:法律的印记读书笔记】1.以文明为义与法治同行----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人类文明的进化史是伴随着社会进步,借助于不断成熟的上层建筑的发展而逐步演化前行的。其中,法律,尤其是在其萌芽期被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法制,更是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之于多数人,浩瀚、复杂甚至艰涩成为其最初的感性认知,关于法律的书籍则更是让人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人士望而却步。即便是学习法律的人,在研读大量专业书籍、论文的同时,也难免会产生“专业疲劳”的心理。为此,换一个语境,用许久不曾触动的思维去审视事物、考虑问题,或许会给你意外的收获。甚至有些让你扼腕兴嗟,百思不得其解的观点和见解也可能会在你跳出这个樊篱后得以显现。《寻找法律的印迹》就是这样一本书,它摆脱了法律书籍说理加判例的体例,从法律的起源和发展说起,结合事件和案例发生地的历史、地理等人文特色,以讲故事的方式阐述了法律史上经典的,有标志性的事例,立意新颖、生动感人。也正是这一点,吸引我坚持把这本书读了下来,感觉正像标题所注的“从古埃及到美利坚”,环行地球。本书共分为六章,前五章以法律的起源和发展为主线,按照地理概念分别讲述了“地中海沿岸-法律的足印”,“古罗马废墟-法律的沉埋”,“英格兰原野-法学的重生”,“西欧风云-法律的蒙尘”和“新大陆阳光-法治的成长”。第六章从整个法律发展史的角度讲述了一些佚文趣事。通读这本书,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作者的观点,即法起源于人类的行为习惯,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所以,一切法律的故事都应是关于公平正义的故事,而不是关于刑法镇压、铁窗与镣铐的故事;是关于人类的自由平等的故事,而不是人类的专制与压迫的故事。5000年来,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热切追求和世界各国世代流传的所罗门、包青天、安提戈涅、苏格拉底等人为追寻正义而不屈不挠的经典法律故事,无形中已成为了一座座记录着人类文明足迹的里程碑。一位法学家曾经说过: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作为一名学习了粗浅的法律知识,仰望法律殿堂的初学者,我深深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厚蕴意。法律知识让我对社会进步、经济运行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因为物质文明进步的过程,也是精神文明不断发挥作用的过程,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是社会基本的行为规范,约束和保障着各项行为的合规化。正是这种有章可循的制度模式,使得人们的行为被合理的调节,进而使人类社会各个领域有序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是我们掌控了社会,不如说是我们掌控了自己。有人说,这本《寻找法律的印迹》是纯法理的,哲学化的,形而上的,因为它讲述了太多的自由价值、公平正义。笔者认为,现代社会,无论是掌管行政权力还是调整经济运行,其要旨都应当是遵循客观规律,其宗旨都应当是为人民谋福利,在这个过程中,无处不体现着自由价值和公平正义。本书中讲述的故事,不仅可以再现古老的法治精神的魅力,我们还可以从中透视到现代文明、现代经济遵循的基本法则,它们始终贯穿着我们前行的里程,从未湮灭。下面就让我们用这本书的三个事例来印证这一点。权利的观念,早在人类处于原始社会的时候就已形成。书中记述了假如一个北美的印第安人在雪地上看到一只带箭的小鹿,他不会把它扛回家据为己有,而是会守候在原地几小时甚至几天,直到真正的猎人到来,平等的分享他应得的一块鹿肉。澳洲土著居民如果觉得某一部落表演的歌舞、面具、头饰很好看,而他们又想模仿的话,就会给该部落送去几十头猪和一大批谷果,请求该部落允许他们表演那些歌舞。或许,这种最原始、最朴素的尊重他人权利的观念,就是“物权”、“知识产权”的起源。带箭的小鹿,因猎人的劳动而原始取得了它的所有权;某部落对自己的歌舞,当然得拥有表演权。然而我们要关注的不是这些权利本身形成的过程,而是相对方对上述权利的尊重。时至今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仍是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的企业是否真正懂得的了“权利”的涵义而尊重他人的所得,又是否真正有了“用猪肉谷果换取歌舞表演”的权利意识而保护好自己的智力成果,这才是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相比其他部门法而言,经济领域的法律更新较快,这是由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决定的。然而,无论法律如何更新,商事领域自古以来“平等、自由、价值”等最基本的法则是延绵不断的。本书在讲述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时就介绍了其丰富的内容。在这部法典里,商法占了很大的比例,一切关于销售、租赁、易货、贷款、抵押的交易按规定都要签订合同。从法典里可以看到,世界史上最早的“劳工法”也开始出现,无论以何种形式雇工,工资都由法律规定,雇主不能少给一个钱。除此之外,法典对婚姻法、财产法、家庭法、犯罪法也都有涉及,此处不赘。3700多年前的法典已将经济合同法制化,契约精神早已深入人心,以致我们今天的经济活动中仍然大量的使用着合同,古代文明留给我们的不只是景仰和考证,也是实实在在的实现物质财富增长的手段。另外一个特别令我惊叹的是“劳工法”在这部法典中的出现。众所周知,我们国家近年来越来越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原来,历史早就给我们作了注解。“工资由法律规定”既是对劳动关系最直白的描述,也是最关键的规定,直到今天它仍然是劳资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对于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劳动就业的关系,尤其是现有法律尚未给予明确规定的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现代民主社会中法的本质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以公民权利为中心、以利益冲突的调节为主导的“权利之法”。然而,这项文明成果的取得也是经由“义务本位”的暴力之法被不断推翻而进化发展来的。其间,“人治”与“法治”便成了文明之法发展历程上的一道分水岭。本书给我们讲述了法国历史上一桩冤案得以平反的故事。上尉德雷菲斯因疑证被指控出卖军事情报,并被囚禁于南美洲海面魔鬼岛的石头牢房里,时隔三年,他人造伪证的罪行被揭穿。这让政府和军方非常为难,如果为德雷菲斯平凡,势必会使权力方的形象和荣誉受损。但许多民众坚持认为国家的荣誉必须以真相为基础,经过激烈的争论,甚至是游行、暴动,总统特赦了他。用作者的话说,“公民的权利是很脆弱的,但公民的权利又必须是至高无上的”。是人民为国家、法律而生,还是国家、法律为人民的权利而设?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可以很好的诠释人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我们倡导的依法治国正是在对上述问题作出正确的抉择后形成的决策,我们的制度和法律不能因某一个人的改变而改变,不能因某一个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同样,我们企业的决策过程也是民主权利、规章制度发挥作用的体现,依法治企的理念彰显了深深契入微观经济领域的法治精神。法治的社会,法治的精神,始终是现代文明社会孜孜不倦的追求。从《寻找法律的印迹》这本书中,我们回望历史,感慨于古人的先知,更启迪了我们的混沌。自由、公平和正义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起步而衍生的,并将会在人类社会前行的历程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2.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遗忘不能使之沉睡,因为上帝赋予我们永恒的力量。——题记初读此书时,我不禁被作者优美的文笔深深的打动了,我感慨于他的文笔,感慨于它的渊博的法律知识和深厚的法律素养,更感慨于他笔下那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法律故事......合上这本书时,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它的那份重量是无法衡量的,那份沉甸甸的感觉让我陷入了沉思......我于黄草斜阳中寻找,于茫茫大漠黄沙中追逐,穿过地中海沿岸,走过尼罗河畔,踏着古罗马废墟,驰过英格兰原野,我见证了它的萌芽与成长,西欧的风云巨变,让它蒙尘,新大陆的阳光,让它重见曙光,一步一步,我见证着他的成长,为它的蒙尘而惋惜,为他的成长而欣喜,一点一滴,都收藏在我的心底。恍惚中,听到有人在呐喊:法律既是天理与人情。这一慷慨激昂的天问,如一把利剑,直入人心。既此之后,出现了一批又一批追逐法律的先驱,宁死也追求公平与正义的苏格拉底,用自己的鲜血来为全人类赎罪的耶稣,还有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从《汉莫拉比法典》到《摩西十诫》再到后来的《人权宣言》,无一不闪烁着它独特的光芒,甚至,还会刺痛世俗的双眼。尼罗河,人类生命的摇篮,也是人类法律最早的摇篮。但这个摇篮孕育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文明呢?法律,即公平正义,它是用来保障人权的,它如天之舵,地之柱,舵永远正确,柱从不崩溃。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历史上那次关于“法律正义”的演讲,其声音,虽然穿越了数千年的时空,但依然像“润物细无声”的丝丝细雨,飘荡在人们的心田上。有人曾说过:樱花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花,它下面埋的尸体越多,它的花就开的越灿烂。这样的一个说法不禁让我想到了法律,回味它的发展历程,我不禁感慨,人类在学会和平共处,公平正义地驾驭自身社会的道路上,竟然要留那么多的鲜血,但值得欣慰的是,他们的鲜血没有白流,这条法律之路将会越走越宽阔。阅读了世界的法律,不仅会想到我国的法治建设。我们都知道,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它不仅仅是“刑也,平之如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更不是统治者与执法官们可以随心所欲的胡作非为,面对这样一个鲜明的对比,我们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反思:什么时候,我们中国各地的法院门前,也会矗立起一尊正义女神的雕像,或,给我们的独角神兽双目蒙上一条毛巾?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信仰以德化众,以理服人的国家,并且经历了漫长的封建岁月,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都信奉中庸之道,以所谓的“容忍”为美德,殊不知,在这样一个中庸之道的背后,折射的是一个国家人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不同于道德,于是,我们的国家施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国策,以德来教化人民,以法来约束人民,但是,我不禁要问:一个信奉中庸之道的民族,能够创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健全的国家吗?恐怕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吧。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历史的悲歌,发人深省。我们不仅要“忆往昔峥嵘岁月”,更要相信,遗忘并不能使之沉睡,因为上帝赋予了我们永恒的力量。3《寻找法律的印迹(2):从独角神兽到“六法全书”》书评——查看此书介绍孟思2010-9-312:28:25观古律之幽思--读《寻找法律的印迹(二)》有感中国也有法的传统吗?拜读余定宇先生的《寻找法律的印迹(2):中国卷--从独角神兽到六法全书》的过程,我一直怀着这样的质疑和追问。余定宇先生不是法律学者,他从自己习惯的历史角度俯瞰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法律思想史,别有况味。一个个震撼人心的故事,一幕幕历史画卷的瞬间,用游记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他从中华民族的起源黄河出发,在汾水斜阳下,寻找獬豸神兽的依稀足印;在壶口细雨中,聆听洛阳旧事,感慨郑国子产铸刑鼎的传奇;在齐鲁晓风里,徜徉徘徊,静观百家争鸣的雄奇壮阔;踏上八百里秦川,与秦始皇虚拟对话,看法家的潮起潮落;回首未央宫,再阅汉武帝独尊儒术的磅礴大气。一路的追寻中,余先生为我们勾勒出中国古代法学跌宕起伏的印迹,并最终指出中国古代法学发展中的诟病,只有与时俱进才是根本出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世界著名的法学泰斗陈光中教授称赞余定宇先生:一位在法学的激流中,为中国的现实和改革出力的纤夫。我想,所谓纤夫,就是在一路奔波中,不流连胜景而负重前行的践行者。细细品味,其实春秋之前,我国古代法学与西方古典自然法学的道路是不谋而合的,比如老子的《道德经》就是中国自然法学的典型。可是,战国以后,在《法经》所代表的以刑为核心的法律文化推动下,渐渐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中华法系。这种重刑轻民、法德结合的法系与以民法为核心的西方大陆法系,在核心渊源、法律结构、诉讼程序等方面都大相径庭。到了隋唐宋,中国古代法学可谓到达鼎盛时期。唐高宗主持制定的《唐律疏议》,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也标志中华法系最终形成。此后,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印度法系和伊斯兰法系一起,并称为世界的五大法系。不过,自南宋以后直至明清,当西学东渐、西法东来的历史潮流,浩浩荡荡地席卷而过,落后的法律制度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中华法系渐渐动摇。直至清朝末年,随着宣统下台,传承千年的中华法系最终被历史的尘埃埋没。中华法系可谓是中国古代文化在法学领域的集中
本文标题:法律书籍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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