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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干部应强化五个方面的监督邵东县纪委调研室主任赵更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治党、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更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课题。一、当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监督意识淡薄。长期以来,传统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严重影响着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少数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淡薄,认为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接受监督;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愿进行监督;下级担心影响上下级关系,明哲保身,不敢监督。如此种种,使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往往难以到位。2、权力过于集中。“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断行为。一是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单位的“一把手”往往掌握本部门、本单位人、财、物大权,在一些重要决策权的行使上,如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没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现象。二是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少数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权力在运作过程中超越组织赋予的权限。有些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担心处理不好相互间的关系,不敢充分发表个人意见。3、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长期以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弱监督的现象。一是重选拔轻管理。上级机关对选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比较慎重的,但对干部任职后的后续管理还跟不上。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主要来自选拔任用时的考察结果和本人汇报,对“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动态、道德品德、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难以进行全面动态的掌握。二是重使用弱监督。在对下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往往只注意检查工作实绩,注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忽视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4、监督体制不顺。众所周知,上级监督最有力,但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全面掌握下级“一把手”的情况,难以实施有效监督;班子内部成员时刻处于“一把手”的领导指挥之下,不敢实施监督;人民群众对领导的日常活动和相关法规政策缺乏了解,很难监督到点子上。个别领导干部便成为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死角”。5、监督机制滞后。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截止目前为止,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除了党的纪检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司法反贪机关等监督主体外,其他监督主体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表现在面上的象征意义多,实效性的处理意见少,权威性小,专门监督机构与其他部门配合程度也不高,没有形成监督合力。二、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管理的对策1、强化自我监督。首先,要对领导干部坚持经常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受住金钱、名利、权位、人情的考验。其次,要进行监督意识的教育。一方面,监督者要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另一方面,被监督者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乐于接受监督,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同级监督、群众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2、强化日常监督。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在选任领导干部时,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认真把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关,制定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实行干部考核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把考察关,及时将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经常与下级党政领导干部谈心,定期听取“一把手”的工作汇报,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二是把好勤政廉政关。在任职前对所有干部要进行谈话,将勤政廉政教育作为必修课。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干部的使用、调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投票表决制,确保决策能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同时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廉洁自律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诫免谈话和函询,情节严重要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辞职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制度。3、强化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邓小平同志指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领导班子成员经常在一起工作,彼此之间非常熟悉和了解,监督起来较为方便、直接。一是要认真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采取“听、看、评、议”的办法,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查看有关会议记录,了解领导班子在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经过集体讨论研究,避免个人专断。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对质量较差、走过场的民主生活会应责令重开。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制度,保证各成员能经常谈心交流,沟通思想,发现彼此的不足和缺点,及时打招呼,提建议。并实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责任制,对“一把手”在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班子成员有责任提醒,如不接受、不改正或问题比较严重的,应及时向组织或执纪执法部门反映有关情况。4、强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生活在群众中,他们的工作做得如何,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依靠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制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凡适宜公开的事项,都应向群众公开,拓宽群众的知情渠道;三是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找基层群众谈话、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四是实行社区生活监督制度。不仅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进行监督,还要对“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通过群众监督加强制约,减少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5、强化协同监督。各监督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齐抓共管,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一是与组织部门联合。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向组织部门通报和提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组织部门考核提拔干部提供信息,组织部门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前,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二是与宣传部门联合。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通过政务公开和公开承诺等形式将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向社会公开,把个人权力公开化,让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地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将领导干部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公开曝光,使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联合,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有些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比较大的案件,联合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避免发生干部“查用脱节”的现象。
本文标题:对领导干部应强化五个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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