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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村档案整理培训2017年11月PART1通扶办发〔201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的通知解读各旗县市区扶贫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有效发挥档案在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现将《通辽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指导目录》、《通辽市精准扶贫档案参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旗县市区扶贫办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指导苏木乡镇、嘎查村的档案管理。对照目录,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完整、齐全、规范、安全、有序。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各级扶贫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造册工作,保证各类档案及时归档、立卷,以便随时查阅档案、利用档案。各级扶贫部门必须依照《通辽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制度要求立卷,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能通过档案得到及时的、完整的反映。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各级扶贫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严格归档要求与期限,凡是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各级扶贫部门应予迅速补充或完善。四、加强检查,确保质量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好,强化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各级扶贫部门应着力抓好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管工作。档案应定期清点数量,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各级扶贫部门要按照要求,必须将精准扶贫的各项档案、文件材料按年、按类进行归档整理。近期各级扶贫部门要对本单位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历年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台账进行全面清理,并按年度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各旗县市区扶贫办要加强指导,确保历年来所有档案材料完整、齐全、准确。附件1《通辽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通辽市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指导目录》附件3《通辽市精准扶贫档案参考文本》(发电子版)通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11月7日通辽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是指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辽市各级各部门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第五条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领导,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指导、帮助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旗(县、市、区)扶贫办、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将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配备必要设施设备,落实工作人员,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正常开展。第六条各级扶贫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精准扶贫档案查阅、移交、鉴定、销毁、利用及库房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第七条精准扶贫档案主要分为综合管理类、项目管理类、精准识别管理类、精准脱贫管理类具体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通辽市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指导目录》进行收集并归类。第八条精准扶贫工作各种门类、载体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归档文件材料的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长期保存要求。第九条精准扶贫文书档案应当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GB/T22-2015)等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数据等特殊载体的精准扶贫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04)进行整理。第十条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整理:综合管理类档案按年度-件号进行整理归档。项目管理类档案按项目-件号进行整理归档。精准识别管理类档案按一村一档进行整理归档。精准脱贫管理类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进行整理归档。第十一条各部门形成的精准扶贫文件材料按标准规范收集、整理、归档后应及时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保存。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由行政村自行管理。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代为保管。第十二条各旗(县、市、区)扶贫办应开展精准扶贫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旗(县、市、区)级以上扶贫工作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强精准扶贫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实现精准扶贫档案资源共享,通过扶贫大数据平台提供网上查询服务。第十四条在精准扶贫档案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五条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造成精准扶贫档案损毁、丢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有关规定查处。第十六条各旗(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通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形成的扶贫开发文件材料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目录综合管理类精准识别(贫困户)精准识别(贫困村)脱贫退出(贫困户)脱贫退出(贫困村)回头看档案目录项目措施档案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档案年度常规动态调整档案一综合管理类1.1重要的长期性扶贫政策1.2一般的短期性扶贫政策1.3上级部门对精准扶贫贷款资金、补助资金、雨露计划的文件2.村民代表大会关于扶贫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扶贫工作小组名单及其责任分工的文件,工作日记等1.上级部门制定的精准扶贫政策性文件3.村(组)贫困状况基本材料、帮扶规划、关于扶贫工作问题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及业务问题的往来文件4.村(组)精准扶贫工作计划、总结、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5.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计划的批复等文件材料6.雨露计划名单、项目公告、公示材料7.项目农户花名册、补助发放凭证、采购合同二精准识别(贫困户)1.苏木乡镇、嘎查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未制定方案的嘎查村转发苏木乡镇方案)2.村支两委研究贫困户识别工作的会议记录以及相关政策宣传的证明材料;3.贫困户申请书4.入户核实测算表及相关材料5.初选名单数据比对结果清单6.贫困户民主评议参会人员签到册、会议记录及评分统计表7.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文本及公示照片等影像证明资料8.嘎查村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贫困户初选名单(正式文件)9.苏木乡镇关于审核确认嘎查村贫困户初选名单的公示文本及公示照片等影像资料10.旗(县、市、区)关于复审贫困户初选名单的公告文本、贫困户名单,公告照片等影像证明资料11.嘎查村贫困户花名册12.嘎查村贫困户资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信息对照表》)13.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名单三精准识别(贫困村)1.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识别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未制定方案的嘎查村转发苏木乡镇方案)2.贫困村申请书3.旗(县、市、区)关于复审贫困村的公告文本、贫困村名单,公告照片等影像证明资料4.贫困嘎查村信息采集表、贫困嘎查村信息对照表四脱贫退出(贫困户)1.苏木乡镇减贫任务分解文件;2.村支两委研究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的会议记录、签到册以及相关政策宣传的证明材料;3.打印《贫困户登记表》(有识别时贫困户信息),入户调查扶持一年来的收入增长情况和“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现情况(有贫困户确认签字);4.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参会人员签到册、评议记录,得分统计表,确定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5.嘎查村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公示文本及公示照片等影像证明资料;6.嘎查村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报告、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7.旗(县、市、区)关于复审确认嘎查村贫困户脱贫退出的公告文本、贫困户名单,公告照片等影像证明资料(正式文件)8.脱贫验收表9.贫困户脱贫退出确认书(脱贫退出贫农困户签字确认)10.脱贫验收相关材料五脱贫退出(贫困户)1.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贫困村退出的参会人员签到册、会议记录及相关政策宣传资料;2.《贫困村信息对照表》(通过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3.贫困村退出申请书;4.旗县市区关于复审确认贫困嘎查村退出的公告文本、贫困户名单,公告照片等影像证明资料(正式文件)六回头看档案1.苏木乡镇、嘎查村《关于进一步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未制定方案的嘎查村转发苏木乡镇方案)2.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反馈的问题清单;3.“回头看”自查发现问题信息及处理清单;4.审计提出问题信息及处理清单;5.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保留的贫困户清单;6.“回头看”重新识别认定入户调查摸底资料;7.村两委班子、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拟定贫困户名单;8.村公示文本、公示照片;9.村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附贫困户名单);10.乡镇公示文本、照片(附贫困户名单);11.村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附贫困户名单);12.旗(县、市、区)扶贫办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公告及资料;13.回头看工作报告。经重新识别认定的贫困户名单,最终要搞清楚几个数: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多少户多少人,清理发现不符合贫困标准并标注为“一般农户”的多少户多少人,2014年、2015年分别脱贫多少户多少人,系统中保留了多少户多少人,新识别认定多少户多少人,截止2015年末还有贫困户多少户多少人;七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档案1.苏木乡镇、嘎查村《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未制定方案的嘎查村转发苏木乡镇方案)2.宣传发动资料、会议资料、培训影像资料3.“档外贫困人口”识别情况说明(附名单)4.新识别贫困户按“贫困户识别档案”目录进行归类5.脱贫户返贫按照新识别贫困户的程序进行档案归类6.贫困户脱贫标注(标注稳定脱贫)按“贫困户退出管理工作档案”目录进行归类,并填写贫困户稳定脱贫告知书(贫困户本人同意并签字)7.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情况说明8.2014年、2015年脱贫不实贫困户名单及自查自纠报告6.贫困户脱贫标注(标注稳定脱贫)按“贫困户退出管理工作档案”目录进行归类,并填写贫困户稳定脱贫告知书(贫困户本人同意并签字)7.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情况说明8.2014年、2015年脱贫不实贫困户名单及自查自纠报告9.户内补录名单(说明补录原因),贫困户清退(包括整户清退和家庭成员清退),说明清退原因,并有相关会议记录,数据比对结果,公示公告文本及影像资料以及贫困户清退告知书(贫困户本人同意并签字)10.错识错评人员名单11.关于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的报告。要说明动态调整前贫困人口有多少户多少人,动态调整后贫困人口有多少户多少人,其中新识别多少户多少人,返贫多少户多少人,脱贫标注(稳定脱贫,不在享受政策)多少户多少人,户内补录涉及多少户多少人,整户清退多少户多少人,家庭成员清退多少户多少人,八年度常规动态调整档案1.苏木乡镇、嘎查村年度动态调整工作方案(没有方案的转发苏木乡镇方案)2.新识别贫困户档案按“贫困户识别档案”目录进行归类,3.贫困户脱贫退出档案按“贫困户退出管理工作档案”目录进行归类4.脱贫户返贫档案按照新识别贫困户的程序进行档案归类5.《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打印)(新识别贫困户不填此表)6.《贫困村信息对照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打印)(新识别贫困村不填此表)7.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自然减少情况表8.贫困村退出档案按“贫困村退出管理工作档案”目录进行归类9.关于年度动态调整的报告。要说明动态调整前贫困人口有多少户多少人,动态调整后贫困人口有多少户多少人,其中脱贫多少户多少人,新识别多少户多少人,返贫多少户多少人,人口自然增减涉及多少户多少人,清退多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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