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杭州市危险废物“双达标”创建档案
区(县、市)号杭州市危险废物“双达标”创建档案单位名称:负责人:日期:创建企业在区(县、市)的编号,各地从1开始自行编号填写县级验收日期目录序号内容1企业概况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3环评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4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制度5危险废物管理台账6培训计划及记录7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8应急预案及演练,附演练照片9危险废物贮存管理10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请表1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12排污申报登记13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表14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经营单位许可证复印件1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6监测报告17双达标验收申请报告18企业自评表19验收通知20验收情况表21检查评价表一企业概况一、企业概况主要介绍企业的性质、地理位置、经济情况及发展等。例如##服装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著名侨乡“中国休闲服装名城”------石狮,由香港##(集团)公司投资创建于1991年。是一家以女裤为主导、时尚女装系列为配套,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服饰公司。经过多年潜心经营,被誉为------中国女裤专家。2004年,“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荣誉称号的获得,使##品牌插上了腾飞的双翅,迈入中国顶级品牌的行列。sO100进入中国市场十多年来,##产品覆盖了国内近三十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数百家##品牌专卖店、店中店、商场专柜及多家分公司、代理机构;产品远销欧美、中东、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公司现有员工1000多人,具有世界先进工艺的生产流水线48条,年生产能力530万件(套);同时##公司为国内外几大著名女装品牌设计、开发、加工产品。公司以专业的队伍、严谨的管理、超卓的设备,着力打造##品牌女裤及其时尚系列品牌女装。作为女裤专家,“尽显曲线魅力”的##,激情奔放、彰显非凡、锐意革新、进取不息的精神,形成了##幻变灵动的设计语言。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虚怀纳百川之风范,将西方之媚与东方之柔完美合璧,形成了##超凡脱俗的个性与风格。美丽的缔造者与传播者------“##”,恒久不辍的打造着时尚东方的女性服饰新文化。##公司于2000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并荣获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2004年公司再获殊荣,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在打造女性服饰文化的同时,##公司坚持用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发展中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行远必自迩、追求无止境”。“##”将一如既往的奋进不息,为建树美丽的事业奉献光热,为锻造中国时尚女装的产业丰碑而永远向前。经营范围企业行业:纺织品、服装业(服饰、鞋类、家纺用品、皮具…)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注册资金:1000万-5000万企业性质:外资企业成立日期:1991-09-27员工人数:500-1000人。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附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三环评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附企业环评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四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制度示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防止污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3.职责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在公司内部合理利用。公司副总经理xxx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环保与安全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相关文件、危废转移计划审批和联单以及应急预案编制和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等危险废物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向管理部门申报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具体工作。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以建立管理责任制为主线,包括组织员工培训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制度等。首先应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明确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管理责任人;其次,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相关文件、危废转移计划审批和联单以及应急预案编制和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等危险废物管理档案的管理部门及责任人;最后,明确员工培训和应急演练的组织制度。产业部负责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的收集、向危废经营单位移交危险废物的工作,并负责危废贮存设施的管理工作。4.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环保和安全部依据《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如实记录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并依据台账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5.危险废物申报和审批制度环保和安全部依据有关规定,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信息,并做好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制度。环保和安全部每年12月底之前,将次年的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环保部门审批,经批准后,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6.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产业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贮存点。并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危险废物贮存点应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漏,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设置导流沟,配备相关的应急和消防器材,设置危险废物标志标示。7.培训及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环保和安全部每年二次对企业员工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环保和安全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拍照和记录。事故发生时做好事故报告工作,在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属地环保局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减轻事故危害。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和调查工作。8.附则本规定由公司环保与安全部负责制订、解释。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9.附表本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实施)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种类危险废物数量(吨)1废矿物油9002490852废乳化液9000060910五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编号:--浙江省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单位名称:(公章)声明:我特此确认,本台帐所填写的内容均为真实。本单位对本台帐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的后果。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法律规定1、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违反规定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的,由执行现场检查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企事业单位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处以一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违反本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5、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6、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7、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有批准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转移。一年内需要多次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有批准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每次按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可不再审批。转移危险废物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转移年度计划执行。转移的危险废物数量超过年度计划,或者转移的危险废物种类、接受单位与批准的年度计划不一致的,应当另行提出转移申请。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8、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0、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村)民,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1、禁
本文标题:杭州市危险废物“双达标”创建档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486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