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协同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考
.40.2016湖此电力第40卷增刊2016年12月DOI:10.19308/j.hep.2016.S.007协同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考吴远记(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黄龙滩水力发电厂)[摘要]协同监督工作是企I廉政建设、依法治企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以来成效明显。但实践中还存在思想认识、部门履责不到位、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力度不够等不足,改进协同监督要从提高认识入手,着力抓部门履责、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力度和效用等。[关键词]协同监督;依法治企;廉政建设[中图分类号]426.61F[文献标志码]C[文章编号]1006-3986(2016)-0025-031.2部门履责不到位正由于少数部门和干部对于协同监督工作思想认识上的缺位,造成在具体工作开展中的“不上心”、“不热心”、“不用心”,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不想监督”、“不愿监督”、“被动监督”,履职履责不到位也就成为必然了。客观上来说,对自身履责要求不高,把监督工作当做“附带”工作,投人精力不够、思考不够、工作方法不够、监督能力欠缺也是少数职能部门监督履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极个别被监督对象对监督工作认识的误解(认为监督是“找事”、“添麻烦”,是跟自己“过不去”)、消极对待监督甚至抵制监督,也是造成一些部门和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原因之一。1.3监督重点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年度和阶段协同监督工作缺乏系统、深人的研究和计划,监督重点不明确、找不准或重心偏移;二是协同监督工作没有很好聚焦企业中心工作、关键领域、重要事项、薄弱环节和“出血点”、“发热点”,监督停留在浅层表面和日常的、无关紧要的小事上面;三是少数部门和干部在协同监督中怕担当、怕“惹事儿”,选择性监督,绕着弯监督,只选择容易的、浮在面上的、不得罪人的事项进行监督,回避重点、难点、热点、风险点,致使监督重点不突出,甚至流于形式。1.4监督力度还不够从管理层面来说,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监督与企业管理深度融合的监督机制已经形成。但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力度还不够,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发挥参差不齐,监督与企业管理深度融合也还做得不够,各职能部门“大协同”意识还不强,主动协作、协同不够,少数25S协同监督工作是国家电网公司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制衡,加强源头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构建协同监督机制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创新实践,是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反腐倡廉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几年实践,基本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调、覆盖较为全面的协同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管理发展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少数部门和人员认识不足、履责不到位、重点不突出、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加以思考和改进。1目前协同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从目前实际工作表现来看,对协同监督工作思1.1思想认识不到位想认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认为监督工作主要在纪检监察部门,是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或关系不大,所以对这项工作“不上心”;二是认为协同监督工作是额外负担,是多余,“没必要”。既然监督是专业部门的事情,就该由专业部门、专门人员去管去做,不该牵扯其他部门,从专业管理角度来说,不是自己分内之事,因此,对这项工作“不热心”;三是既然是监督,就要负责任、找问题,就会得罪人。本着“多种花少栽刺”的心理,少数职能部门和干部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敷衍塞责,走走形式,应付了事,不敢担责,缺乏担当,对这项工作也就“不用心”了。[收稿日期]2016-12-03[作者简介]吴远记(1965),男,湖北郧西人。
本文标题:协同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489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