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图纸/图片/标牌 > QDLJT 1017S-2019 植物蛋白饮料 复合花生露
Q/DLJT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DLJT1017S—2019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花生露文稿版次选择2019-08-01发布2019-08-30实施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LJT1017S—2019I前言本公司生产的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花生露,由于目前没有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更好地组织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由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和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乐振窍、李小俊、王红周、孟海鹏、张细玲。本标准适用于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1、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福建省惠安县紫山林口2、泉州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北工业区3、成都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新斑公路旁4、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济阳县孙耿开发区5、湖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汉川市新河镇老街6、吉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德惠市朱城子镇哈拉哈工贸小区7、甘肃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城东工业园区8、马鞍山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山西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长治高新区科技工业园10、云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工业园区11、河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新郑市神州路南段沿河路交叉口12、广东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军大街东一号13、江苏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城嶂山大道66号14、南昌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15、河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LJT1017S—2019II地址:河北省霸州市西环路西16、陕西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食品工业园17、沈阳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葵松西路36号18、贵州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19、广西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东22号空港大厦七层701-11号办公室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LJT1017S—20191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花生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花生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花生为主要原料,或配以谷物、豆类、薯类、坚果类及其制品,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冰糖、乳化剂、增稠剂、稳定剂、抗氧化剂、甜味剂、酸度调节剂、氯化钾、食品用香精,经烘烤、磨浆、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花生露。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T1532花生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pH值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LJT1017S—20192GB/T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T18192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255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钾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QB/T1173单晶体冰糖QB/T1174多晶体冰糖QB/T2357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T4222-2011复合蛋白饮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3.1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花生露以水、花生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制品,如燕麦花生露、玉米花生露、薏米花生露、核桃花生露等。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要求。4.1.2花生应符合GB/T1532的要求。4.1.3谷物、豆类、薯类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或相关食品标准的规定。4.1.4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4.1.5坚果类及其制品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4.1.6氯化钾应符合GB25585的要求。4.1.7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要求。4.1.8冰糖应符合QB/T1173或QB/T1174的要求。4.1.9乳化剂、增稠剂、稳定剂、抗氧化剂、甜味剂、酸度调节剂应符合相关食品标准或规定的要求。4.1.10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的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LJT1017S—20193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呈均匀状的乳浊液,允许有少量沉淀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固形物a/(g/100g)≥6.0pH(20℃)6.0~8.0可溶性固形物(20℃,按折光计)/(%)≥4.0蛋白质/(%)≥0.8脂肪/(%)≥1.0铅(Pb)/(mg/L)≤0.3锡(Sn)b/(mg/kg)<150黄曲霉毒素B1/(µg/kg)≤20a低糖和无糖产品,对总固形物不做要求。b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4.4其他真菌毒素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4.4.1其他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4.4.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5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a及限量项目ncmM菌落总数/(CFU/g或CFU/mL)52102104大肠菌群/(CFU/g或CFU/mL)52110霉菌/(CFU/g或CFU/mL)≤20酵母/(CFU/g或CFU/mL)≤20沙门氏菌/(/25g或/25mL)500-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或CFU/mL)51102103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LJT1017S—201944.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7食品添加剂4.7.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关规定。4.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适量混合均匀的样品置于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5.2理化检验5.2.1总固形物按QB/T4222-2011中5.2规定的方法检验。5.2.2pH按GB5009.237规定的方法检验。5.2.3可溶性固形物按GB/T12143规定的方法检验。5.2.4蛋白质按GB5009.5规定的方法检验。5.2.5脂肪按GB5009.6规定的方法检验。5.2.6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5.2.7锡按GB5009.16规定的方法检验。5.2.8黄曲霉毒素B1按GB5009.22规定的方法检验。5.3微生物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LJT1017S—201955.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5.3.2大肠菌群按GB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3.3霉菌、酵母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5.3.4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4789.4、GB4789.10中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6.3抽样每批随机抽取16个最小独立包装产品,6个供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检测,5个供微生物检验,另5个留样备用。6.4产品检验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pH、蛋白质、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6.4.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DLJT1017S—20196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本标准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标志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要求。7.2包装7.2.1内包装材料为金属罐、聚酯瓶和无菌纸盒装,应符合GB/T17590、QB/T2357、GB/T18192、国家相关包装材料标准或规定的要求,采用其他包装材料的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或规定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2.2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要求。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车运输,并防日晒雨淋。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清洁仓库内,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仓存放。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
本文标题:QDLJT 1017S-2019 植物蛋白饮料 复合花生露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501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