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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CCSB43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1050—2021畜禽粪污异位发酵床处理技术规范Ectopicfermentationbedtreatmentoflivestockmanure2021-04-30发布2021-06-01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DB12/T1050—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紫剑、王鸿英、李振国、于海霞、宋晓军、王永颖、刘志鹏、陈荣荣、王跃杰、杨太春、宋广超。DB12/T1050—20211畜禽粪污异位发酵床处理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畜禽粪污异位发酵床处理的工艺流程、选址与布局、建设要求、发酵床制作、运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异位发酵床处理畜禽粪污的养殖场或粪污处理中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0287农用微生物菌剂NY/T68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异位发酵床ectopicfermentationbed在养殖圈舍外修建的一种集中处理畜禽粪污的设施。由发酵床体、粪污收集系统、翻抛系统、上料系统等组成。4工艺流程工艺流程见图1。图1工艺流程图DB12/T1050—202125选址与布局5.1选址应符合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5.2布局应符合NY/T682中第4章的要求。6建设要求6.1基础设施及设备基础设施包括发酵车间、发酵床体、粪污收集系统,并配置上料系统、翻抛系统等设备。6.2粪污收集系统6.2.1粪污收集系统主要包括粪污收集池和搅拌装置。6.2.2粪污收集系统应做防渗处理,收集池池周做好防雨防水。池体有效容积应为异位发酵床设计日处理量的5倍以上。6.2.3系统内设置循环搅拌装置,防止粪污产生结痂和沉淀。6.2.4粪污收集系统设置围栏、通风口等安全设施,并设立安全标志。6.3发酵车间6.3.1发酵车间高度应确保翻抛设备正常运行,采用密闭式,内设发酵槽,配备可封闭通风设施。6.3.2发酵槽高度为1.5m~1.8m,应有足够强度,不渗漏。槽底设污水回流装置,回收垫料中的渗滤液到粪污收集池。墙体上部铺设翻抛机、喷淋设备移动轨道。6.3.3翻抛系统与发酵槽相匹配。7发酵床制作7.1垫料原料的选择7.1.1结合区域特点选择农作物秸秆、锯末、绿废、菌棒等作为垫料原料。7.1.2微生物发酵菌剂的选择应符合GB20287第5章要求。7.2垫料原料的要求无霉变、无腐烂、无异味、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粉碎后的秸秆长度为1cm~5cm,粉碎后玉米芯粒径1cm~2cm。7.3垫料制作7.3.1将混好的物料在发酵槽内均匀翻抛,同时加入微生物菌剂。调整垫料碳氮比使其在(25~30):1范围内,喷洒清水直至含水率达50%~60%。7.3.2发酵槽内垫料体积不宜少于日粪污处理量体积的50倍。7.3.3在发酵槽横向每间隔2m设置一个检测点,测定0.8m深处的垫料温度。当所有检测点的温度均在60℃以上且保持48h后,发酵床即可运行。8发酵床运行管理DB12/T1050—202138.1垫料翻抛8.1.1运行初期,每日垫料翻抛3次~5次,每次添加粪污后立即进行翻抛;待检测点温度稳定在60℃以上且保持一周后,每日垫料翻抛次数不宜少于2次。8.1.2翻抛深度应达到发酵槽底部以上10cm~15cm。8.2湿度管理8.2.1粪污应均匀地喷洒在垫料上,宜细线流喷洒。8.2.2垫料与粪污混合后的含水率应控制在55%~65%,少量多次喷淋。8.3温度管理如无法达到发酵温度,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对垫料进行彻底翻抛或增设通气设备,增加垫料透气性。——冬季关闭通风设施,对发酵车间进行保温。——彻底更换垫料。8.4垫料补充与更新8.4.1当发酵槽内垫料高度沉降20cm~30cm时,应及时补充垫料,补充的新垫料应与发酵床上的垫料混合均匀,并调节好水分。8.4.2发酵床垫料的使用期限一般1年~2年。当垫料达到使用期限后,应将其从发酵槽中彻底清出,并重新放入新的垫料。
本文标题:DB12∕T 1050-2021 畜禽粪污异位发酵床处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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