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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行动工作总结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社厅的指导下,根据省《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行动的通知》及省人社厅X厅长的讲话精神,我市各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超前部署,协同配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一、基本情况据统计,市本级共接待农民工欠薪投诉225批次,涉及农民工5393人,兑现工资额6742万元,较去年分别下降35%、23%、26%。实现投诉次数、投诉人次、清欠工资总额“三下降”。从总体来看,清欠形势好于往年,建筑行业仍是重点(占95%);工程款纠纷已成为焦点(占70%)。二、主要做法(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社局、住建委、公、检、法等重点清欠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行动的通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亲自主持召开了市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和全市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清欠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治欠保支集中攻坚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各建设、施工单位要认清清欠责任,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农民工工资。在此基础上,杨承保副秘书长多次召集各清欠责任单位研判清欠形势,梳理“两节”拖欠工资重点隐患,落实重点欠薪隐患的清欠责任,为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10月份开始,以建设、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及加工制造业等易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了四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每一个工地、每一个项目,逐一查清欠薪隐患,共对市区在建的300多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深入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共确定了17个重点欠薪隐患,明确专人负责,限时化解矛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建设、施工企业,当场责令整改。共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20余份。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在本行业内开展了专项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到工资。(三)坚持分级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实行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等文件,对清欠工作作了严密部署,明确了各清欠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另外,对确定的17个重点欠薪隐患,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检查督办小组、一套化解措施、一包到底的“四个一”要求,逐一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包保机制。早协调、早处置,一项一项化解,安排专人跟踪解决,确保在1月25日前全面完成清欠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确保不发生农民工赴省进京上访。(四)实行集中办公,高效联动处置。从元月3日起,市人社局、住建委、经信委、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法院、总工会、人行和区政府、皖南垦区土地开发规划建设指挥部等单位派员在市人社局集中办公,高效处置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市清欠办成立6个工作组,分别应对不同类型的清欠案件,简化办案程序,实行“大案特办、小案快办”。同时,市人社局组建12个应急突击小组,40余人参加,分别对应处理17个重点欠薪隐患,发现问题,迅速介入处理;市住建委建立9个专业清欠包保组,分别负责房地产开发工程、保障房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北门改造工程、宛陵湖工程、公用事业等项目;市公安局成立打击恶意欠薪处置小组,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相关案件;交通局、水务局、铁路办、供电公司、皖南垦区土地开发规划建设指挥部、宣州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也根据职责和分工,成立相应的清欠工作组织。另外,其他市直单位也积极主动参与、支持清欠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据统计,在“两节”期间共有40多个市直单位和部门参与清欠工作,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氛围,确保“两节”期间清欠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年终集中结算支付”方式导致拖欠。这种结算支付方式较为普遍,农民工当月领取生活费,除几个传统节日结算部分工资外,年底结清。据我们多年来了解,年终结算的工资总额要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60%以上。尽管平日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投诉举报,导致日常监管困难,甚至出现“盲区”。二是工程项目因质量和合同纠纷导致拖欠。合同、价格、质量、决算等各种纠纷以及承包人工程亏损,都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在清欠工作中,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约占70%。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拖欠。部分施工单位、包工头采取煽动农民工封门堵路、借讨要农民工工资之名讨要工程款。个别项目承包人、包工头故意拖欠工资而借“两节”期间以农民工工资名义采取多报、虚报农民工工资,甚至组织、煽动农民工上访讨薪来达到个人目的,这种“恶意讨薪”行为要占20%左右;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导致拖欠。施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现象较多,有的层层转包,导致资金层层克扣,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四、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处罚和表彰并举。对2020年“两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访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对管理混乱引发农民工集体讨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记不良行为记录、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同时,对2016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规范,处理及时,按时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按有关文件在招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方面给予优惠。(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短信等载体强化政策宣传,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通过日常巡查、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工资支付条例》、《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支付工资自觉性,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三)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突击性工作”变为“常年性工作”,把农民工维权工作常态化,做到人社部门时时讲,施工企业天天抓,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源头防控,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四)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平台、银行代发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实现缴存比例与欠薪情况挂钩;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强化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2019年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任务分解》精神,结合我处工作情况,现将2019年度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源头治理建筑市场乱象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印发了《X区关于源头治理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和《X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和案件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源头规范和整治建筑市场乱象的工作方案》,围绕整治我区建筑工程领域市场乱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源头治理和维护农民工权益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形成动态监管、协同处置和定期报送相结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当前建筑领域拖欠问题。就相关问题我厅向区党委、政府呈报了《关于从源头治理建筑市场乱象、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吴英杰书记对该报告作出了:“住建厅工作积极主动,一定要做实见效”的批示、齐扎拉主席对该报告作出了:“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的批示。根据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及自治区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住建领域工作实际,于2019年11月23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住建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做好岁末年初住建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对本辖区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农牧区危房改造项目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工资支付隐患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存在欠薪隐患的要采取措施及时妥善解决,做到年底前全部销号。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解决企业欠薪问题上,各市(地)住建局不定期开展对欠薪问题高发、举报投诉量大、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差以及年度考核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区)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全区住建部门协助人社部门查处案件141起,涉及金额8037.9901万元,已解决案件129起,涉及金额7484.5983万元。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案件34起,涉及714人,涉及金额6032.3559万元,已解决案件25起,涉及438人,涉及金额3227.9859万元,正在调解的案件9起,涉及276人,涉及金额2804.37万元。同时进一步落实《X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建设类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X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在解决欠薪问题上的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为核心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不良行为联合惩戒,真正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为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三、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我厅牵头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已于2019年3月30日验收通过。2019年5月28日,我厅会同自治区交通厅、人社厅、水利厅、国土厅及西藏银行联合印发了《X区建设工程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服务平台项目试点实施方案》(藏建市管〔2019〕87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在房建和市政、交通、水利、国土等工程建设领域易发生工资拖欠问题的行业,选取6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项目试点,通过项目试点工作总结经验,进而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劳务分包和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发生。目前,我厅起草了《关于明确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和保险费用拨付渠道的通知》,现已报区财政厅、人社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四、存在的问题(一)因工程款不到位,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比例较大,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表现尤为突出。(二)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和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较差,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用工监管困难,部分企业仍延用以工作量为工资结算节点支付工资,加上农民工对银行卡转账不信任或不习
本文标题:2020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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