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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C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ZC0007S—2019代替Q/ZC0007S—2017玉米笋罐头2019-07-25发布2019–08-25实施广东志诚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520043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13日Q/ZC0007S—2019I前 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由广东志诚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代替Q/ZC0007S-2017,与Q/ZC0007S-2017比较,主要变化如下:--原料要求增加符合GB2763.1的要求;--修订了食盐指标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被授权单位:广东志诚食品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四分场原物探三大队家属区)。本标准由广东志诚食品有限公司技术部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禹利华、陈文洲。本标准于2017年7月25日首次发布。本标准历次所代替的版本:--Q/ZC0007S-2017Q/ZC0007S—20191玉米笋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玉米笋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玉米笋为主要原料,添加饮用水、食用盐、D-异抗坏血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柠檬酸,经装罐、密封、灭菌而成的玉米笋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GB1886.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pH值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T4631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Q/ZC0007S—2019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要求3.1.1玉米笋笋体鲜嫩,形态完整良好,呈圆锥形。笋粒饱满,排列紧密整齐,呈黄色或淡黄色,无虫蛀、木质化、空心、糠心、脱粒、畸形和其他严重损伤。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和GB2763.1的规定。3.1.2饮用水应符合GB5749、GB2762的规定。3.1.3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3.1.4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GB1886.28的规定。3.1.5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的规定。3.1.6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00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包装完好,无泄漏、无胖听,无严重锈蚀色泽玉米笋呈黄色或淡黄色,汤汁清滋味和气味具有玉米笋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组织脆嫩,软硬适中,籽粒饱满,同一罐内笋体长短、粗细尚均匀,形态基本一致。允许有块装或片装,允许有少量花丝和碎粒存在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2理化指标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项目指标固形物含量/(%)30~60食盐(以NaCl计)/(%)≤1.5pH值4.3~6.3锡(以Sn计)/(mg/kg)≤250铅(以Pb计)/(mg/kg)≤0.9Q/ZC0007S—20193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要求。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净含量按GB/T10786的规定进行。5.2感官要求按GB/T10786和GB7098规定进行。5.3理化检验5.3.1固形物含量按GB/T10786的规定进行。5.3.2食盐按GB5009.44规定进行。5.3.3pH值按GB5009.237规定进行。5.3.4锡按GB5009.16规定进行。5.3.5铅按GB5009.12规定进行。5.4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6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Q/ZC0007S—20194应符合QB/T1006的规定。其中,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含量、pH、食盐、微生物指标为出厂检验项目。7包装、标志、运输、贮存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按QB/T4631执行。标签、标志还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在符合上述贮运条件及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自生产之日起计,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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