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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健康促进医院督导报告根据《贵州省2014年健康促进医院项目工作方案》、《赤水市创建健康促进医院方案》、《赤水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行动计划》及《赤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全市60%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开展,了解我市各健康促进医院开展情况。由我健康促进区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二次督导,现将督导通报如下:一、督导对象本次督导主要是针对我市四家项目医院及全市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进度。二、督导情况1.组织管理�、四家项目医院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明确了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意义。各中心卫生院均为开展。②、基本成立了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制定了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方案,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并成立了健康教育科。③、基本成立了季度例会制度,但部分医院未按要求召开例会或开了例会没有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内容。(要求一年至少两次例会,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保证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和正常运行)。④、均未开展需求评估。需按需求评估报告、创建健康促进区等制定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年度计划。⑤、只有市医院、中医院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医院纳入了院内各科室考核。⑥、未将经费纳入健康促进医院年度计划。城区二级医院不低于10万元/年;边远县二级医院不低于5万元/年;城区一级医院不低于3万元/年;边远县一级医院不低于0.5万元/年。⑦、只有市医院建立了定期接受健康促进与医患沟通等方面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制度。二、建设安全、和谐、有益健康的诊疗环境�、按要求建立了诊疗及就医环境,符合院感要求。提供了宣传资料等。三、提高患者、家属和社区居民及医护人员知识与技能①、未对患者评估患者吸烟、饮酒、营养、心理等主要生活方式与危险因素,及病人的文化风俗习惯(如教育、语言、饮食习惯)。体现在病历上。只有市医院、中医院对出院患者进行回访。②、医院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定期体检,未进行健康评估,建立健康档案,针对职工中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及高危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干预活动。四、控烟参照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达到无烟医院评分标准(〉=80分)再纳入创建单位;创建过程中评估此项未达标(=80分)则视为创建工作不达标,一票否决。三、工作建议1.通过本次督导情况,目前我市健康促进医院工作严重滞后。各医疗系统需加大力度、全心投入与健康医院的创建工作。要及时的向分管领导汇报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直接影响到了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健康促进医院资料需按照考核标准分类归档,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院推动。3.无烟卫生机构是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必备条件。请各医疗机构认真分解和解读标准,完成无烟卫生机构的评选。4.通过督导情况及整改意见,请各医疗机构抓紧时间整改,十月份将对全市医疗机构创建健康促进医院情况进行第三次督导,未整改的医疗机构将全市通报。
本文标题:赤水市健康促进医院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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