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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育才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学校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负责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各支部每月向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学校党总支报告。四、学校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宜宾市叙州区育才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年级主任担任,成员由学校行政人员及教师代表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宜宾市叙州区育才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一、阅评领导。人员由学校党总支委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学校行政中心负责。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学校公众号等方面。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学校党总支。宜宾市叙州区育才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年级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年级主任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六、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成员个人考评、奖惩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宜宾市叙州区育才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组长:易立强(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副组长:任劲松(党总支副书记、校长)罗国根(党总支副书记)胡兵(副校长)何伟(副校长)成员:蒲健(行政中心主任、教育信息与质量检测中心主任)陈安清(科教中心主任)龚兵(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何颜军(德体艺卫中心主任)韦小玲(行政中心副主任、二支部书记)杜娜(一支部书记)邢礼周(三支部书记)胡宗秋(科教中心副主任、2018级年级主任)江群山(德体艺卫中心副主任、2019级年级主任)徐刚(教育信息与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2020级年级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胡兵副主任:蒲健韦小玲何应松
本文标题: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育才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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