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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X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市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3.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县(市、区)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2.组织体系2.1X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X市人民政府设立X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X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组织人员:总指挥:X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X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X市国土局局长成员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人民政府、X市人民政府、X县人民政府、X县人民政府、市国土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和计生局、农牧局、水务局、旅游局、气象局、地震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X供电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在市国土局设立办公室,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工作。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中型(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调配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抢险救灾;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2.2成员单位职责1.市应急办:组织、协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做好相关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直接向市长、分管副市长汇报相关情况。2.市国土局:负责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会同气象部门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建立应急监测系统并结合气象资料提出趋势判定意见;指导地方政府制订应急防治措施;组织、协调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管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3.市发改委:安排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4.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电力、医药、铁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和企业及本行业矿山因工程活动或自然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和灾区社会治安,设立警示标志和范围;加强安全保卫,迅速组织交通管理和疏导,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6.市民政局: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分配、发放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7.市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8.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9.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危害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10.市规划局:负责灾后重建的规划工作;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负责组织、协调城区市政道路的抢险救灾工作。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所管公路建设工程活动中导致地质灾害和公路沿线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12.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地质灾害和既有水利工程范围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对主管河流、水库实施调度和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协助市管以外河流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13.市安监局:负责协调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4.市卫生和计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指导督促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1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救济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16.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景区(点)主管部门处置因工程活动或自然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17.市X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恢复;协助受损地区的电力设施的恢复。18.电信X分公司、移动X分公司、联通X分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畅通。19.市气象局:负责向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20.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救灾工作中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1.财保X分公司:负责及时理赔地质灾害相关保险。22.X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实施救灾、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恢复灾后重建。23.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参与救灾救助、参与救灾捐赠。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配套服务。2.3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会同专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灾民紧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负责抢险救灾综合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灾害情况,负责会议、活动的组织及各类文件的归档管理等工作。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配合完成自治区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府应急行动。指挥部设8个专业工作组:分别是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组、社会治安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紧急物资资金保障组、市政保障组、气象信息预报组、应急运输组、灾害监测和灾害损失评估组。1.抢险救援工作组主要职责:地质灾害辖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调集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险工险段,排除险情,修复加固重要的抗灾设防工程。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主要职责:市卫生和计生局负责组织各种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迅速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建立向灾区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应急计划。3.社会治安组主要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并对特殊工程的抗灾抢险工作进行现场保护,包括灾害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4.紧急物资资金保障组主要职责:财政局负责,会同发改委、粮食局、民政局、商务局组织资金和物资的调配拨付,做好救济物品的发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5.市政保障组主要职责: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对灾区的水、电、通信、交通进行抢排险;同时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鉴定,组织有关方面搭建临时住所。6.气象信息预报组主要职责:市气象局会同国土局、地震局在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点设立自动气象监测站和报警装置,负责气象和地质灾害等预报工作。7.应急运输组主要职责:市交通局负责会同公路等部门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8.灾害监测和灾害损失评估组主要职责:市国土局负责对地质灾害作出评价和进一步的勘查,并组织专门机构进行灾害的趋势跟踪,进行预测预报;会同市建设局、民政局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政府救灾决策提供依据。2.4各县(市、区)可参照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好先期处置和应对工作。2.5专家组市国土局成立地质灾害预警处置专家组。由市国土局的有关负责人和聘请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的专家组成,为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害监测、灾害损失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3.预警预报3.1监测预报市国土局、气象局等相关单位(本预案涉及责任到位),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及时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不能消除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时要建立健全有县(市、区)、乡(镇)、村和监测点负责人组成的群测群防机制,定期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3.2分级保障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现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害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大型:因灾害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中型:因灾害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小型:因灾害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X市地质灾害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分布在X市贺兰X麓、X县下马关镇和X县的麻黄山等区域,灾害等级一般为中型。3.3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3.3.1预防(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县(区)国土局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气象预测信息,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2)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3)发放“防灾明白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当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并将涉及地质灾害防范措施的“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单位、住户及责任人手中。(4)鼓励报灾报险。鼓励支持群众和单位通过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国土局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各监测单位或监测人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标准报告相应的国土资源部门。3.3.2监测(1)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每年汛期前,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铁路等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落实监测单位和监测人;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2)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设立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接到重大地质灾害报警信息后,要迅速组织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市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市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要初步核实灾情,及时研判,并报告市人民政府。必要时,市国土局立即派员赶赴事发地,进一步查明情况,指导协助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妥善处置。3.4预警行动3.4.1预报预警(1)各县(市、区)国土局会同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
本文标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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