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把握要求 坚守底线 做合格共产党员
把握要求坚守底线做合格共产党员来源:商丘机关党建日期:2017-04-2416:10:51点击:344李美玲今天,我们以讲廉政党课的形式进行党纪党规学习,这既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医药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通过党纪条规学习,深化从政纪律、从政道德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下面,我以《把握要求坚守底线做合格共产党员》为题,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和探讨。一、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内容,准确把握基本要求首先,我们要知道党的纪律定义。党的纪律,是拥有制定党内法规权力的机关根据党的章程、党的事业发展进程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制定并颁布的,运用党纪处分的手段保障其实施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具体一点,就是党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及党在各个时期形式和任务的需要,在党的生活各个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准则、条例、决定、决议等行为规范的总称。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其次是党纪的主要内容。一是党章。因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是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目前我们党已形成了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在内的比较完整的纪律体系。二是具体的党纪党规。在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财经纪律、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公民权力、严重违反社会主义管理秩序等项纪律,还有其他一些专项条规。今天,我重点谈一谈四个方面纪律要求:(一)政治纪律。《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严明政治纪律,我们党才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还做得不够。有的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信谣传谣,跟在一股自由主义思潮后面人云亦云;有的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上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组织的重大工作部署,还存在听不进、推不动、做不好的情况,对会议决定、领导交办的工作,既不入耳,更不入心,既不落实,也无回音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警觉。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最高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每位共产党员都要逐字逐句地学习通读党章,对党章规定的各章节、各条款内容了然于胸、牢记在心。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经常拿出党章来重温、对照,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其次,要坚定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既然是党的人,就应该听党的话、跟党走,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句政治口号,不是一种政治标签,关键要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做到在行动上一以贯之,在工作中不折不扣。(二)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所有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自觉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守“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生活准则。“四个服从”大家都能倒背如流,但能不能自觉遵守未必尽然。比如,在个人服从组织问题上,党的纪律明确规定,对党组织的决定,如果认为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个别同志不懂得党的这一基本规矩,对组织的决定合意的、有利的就执行,不合意、没有利的就软顶硬抗;有的成天怨天尤人、牢骚满腹、怀才不遇、自以为是。在这些人的行事风格中,只有对组织的过分要求,似乎组织欠他的,而忘了对组织的义务和服从,忘了对纪律和制度的敬畏,忘了对组织和人民的感恩,忘了对社会的奉献和作为。二是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讲民主,又要讲集中,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决策前要广泛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决策一经形成,在执行过程中,就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我搞我的、你定你的,自由散漫、我行我素。当然,如果认为决策需要完善,可以提出修订完善的建议。三是落实好分工负责制。每位同志对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抓好落实,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能一遇到困难、矛盾就绕着走,左转右避、上推下卸。要防止意气之争,相互包容,豁达大度,珍视团结,补台而不拆台,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四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内最起码的规矩。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决不能瞒报虚报。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更不能糊弄和欺骗组织。(三)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亦称“财经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经济纪律包括党制定的财经政策、财经制度以及国家出台的经济法律法规。从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很多同志出问题,就是在经济纪律上越了底线、踩了红线、裁了跟头。医药中心虽然不是权力部门、执法单位,但仍掌握一定的财务资源,因此,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严以律己,做到戒尺在握,警钟长鸣,只有这样,才能始终经得起考验、守得住清贫、扛得过诱惑。要牢记陈毅元帅的告诫:“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四)生活纪律。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党员干部个人的品行,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决不是件小事,也不仅仅是私德。不能说只要工作干得好、有能力,生活上有点问题没关系。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坑,往往是倒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中。因此,党员干部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情趣要健康。要树立正气,注重小节,守住底线,不能放任低级趣味滋长。现实中,一些低级的、庸俗的东西确实不少:一是打牌赌博风。在朋友、同事之间以打牌“意思意思”为娱乐这种现象还是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吃喝玩乐风。有的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几十年,应该好好享受享受了,热衷于出入娱乐场所,纸醉金迷。三是封建迷信风。个别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烧香拜佛,迷信风水。四是大操大办风。结婚、生小孩、过生日、买房、乔迁新居都要办酒席请客。对这些不正之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尽管有所收敛、有所好转、有所见效,但彻底根治决非一时之功,必须常抓不懈、露头必治。二、切实遵守党纪党规,坚守“四条”底线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哪些底线呢?(一)法律底线不能碰。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我们就是要不折不扣贯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2016年4月7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幕式上,新当选的省人民政府省长陈润儿进行宪法宣誓,成为河南省首位进行宪法宣誓的省长。为什么要进行宣誓?因为权力是由宪法赋予的。被任命者拥有权力后,可以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其会如何对待责任和职权,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同时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宣誓人也会因为想到表过态、宣过誓而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自己的誓言。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还有的干脆就是法盲,缺乏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了解,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不自觉的向法律“叫板”,最终付出惨痛的代价。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而且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因此,我们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要学法、懂法、用法,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该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习惯于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人做事的尺度。(二)纪律底线不能踩。去年10月,党中央颁布了《准则》和《条例》,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这就是规矩,这就是纪律。王岐山曾指出: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6项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纪律是制约党员干部依规依纪、守纪履职的最后“红线”,是不能踩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通报的腐败违纪案例(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无不是在验证这样的道理。一些干部原本清白老实、德才兼备、深得民心,但在权色长期的“围猎”下,踩了线、违了纪、受到了处理,再想把脚缩回来都难,悔之已晚。对于纪律,从大处讲,要守政治规矩。啥叫政治规矩?2015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了“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从小处讲,坚守纪律底线要慎独慎微,正身正道。细节决定成败,祸患积于忽微。就是在形形色色的考验面前,做到慎微、慎初、慎独。慎微就是要防微杜渐,要警惕“小缺口”,在细微之处时刻保持警醒,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做好每件小事、管住每个小节,在小事小节上筑牢“防护堤”;慎初就是把好第一个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避免第一次放纵,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慎独就是不要耍“小聪明”,有无监督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工作生活一个样。交友要“有直、有谅、有多闻”,多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重君子、轻小人。否则,“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三)政策底线不能越。党的路
本文标题:把握要求 坚守底线 做合格共产党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697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