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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B16备案号:20944-2007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30.3-2007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第3部分:蝇类防制2007-06-26发布2007-09-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1/330.3-20072前言DB31/330《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分为四个部分,现已发布的有:――第1部分:鼠害防制――第2部分:蚊虫防制本标准是DB31/330的第3部分。蝇类是霍乱、伤寒、痢疾和结核等数十种疾病的重要传播媒介,其主要孳生在垃圾、粪便等有机物中,因此蝇类数量又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环境卫生状况。为了安全、有效地控制蝇类,防止蝇传疾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第3、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的各类技术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定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上海市除四害管理暂行规定》基础上,结合上海市蝇类控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本标准起草人:冷培恩徐仁权朱仁义李光耀金培武彭桂兰徐劲秋本标准于2007年6月首次发布。DB31/330.3-20073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第3部分:蝇类防制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蝇类防制的器械、药物、防蝇设施、灭蝇操作程序、检查技术及控制标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有组织的从事蝇类防制的行为。2术语和定义2.1蝇类蝇类为昆虫纲、双翅目、环裂亚目的有瓣蝇类,分为卵、幼虫(蛆)、蛹和成虫四个虫态。2.2重点单位指生产或加工、销售、储存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单位或场所。2.3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的一般场所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指一般单位内的食堂,包括厨房和餐厅。重点单位的一般场所指生产或加工、销售食品、药品以外的房屋,如办公室、宾馆的客房等。2.4防蝇设施能够阻挡蝇类进入室内或接触食物的各种设施,如纱门、纱窗、风幕机、门帘、纱罩等。2.5蝇密度指某一监测方法在某一监测点单位时间内所监测到的蝇数。2.6孳生物和孳生地适于蝇类孳生的物质为孳生物,如腐败动物、腐败植物、人粪、禽畜粪和生活垃圾。存有蝇类孳生物的容器或地点为孳生地。2.7标准间15m2为一标准间,小于15m2的独立房间视为1个标准间,大于15m2的按15m2DB31/330.3-20074折算。本标准提到的间为标准间。2.8滞留性喷洒滞留性喷洒也称表面喷洒,是将杀虫剂直接喷洒在需要处理的物体表面,用于杀灭接触处理面的害虫。2.9空间喷洒空间喷洒是一种将液体杀虫剂分散到空气中形成直径小于50µm的微小液滴,快速控制飞行害虫的方法,空间喷洒有热烟雾和冷烟雾两种。3灭蝇药物的使用、保管与要求3.1用于预防和控制室内外蝇类成幼虫的药物必须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为了防止蝇类产生抗药性,同一地区使用的灭蝇药物需每2~3年更换一次。3.2用于防制蝇类成幼虫药品的采购凭证、用药记录至少保留2年,以便查验。3.3灭蝇药物应当存放在干燥、阴凉、避光、防火的库房,应放置在离地隔墙的货架上,货架上应有每种药物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商品名、药物名称、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进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3.4灭蝇药物应有专人负责保管,药物出入库有详细的记录,灭蝇原药有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3.5在生产、加工、储存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场所禁止喷洒化学杀虫剂。3.6在幼托机构、敬老院、精神病病区、智障人员活动场所等灭蝇,使用低毒和微毒的杀虫剂。3.7灭蝇药物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单位应当承担所有过期药物、剩余药物和药物容器的处置义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第五十三条、五十五条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4农药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4蝇类防制操作程序4.1从事有害生物控制的机构或部门,在施行蝇类预防和控制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DB31/330.3-20075蝇类孳生状况与侵害状况调查制定防制方案实施防制措施防蝇设施设置与维护评估控制效果意见反馈修订方案4.2蝇类孳生状况与侵害状况调查4.2.1在灭蝇前应由专业人员先进行蝇类孳生与侵害状况的调查。4.2.2蝇类孳生状况调查主要是查找室内外的蝇类孳生物或孳生地;重点单位还应查找食品生产原料、产品、废弃物等孳生蝇类的状况。4.2.3蝇类侵害状况的调查是检查室内尤其是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药品场所的成蝇数量及成蝇侵入的途径。4.2.4绘制控制区域的平面简图,标示孳生地(场所)和成蝇侵害场所,记录孳生物数量及其阳性数、成蝇侵害数和必须安装防蝇设施的场所。4.3制定防制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防制方案。防制方案应包括孳生地和成蝇密度调查,拟采用的蝇类控制方法,防蝇设施的设置要求,实施防制措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及给客户或防制区域民众的告知书等。在防制工作结束并进行防制效果评估后根据需要修订防制方案。以指导下一阶段的防制工作。4.4实施灭蝇控制措施专业人员在灭蝇前必须与服务单位沟通,将具体灭蝇内容事先书面告知各灭蝇场所,告知内容包括用药的时间、场所、所使用药物的种类、施药方式、注意事项,并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志。4.4.1孳生地调查在灭蝇前和整个灭蝇周期内定期调查控制区域内蝇类的固定孳生地和散在孳生物,检查蝇幼虫(蛆)和蛹孳生阳性数,记录、填表(见附录A)。DB31/330.3-20076计算孳生阳性率:100%(%)调查孳生地数孳生地阳性数蝇类孳生阳性率4.4.2成蝇密度监测在灭蝇前和整个灭蝇周期内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成蝇密度监测。4.4.2.1笼诱法在控制区域内的室外至少设置5个捕蝇笼。捕蝇笼直径为25cm,高40cm,圆锥形芯高35cm,顶口直径2cm。每个捕蝇笼内放置50g红糖、50mL食醋及50mL水混合而成的饵料。诱饵盘上口与捕蝇笼下口的距离应不大于2cm。捕蝇笼应放置在离地1.5m以下。每旬或每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时间为9:00-15:00。诱获蝇类用氯仿或乙醚麻醉后计数或分类计数、记录、填表(见附录B)。根据控制区域或场所的要求设置控制限。计算蝇密度: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每旬、每月的蝇密度/(投放蝇笼数捕获蝇总数笼)只蝇密度4.4.2.2粘捕法在控制区域的室内悬挂粘蝇带,数量不少于5条。粘蝇带长40cm,宽3.5cm。监测时将粘蝇带挂置在室内2.5m高度以下,粘蝇带之间需相距3m以上。每次监测时间为9:00-15:00,每旬或月监测1次,计数、记录一次捕获的蝇数(见附录B)。根据控制区域或场所的要求设置控制限。计算蝇密度: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每旬、每月的蝇密度/(粘蝇带数粘捕蝇总数条)只蝇密度4.4.2.3目测法在控制区域内选择5-10个监测点,如办公室,生产车间,食堂的厨房、餐厅,市场的某一摊位等。每旬或月监测1次;专业人员在监测日9:00-15:00任一时段内,DB31/330.3-20077目测计数各监测点内的苍蝇数。记录有蝇间数和蝇数(见附录C)。根据控制区域或场所的要求设置控制限。计算蝇密度:%100(%)监测标准间数有蝇标准间数房间阳性率有蝇标准间数蝇总数间只蝇密度)/(4.4.3幼虫控制4.4.3.1环境治理。贮存孳生物场所的地面应平整,无缝隙、易于清除和冲洗。贮存设施应能有效密闭。垃圾、厨余物应日产日清。每次清运后,将垃圾房用水冲洗干净,垃圾桶、垃圾房底(地)面不积存污物。每周1~2次检查和清除外环境中各类孳生物。4.4.3.2物理防制。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垃圾与废弃物,可采用密闭或改变孳生物含水量如晒或水浸泡等方法控制蝇类孳生。4.4.3.3化学防制。对不能定期清运或不能清运干净的垃圾房应每周检查1~2次,发现有蝇幼虫孳生,用杀幼虫剂进行喷洒;对化粪池、小粪缸等蝇类孳生地,应定期投放灭幼剂。4.4.4成蝇控制4.4.4.1捕蝇笼灭蝇诱饵应荤素搭配,以海鱼和酱制品或馊饭等作诱饵。诱饵应保持湿润,数量在200g以上。调整捕蝇笼饵料盘上口与捕蝇笼下口的距离,使两者间间隙小于2cm。3月份开始放置捕蝇笼,专人负责管理;5~10月放置遮荫面,其余月份放置朝阳面。每隔20m放置一只。捕蝇笼放置应注意隐蔽、不影响美观、且与周围环境协调。诱饵1星期更换一次,高温季节3天更换一次,或在诱饵中加入灭幼剂。陈旧诱饵置袋中,无害化处理后丢弃。4.4.4.2灭蝇灯灭蝇DB31/330.3-20078在重点单位或场所应安装灭蝇灯。灭蝇灯安装在适当位置,远离门和窗。在食品操作台上方不应安装电击式灭蝇灯。灭蝇灯需2周清洁一次,去除死蝇和灰尘。灭蝇灯灯管需每年更换一次。4.4.4.3粘蝇纸(带)灭蝇粘蝇纸(带)适用于室内灭蝇,将其放置或悬挂于室内多蝇场所,及时更换。4.4.4.4毒饵灭蝇毒饵适用于室内、外各种场所灭蝇。毒饵应放置在容器中,毒饵盒上应贴有明显标示,防止人畜误食。毒饵需有专人负责管理,每2周更换一次。剩余毒饵及死蝇应进行无害化处理。4.4.4.5毒蝇绳将直径2.4mm~4.8mm棉绳浸泡在杀虫药液中30min以上,晾干后横拉于食堂、农贸集市、垃圾房等多蝇场所的天花板或架子下,或剪成1m左右一段,用量1m/10m2,悬挂在上述场所,每两周更换或重新浸泡1次,记录杀虫剂原药、稀释比例和用量。4.4.4.6滞留性喷洒灭蝇4.4.4.6.1滞留性喷洒应用于多蝇场所的物体表面,包括纱门纱窗。喷洒前先清洁处理面,喷头距喷药表面45cm距离,均匀喷洒,喷幅之间重叠5cm,使受药面吸足药液。4月份开始进行滞留性喷洒灭蝇,以后根据蝇密度状况每隔0.5~1.5月重复一次。4.4.4.6.2适于滞留性喷洒的剂型有可湿性粉剂、胶悬剂和微胶囊剂。喷洒器械为肩负式手动压缩喷雾器和扇形喷头。4.4.4.6.3在一些面积小或比较特殊的地方采取药液涂刷的方法,如涂刷在绳索、电线、纱门、纱窗等处;对不经常打开的玻璃窗,在玻璃与窗框衔接处可涂刷3cm左右的宽度。进行药液涂刷或喷洒时可在药液中加入5%~10%的食糖。4.4.4.6.4记录杀虫剂原药、稀释比例和用量。4.4.5空间喷洒灭蝇在蝇密度高峰季节或肠道传染病爆发时,采取空间喷洒的方法控制蝇密度。超低DB31/330.3-20079容量喷雾灭蝇应在天气晴好的清晨或傍晚进行,风力不应大于3级或风速小于4m/s,喷洒从上风向开始,行走路线应与风向垂直,以均匀步伐移动。根据喷雾器喷幅的宽度设计喷雾路线,记录杀虫剂原药、稀释比例和用量。4.4.11化学防制中的个人防护工作人员作业时应戴口罩,身着工作服或防护服,戴橡胶手套;禁止吸烟、进食。当皮肤接触了杀虫剂时,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果工作服被杀虫剂污染,应立即更换。喷洒结束后工作人员必须用肥皂洗手和脸;每次工作结束后,淋浴并更换干净衣裤。用肥皂和水清洗防护服。4.5安装与维护防蝇设施在重点单位或重点场所应安装能够防止蝇类侵入室内或与食品接触的防蝇设施,防蝇设施必须处于工作状态。风幕机必须与通道的宽度等宽或略大,风向应向外与垂直面夹角30度。防蝇设施需有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发现损坏需及时维修。4.6灭效评估在实施灭蝇措施后的不同阶段,以与控制前相同的方法调查蝇类孳生和监测成蝇密度或室内成蝇侵害状况,评价防制效果。5.控制质量评价5.1单位蝇类控制5.1.1检查样本量利用目测法检查室内成蝇情况,小型单位检查所有房间,中型单位查50间,大型单位查100间。5.1.2控制水平见表1表1单位防蝇控制水平单位类型1)室内成蝇(只)孳生地(处)DB31/330.3-200710生产、销售、储存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重点单位或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一般单位或重点单位的一般场所室内室外小型单位0≤1≤300中型单位0≤2≤501大型单位0≤3≤902注:小型单位是指使用面积1000m2的单位;中型单位是指使用面积在1000m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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